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王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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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勇是个热情好客的汉子,明明是第一次见面,却非要拉着李长欢回家吃酒。
李长欢再三推辞不过,后来见杨汐儿点头同意了,他也就顺水推舟应下来。
后来,有王勇带路,三人紧赶慢赶,终于在傍晚时分,抵达了一座山清水秀的山庄。
王家庄。
这是落座于湖泊之中的一座山庄。
整座山庄装修富丽,宽广大气,亭台楼阁和小桥流水串联着一座座古朴的院落。
在院落里,一棵棵三四人才能合抱住的枫树耸立其中,仔细一看,地面上洒落一地的枫叶红艳似火,这些枫树似乎是刚种植下地没多久,树干下方的土壤明显还有些稀松。
“二位觉得这个院子如何?若是还算满意,就先在此屈尊几日吧。”
王勇将李长欢小两口带到一座较为宽大的别院,笑问道。
眼前的院子虽然比不上杨素的国公府,但老实说也逊色不了多少。
尤其是有些形状奇特的巨大怪石林立其中,为山庄的景色更添了几分神秘景象。
别人怎么看不知道,李长欢是一眼就喜欢上了这座山庄,因为这里的风景自然而秀丽,他心想等以后有钱了,也要给自己整一座这样的山庄。
“很好,先谢过王兄盛情款待了。”
李长欢笑着回应。
他觉得好,杨汐儿自然也没话说,小两口就这样双双入住。
期间,李长欢还问王勇讨了两套合身的衣服,毕竟如果一直穿着杨府的护卫服在身上,总归会觉得有点别扭。
王勇倒是好说话,见李长欢和他的身材差不多,一股脑地弄来了好几套新衣裳。
王勇似乎很钟情于白色,拿来的衣裳全是白色为主。
这些衣裳,大多数都是王勇买回来闲置在旁没穿过的,如今倒是便宜了李长欢。
“长欢兄弟若是不嫌弃,这几套衣服便都送于你了。”
将衣服堆放于李长欢面前,王勇很是豪爽地说道。
李长欢笑道:“这怎么好意思,有一套两套就够了,王兄不用拿这么多,我怕穿不过来。”话是这么说,他却是来者不拒,把所有衣服收下来。
李长欢的衣服解决了,杨汐儿的衣服却不好解决,因为她的身材实在太纤细太苗条了。
很难找到合身的女装。
山庄里倒是有些婢女和她身材差不多,但是拿婢女的衣服给客人穿,这种事情无论如何王勇是做不出来的。
王勇本想命人快马加鞭去城里买几件女装。
可是,现在的时辰已晚,即便以最快的速度赶去最近的衣物店,也已经是来不及了。
这时杨汐儿主动提出不一定非要穿女装,也可以穿男装。
王勇听后微微吃惊,随后立刻搬来了二十几套小号男装,任由杨汐儿随意挑选。
杨汐儿不是那种拖拖拉拉的女人,也没怎么精心翻找,随手套上一套合身的月色长袍,然后便英姿飒爽地走到李长欢面前。
“夫君,我穿这一身如何?”
杨汐儿俏生生地站在那里,长袍一甩,朱唇微张地问道。
李长欢良久未答,盯着眼前俊俏如公子哥的美娇妻,一眨不眨,眼睛都看直了。
一直到杨汐儿再次问话,他才慢慢回过神来,打趣道:“娘子这一变身,我都怀疑你是不是潘安宋玉转世?不要笑,千万不要笑,你这么一笑会迷死人不偿命的,对我笑笑也就罢了,若是出门对懵懂天真的小姑娘笑了,保不齐会把人家的魂儿给勾走,当心人家小姑娘赖上你!”
杨汐儿眨了眨眼道:“若是真的有小姑娘赖上我,便让夫君你来负责,如何?”
李长欢笑问道:“我负责,娘子不吃醋么?”
杨汐儿淡淡道:“有句话叫做你做初一我做十五,夫君若是找了小姑娘,妾身也要找个小情郎,如此一来一往,便算是扯平了,妾身也就不用吃醋了。”
此言一出,李长欢顿时觉得头顶有了一丝绿光,下意识地伸手一摸,原来是一片枫叶。
“呼,还好不全是绿色的。”
李长欢盯着手中一半红色一半绿色的枫叶,长长出了一口气。
要想生活过得去头上就得顶点绿。
这句话也不知是哪个蠢蛋说出来的,虽然一点道理没有,却是莫名其妙的押韵,还被一些好事者众口相传。
男人被绿了生活还能过得去吗?
不是整天觉得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就不错了。
不知道别人被绿了是一种怎样的心境,至少李长欢自己肯定是接受不了的。
“我不找小姑娘,你也不准找小情郎。”
李长欢凝视着美娇妻,郑重其事地说道。
杨汐儿嫣然一笑,半晌合不拢嘴。
李长欢见此,哪能不知道自己被耍了,轻哼道:“好呀你胆子不小,竟然戏弄为夫,为夫要来大刑伺候!”
