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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八十章: 画皮

作者:林可馨慕景宸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投票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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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齐辉花了一辈子的时间,就是要证明自己比慕景宸强。

    现在,好不容易有了这样的机会,他怎么可能不让林可馨看到?

    齐辉不甘心。

    对,不甘心。

    他并不惧怕死亡。

    死亡对于齐辉来说,其实是一种解脱。

    但,他要让林可馨亲眼看着他死。

    那样,齐辉这辈子,才没有缺憾。

    为了圆满,齐辉背叛了信仰,背叛了老板。

    他没有制造恐怖爆炸,没有打死何灵和乔俊。

    林可馨不露面,他做什么,都没有意义。

    他要给自己留下一线生机,哪怕苟延残喘,齐辉也要再见林可馨一面。

    跟了老板和慕天佑那么多年,齐辉很清楚任务失败他将面临什么?

    现在,不光是警方和慕景宸的人在找他。老板和慕天佑,大概也在找他吧?

    他已经成了真正的丧家之犬。

    大约所有的人都以为他齐辉只剩下死路一条了,只有他自己最明白,什么叫做置之死地而后生。

    那天,小腿中枪之后,齐辉没有去医院包扎。

    他甚至连子弹都没取出来,直接用匕首将小腿上的那一部分肉,全部剜掉了。

    同时,他又用滚油,烫花了自己的脸。

    很幸运,在中东的魔鬼式训练,让他不但能承受非人的疼痛,还懂一些最基本的医护知识。

    他没有被活活疼死,这种令人无法想象的残忍做法,为齐辉换来了一线生机。

    这半个月来,江城所有的大街小巷,全都贴满了齐辉的通缉令。

    通缉令上面有他的照片,很清晰。

    通缉令上还专门注明,齐辉左腿小腿中了枪伤,号召民众进行举报。

    别小看民众的力量。

    齐辉一直觉得,中国的老百姓,是世界上最最强悍的老百姓,他们可以把一切不可能,变成可能。

    枪伤这个东西实在太有特征性,正常人谁也不会受到枪伤。

    但,被野狗袭击,甚至撕掉小腿上几乎一大半肉的残废乞丐,满大街都是。

    而他齐辉,就是这样一个不起眼的乞丐。

    果然,他被救了,安安稳稳在垃圾回收站住了半个月,没有任何人怀疑他。

    讽刺的是,垃圾回收站至少贴了十张齐辉的通缉令。

    有一张,还被老人撕下来当废纸,给岂会缠竹条,现在就在齐辉的床头。

    不过齐辉并没有放松警惕。

    他知道,警察和慕景宸的人找不到他,并不代表老板和慕天佑也找不到他。

    因为,老板和慕天佑太熟悉他了。

    齐辉所有学过的招数和手段,都是他们传授的。

    齐辉知道,垃圾回收站他可能住不久了。

    很快,老板和慕天佑就会找到这里。

    正想到这里,门被人推开了。

    老人端着骨头汤颤巍巍地走进来。

    齐辉没有注意老人手里的骨头汤,也没有注意老人的脸。

    他空洞的瞳眸,似有若无地扫过老人颠簸的左脚,牢牢锁定。

    或许,他不用颠沛流离地到处躲藏。

    只要,他能给自己找一个替死鬼

    十天后的深夜,垃圾回收站来了两个人。

    这两个人将老人捆在门口的电线杆子上打晕,拎着匕首走进屋里。

    其中一个,年龄有点大,却长了一张异常儒雅、英俊的脸。

    只是,这张脸上眼下都是戾气。

    另一个是年轻人。

    他们一走进屋子,就看见床上躺着的哑巴。

    哑巴看见有人进来,不停挥舞手臂,像是想把他们轰出去。

    但他的腿上有伤,根本没办法下地,只能蜷缩在床角,瞪着惊恐的眼睛,无奈地看着来人。

    年轻人看着哑巴,皱眉道:“慕爷?他就是齐辉?”

    慕天佑什么话也没说,走上前,一把将哑巴从床上脱下来,“唰”地一下,用刀割开了哑巴的裤腿。

    果然,哑巴的小腿上有鸡蛋那么大一块腐肉,大约没有及时医治,化脓程度严重,散发着阵阵恶臭。

    而在那块腐肉中间,有个明显的洞。

    是枪伤!

    普通的平头老百姓,怎么可能中枪伤?

    所以,这个哑巴,就是他们要找的齐辉。

    但慕天佑还是很谨慎。

    他把哑巴的衣服脱光,仔仔细细查看了一下哑巴全身。

    确定哑巴满脸伤疤,看起来老态龙钟的脸,却有个年轻人的身体之后,才笑起来。

    “齐辉,我是师父,你忘了吗?那么惊恐干吗?师父接你回去吧?大哥很想见见你。”

    哑巴吓得一个劲儿往后缩。

    但,他像是浑身没有半点力气,缩了几下,就栽倒在地,只是瞪着慕天佑和年轻人,嘴里发出惊恐的“呜呜”声。

    “你这个孩子。”慕天佑眼睛里闪过一抹不舍的柔光。

    他伸手摸摸哑巴的头,满脸舍不得。

    “你给大哥办差,给师父办差,就应该知道自己会面临什么。我们这些人,只能成功不能失败。一旦失败,就必须杀身成仁。反正都是死路一条,你说你为什么非要逃跑呢?

    你那天只要引爆炸药,就能让江城人民永远记住你。哪怕你把何建国的女儿女婿打死,在大哥面前也能有个交代。可你逃跑了,这样苟延残喘,有什么意思?

    我们师徒一场,师父也舍不得你。你是我见过的天赋最高的孩子,可惜了,为什么非要栽在一个女人手里?齐辉,师父亲手送你上路吧!”

