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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人淡香袅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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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莲花恭敬地跪在燕王前面,缓缓说道:“民女其实,是朝鲜国进贡朝廷的秀女,皇帝陛下圣旨册封为皇太孙东宫淑女。这次是奉旨进京。进关后在铁岭被蒙古人劫持,随行护卫二百多人战死。”

    莲花说得简洁明了。

    马三宝,侯显,王景弘和陈副总兵先是齐齐张大了嘴,又各自暗暗松了口气:她果然不是坏人,不用和王爷争了。

    却听到“咯嘣”一声,燕王靠坐的木椅竟然一下裂开。

    也许是因为受伤失血,朱棣脸色发白。半晌一字一句地问道:“你是,那个什么宜宁公主?”

    几个月前在邸报上看到过朝鲜公主被册封一事,隐约记得这个名字。只是当时无论如何想不到这个名字会和自己有什么关联。

    朱棣看向莲花,虎目中有恼怒,有难以置信,还有一丝,悲伤?

    莲花垂首低声道:“是,我是宜宁。”乌黑的发髻下露出一点脖颈,纤细柔和。

    朱棣凝视着莲花,这个女人,从天上掉下来,奇迹般地在沙漠中几次逢凶化吉,送给明军一场大胜利。她的身上似乎有一种神奇的力量,队伍里从内侍到总兵,都被她轻松俘虏。身边这几个人,一脸的护短。。

    自己呢?又何尝不是一样?

    为什么要抓她到自己马上?为什么要护着她穿过战场?为什么心甘情愿为她挡住如雨飞箭?更为什么这一切都甘之如饴,连受伤也觉得欢喜?

    朱棣悲哀地明白,自己喜欢这个小怜。三十八岁大龄,第一次如此喜欢一个女人。

    也许因为她的信仰,她似乎不是尘世中人:不在意衣食住行,不在意容颜相貌,不在意人来人往。甚至不是故意不在意,而是从来就没想到过。

    “本来无一物,何处染尘埃?”她就象那首禅宗六祖的偈子,不萦一物,自内而外总隐隐带着一层光辉。眼睛永远干净明澈,让人自然而然地信任亲近,感到由衷的平和喜乐。

    到底何时开始动心?是第一眼看到她受伤刚醒来苍白的模样?是她胸有成竹地画着沙画?是沙暴中她紧抱的依赖?是沙漠绝境里牵着的温软小手?是她专注诵经时全身发散的光芒?是她注视着士兵们时目光中的关切?是她追赶宝塔时歪歪斜斜却倔强不回的身影?

    分不清道不明,短短这几天工夫,所有一起的时光,心底都是那么甜蜜欢喜。

    对她的身份,猜想过一千种可能。做过最坏的打算:她是蒙古的奸细,甚至天上的仙女。

    可是,可是她竟然是自己的侄媳。是皇帝陛下圣旨册封的皇太孙东宫淑女。

    那一刻,朱棣终于体会到了什么是造化弄人。

    中军大帐里,烛火摇晃,一片沉寂。良久传来燕王冰冷的声音:“送宜宁公主去歇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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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朱棣坐在案边,望着眼前的一盘泡菜,一碗大酱汤,无比烦恼。

    自日前知道了莲花的身份,朱棣就刻意回避,让马三宝把她安排住得远远的。后来听说她自己挑了原来住过的湖边小帐篷,说住着习惯。

    蒙古大营已破,没什么特别的事情再找她,即使有一点什么的时候就让马三宝传话,所以至今没有碰到过。

    可是,莲花每天做了朝鲜食物,派亲兵送过来。第一次送来的时候不知道是她做的,只觉得美味异常,就着泡菜连吃了几个馍馍,一碗大酱汤喝得一滴不剩底儿朝天。随口问时才知道是她做的,朱棣差点呛到。

    之后让马三宝传话不用她做,可莲花说燕王养伤,固执地年糕冷面葱饼粉丝汤每天换着花样送过来。偏偏都美味异常,偏偏都是自己喜欢吃的。

    朱棣小的时候父亲朱元璋尚未登基,各处还在争战,朱棣又是侧室生的第四个儿子,连名字都没有,生活得很清苦简单。九岁时父亲变成了父皇,朱棣住进了应天府的皇宫,才算衣食无忧。但朱元璋一来自己本身勤俭节约二来管教诸子甚严,所谓“饮食教之节,服用教之俭,怨其不知民之饥寒也,尝使之少忍饥寒”,故意让儿子们饥寒交迫,朱棣饭量又大,所以贵为皇子竟也经常吃不饱。长到十七岁那年,更是被送到中都老家(今安徽凤阳)去体验民情,在这个“十年到有九年荒”的穷乡生活了四年,半饥半饱了四年。

    所以朱棣能真正吃饱肚子,是在二十一岁就藩到了北平之后。可怜啊!朱棣想到这个就觉得心酸。

    对朱棣来说,江南的精巧细食一来没有什么印象(没吃过),二来首先是要吃饱(饿怕了),三来常年征战(有一顿没一顿),面饼肉干就是主食。

    莲花倘若做的是精致细点,花巧小食,比如“二十四桥明月夜”啊,“玉笛谁家听落梅”啊,朱棣也就没这么烦恼,直接让人端走就行。偏偏做的是这些又香浓又下饭又饱肚又诱人的北方食物,令朱棣难以抗拒。

    每次心满意足地吃完,朱棣都禁不住愤慨:“她怎么知道?她怎么就知道我喜欢吃这个?”