    “亲手送你上路”一说完,哑巴胸口上就多出一柄匕首。

    匕首刺入他的胸膛,直没刀柄。

    哑巴连哼都没来得及哼一声,直接断气了。

    杀死哑巴,慕天佑像是非常难过。

    他站起来,在哑巴的尸体前垂首默哀了两分钟,这才低声道:“把他的尸体处理掉,弄碎一点。再放把火,将这里烧了。做干净些,不要留下任何痕迹!”

    年轻人痛痛快快答应。

    他又笑了下,问:“慕爷,那外面绑着的那个老叫花子怎么办?”

    “等下一起丢在火场里烧了。”

    “好嘞!”

    一个小时后,垃圾回收站燃起熊熊大火。

    慕天佑和年轻人头都不回地消失在夜幕中。

    他们刚走,火场里就爬出个老态龙钟的身影。

    看得出来,这个人被大火烧得皮开肉绽,但却没有伤到根本。

    垃圾回收站后面不到五十米的地方,就有一条河。

    他爬得很快,到达河边,直接扑了进去。

    冰凉的河水瞬间就缓解了身上的灼烧感,过了好久,他从水里爬出来,躺在岸边,笑了。

    月光淡淡地洒下来,映衬着他玩世不恭,什么都无所谓,却又仿佛被仇恨彻底淹没,完全没有焦距的眼睛。

    这是一场智力的对决。

    很显然,齐辉赢了。

    人的外貌,甚至体型,都是可以改变的。

    这一点,齐辉从小念身上得到了启发。

    小念明明比林可馨长得丰满。

    而且,十五岁的时候,小念的身高就和林可馨差不多。

    但,通过人为的干预,小念却完完全全变成了林可馨。

    真的太像了。

    如果忽略掉小念眼睛里的杀气,连齐辉都觉得,小念就是林可馨。

    慕天佑能洞悉齐辉的秘密,就是因为小念。

    随着小念的一言一行和林可馨越来越相似,齐辉有时候看着小念的目光,会透露出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的痴迷。

    虽然那种时候很少,也极短暂。

    但,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出猎人的掌心。

    而慕天佑,就是那个猎人。

    是慕天佑塑造了齐辉和小念,他又怎么可能发现不了齐辉看小念时,眼神的异常?

    一个人,有了弱点,就会被人抓住把柄。

    齐辉的弱点被慕天佑抓住了。

    这成为他的死穴。

    好在慕天佑还算仗义,和齐辉这么多年在一起,有些感情。

    他对齐辉的感情还挺复杂。

    有点像父子,又有点像同是天涯沦落人的惺惺相惜。

    他没有把齐辉的心事告诉老板。

    齐辉爱着林可馨这件事,只有慕天佑和齐辉自己知道。

    连小念,都不知道。

    事情往往就是这样,具有双面性。

    有好的时候,就会有坏的时候。

    慕天佑成就了齐辉,帮助了齐辉。

    他对齐辉有恩。

    但,他也是齐辉的死穴。

    那天,看着老人端着骨头汤进来,齐辉突发奇想。

    他有了个让他自己都无比吃惊的主意。

    这个主意一旦实施成功,完全可以颠覆过去他跟着老板和慕天佑学过的任何东西。

    他可以彻彻底底摆脱慕天佑这个死穴。

    因为,齐辉想到,也许,他可以利用老板和慕天佑将小念塑造成林可馨的方法,把老人塑造成他。

    脸和身材不重要。

    对于他们这些丧失了人性的杀手,一张脸,或者熟悉的身材,随时都可以改变。

    但是,伤口,还有皮肤特征,无法改变。

    枪伤是关键。

    齐辉要做的,只是怎么样把老人,变成年轻人。

    当然不是真正意义上让老人返老还童,那是不可能的事情。

    但,人类的智慧,有的时候是无穷无尽的,诡异到令人咋舌。

    齐辉曾经不止一次看见过,菜市场,有人将已经变质,发出恶臭味儿的猪肉,神奇地变得和新鲜肉一样。

    那些菜贩,可以让死得发臭的鱼,呈现出刚刚死亡的特点,甚至闻起来都不腥臭。

    这种神奇的返老还童,在齐辉眼睛里,简直跟神话一样。

    他在想,死去的猪,腐烂的猪,都能变成新鲜肉,卖出好价钱。

    那么,他能不能让一个皮肤皱褶严重,老态龙钟的老人,拥有年轻人般的紧致皮肤呢?

    这个想法不光大胆,还很疯狂。

    但,齐辉成功了。

    十天的时间,他硬是把一个老人,变成了一个年轻人。

    那种神奇的方法,是真正的画皮。

    齐辉知道,他所有能想象出来的地遁法,慕天佑都能想象到。

    割肉、毁容,把挺拔的脊梁,变成弯曲的,甚至割掉自己的舌头。

    这些事情,慕天佑都能想到。

    唯一让慕天佑想不到的,是他这个突如其来的想法。

    果然,慕天佑这只老狐狸不光验看了他给老人制造的“枪伤”,还仔细查验了老人身上的皮肤。

    直到确认目标,慕天佑才动手。

    慕天佑大概做梦也想不到,他杀死了一个无辜的,捡垃圾的老人。

    这场斗智斗勇的猎杀游戏中,齐辉赢了。

    赢得伤痕累累。

    赢得惨不忍睹。

    但,赢了就是赢了。

    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从今以后,他齐辉自由了。

    他可以再也不受将军、老板和慕天佑的掌控,再也不惧怕中东的威胁。

    他要用自己的方式,杀死慕景宸和林可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