    一盘泡菜,一碗大酱汤,安安静静地躺在案上,旁边是一大盘香喷喷的白面馍馍。泡菜红红艳艳鲜亮欲滴,酱汤醇厚浓郁香气扑鼻。

    朱棣长叹一声:“非要连我的胃一起征服吗?”一横心抓起起筷子,不管不问地大吃起来。

    莲花开心地漫步在湖边。

    湖水碧波荡漾湖边绿树成荫,柳树的枝叶弯曲着垂在水面,似绿色的瀑布。六月的轻风拂过,凉爽怡人。

    想起十来天前被蒙古人囚禁在这里,焦急忧虑,何等煎熬。现在好啦,和天朝大军在一起。狠狠休息了几天,身体精神都好了许多。这一片杨柳正似唐诗里说的“碧玉妆成一树高,万条垂下绿丝绦”,又或者“杨柳郁氤氲,金堤总翠氛”,瞧,连唐诗都记得起来了。

    只是国王那里怎样了呢?他如何答复王奭了呢?陈副总兵和王景弘都说没看到汉人,王奭是离开了吗?还是混在蒙古人里面呢?他一定恨死自己了吧?他下一步会怎么对付朝鲜和国王呢?

    莲花想到这些,不由得又有些担心。

    一个长手长脚的身影跑过来,笑眯眯的,是马三宝。

    莲花望望马三宝,尚未开口,马三宝就说道:“都吃了。泡菜和大酱汤都吃光喝光,下了四个馍馍。”

    莲花吁一口气:“伤怎么样了?”

    “大夫每天换药,好是好了很多。完全养好总还要半个月。”马三宝伸头看看莲花的胳膊:“你这也是,还得养。王爷说你自己有伤,别再做菜了。”说着觑眼看看莲花的面色。

    莲花抬起胳膊动了动:“已经能动,不碍事。王爷还说什么?”

    “王爷说明天景弘押索林帖木儿回大宁,已经吩咐景弘到了大宁就派快马去汉城,通知朝鲜王已经找到你。你有什么书信可以交给景弘。另外铁岭卫那里怎么报的也已让景弘回去查一下。”

    马三宝传着话,笑眯眯地对着莲花:“你可以写信给家里呐!要不要捎点什么去?”

    莲花没听马三宝说完已经开心得欢呼:“可以写信回家?真的?我这就去写。”说着转身就要往回走。

    “哎,等等。”马三宝拦住:“带你去看个好玩儿的。”

    “看什么?”莲花停住脚。

    马三宝一脸神秘:“看到就知道了啊。”

    莲花看着马三宝的笑脸,不由就想起了曹修,一阵走神。

    马三宝心下明白,拍拍莲花语带安慰:“又想起谁了?”

    莲花叹口气:“我小弟阿修。他也常这么逗我,有次说是有个好玩儿的,巴巴地雪地里走了几里路,到了一看原来抓了只刺猬,缩成一团都不敢张开好可怜,又走了几里路去把它放掉。”

    “小弟……”马三宝心中感动,回忆着说到:“我原来有两个姐姐,十岁后跟了明军就再没见到。”

    “十岁……”莲花不由吸口气,同情地望着马三宝。

    马三宝定定神,笑眯眯地道:“今天这保证不是刺猬。”抓着莲花就走。

    莲花本性活泼,不然小时候也不会常和男孩子一起玩儿,不会和李芳远脾气相投,和小弟厮混打闹。其实是直到去年父兄小弟打倭寇离家,独自在家照顾母亲,才一下子老成起来,然后更逢巨变,这大半年的日子过得委实沉重。

    这些天和燕王的队伍在一起,不自觉间变得轻松,简直好像回到了无忧无虑的小时候。

    莲花和一群年轻的内侍亲兵相处甚是愉快,和马三宝尤其相得。莲花不用开口,马三宝总提前都把一切安排好;常常话未说完甚至没说出口,马三宝就知道她在想什么,顺着她的意思说下去,两个人总聊得很开心。莲花常常感叹:“天朝的人,真是聪明!”

    还有燕王,好几天没见到他人,可是这就已经都安排好了:通知朝鲜王,查铁岭卫报告,还知道自己想写信……他如何知道的呢?他对人都这么细致入微吗?

    莲花有些脸红,不由加快步子跟上了马三宝,两人兴冲冲地跑起来。

    (注:朱棣喜欢泡菜乃是史实,有历史学家考证,据说朱棣迁都原因之一,就是为吃泡菜,北京的白菜好云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