一语言罢,李长欢举起爪子朝美娇妻扑过去,杨汐儿笑着“落荒而逃”。
小两口一个跑,一个追,出双入对地在院落里打打闹闹,亲亲我我,好不欢快。
夜间。
小两口应邀来到王勇的住所,他们抵达时,好酒好菜已经摆满了一大桌子,色香味俱全。
小两口早就饿得发慌,一看美食佳肴在前,也不跟王勇多客气,入座开吃,畅谈风月。
王勇为人热情爽朗,话也比较多,李长欢很容易就跟他聊到一块去。
当然了,吃饭期间大多数时候都是王勇在说话,李长欢只是有一搭没一搭的接两句,杨汐儿更是难得说上一句话。
小两口除了吃吃喝喝,更多的只是安静地坐一旁,食不言寝不语地充当一个倾听者。
有趣的是,三人之中两人不怎么说话,只有一人滔滔不绝,却也能够保持良好的气氛,一点不令人觉得尴尬沉闷。
由此可见,王勇的口才和待客能力有多出类拔萃,对于王勇年纪轻轻就能做到如此程度,李长欢看向他的目光,也隐隐约约有了些许欣赏之色。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天色也渐渐晚了,王勇早早端茶送客,临别前道:“二位赶路累了,今日早点休息,明日我带二位去后山狩猎,届时我再介绍几位好友与你们认识。”
李长欢本来想一口拒绝,不过架不住王勇的一番盛情相邀,就勉强先应下来。
随后,小两口辞别王勇,却没有立刻回到住所,而是趁着月色正好,在山庄之内到处晃荡了一圈。
杨汐儿觉得未经主人同意到处乱走不太好,可李长欢却不这么认为,他觉得王勇性格爽朗大度,不会在意这些小细节。
而且,现在时辰还尚早,李长欢就是想睡觉也睡不着,睡不着总要找点消遣吧?
他推崇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吃了晚饭散散步对身体的健康是极好的。
“良辰美景,花前月下,娘子,你说我们是不是该做点什么衬托美景的美事?”
李长欢笑眯眯道。
王勇是个热情好客的汉子,明明是第一次见面,却非要拉着李长欢回家吃酒。
李长欢再三推辞不过,后来见杨汐儿点头同意了,他也就顺水推舟应下来。
后来,有王勇带路,三人紧赶慢赶,终于在傍晚时分,抵达了一座山清水秀的山庄。
王家庄。
这是落座于湖泊之中的一座山庄。
整座山庄装修富丽,宽广大气,亭台楼阁和小桥流水串联着一座座古朴的院落。
在院落里,一棵棵三四人才能合抱住的枫树耸立其中,仔细一看,地面上洒落一地的枫叶红艳似火,这些枫树似乎是刚种植下地没多久,树干下方的土壤明显还有些稀松。
“二位觉得这个院子如何?若是还算满意,就先在此屈尊几日吧。”
王勇将李长欢小两口带到一座较为宽大的别院,笑问道。
眼前的院子虽然比不上杨素的国公府,但老实说也逊色不了多少。
尤其是有些形状奇特的巨大怪石林立其中,为山庄的景色更添了几分神秘景象。
别人怎么看不知道,李长欢是一眼就喜欢上了这座山庄,因为这里的风景自然而秀丽,他心想等以后有钱了,也要给自己整一座这样的山庄。
“很好,先谢过王兄盛情款待了。”
李长欢笑着回应。
他觉得好,杨汐儿自然也没话说,小两口就这样双双入住。
期间,李长欢还问王勇讨了两套合身的衣服,毕竟如果一直穿着杨府的护卫服在身上,总归会觉得有点别扭。
王勇倒是好说话,见李长欢和他的身材差不多,一股脑地弄来了好几套新衣裳。
王勇似乎很钟情于白色,拿来的衣裳全是白色为主。
这些衣裳,大多数都是王勇买回来闲置在旁没穿过的,如今倒是便宜了李长欢。
“长欢兄弟若是不嫌弃,这几套衣服便都送于你了。”
将衣服堆放于李长欢面前,王勇很是豪爽地说道。
李长欢笑道:“这怎么好意思,有一套两套就够了,王兄不用拿这么多,我怕穿不过来。”话是这么说,他却是来者不拒,把所有衣服收下来。
李长欢的衣服解决了,杨汐儿的衣服却不好解决,因为她的身材实在太纤细太苗条了。
很难找到合身的女装。
山庄里倒是有些婢女和她身材差不多,但是拿婢女的衣服给客人穿,这种事情无论如何王勇是做不出来的。
王勇本想命人快马加鞭去城里买几件女装。
可是,现在的时辰已晚,即便以最快的速度赶去最近的衣物店,也已经是来不及了。
这时杨汐儿主动提出不一定非要穿女装,也可以穿男装。
王勇听后微微吃惊,随后立刻搬来了二十几套小号男装,任由杨汐儿随意挑选。
杨汐儿不是那种拖拖拉拉的女人,也没怎么精心翻找,随手套上一套合身的月色长袍,然后便英姿飒爽地走到李长欢面前。
“夫君,我穿这一身如何?”
杨汐儿俏生生地站在那里,长袍一甩,朱唇微张地问道。
李长欢良久未答,盯着眼前俊俏如公子哥的美娇妻,一眨不眨,眼睛都看直了。
一直到杨汐儿再次问话,他才慢慢回过神来,打趣道:“娘子这一变身,我都怀疑你是不是潘安宋玉转世?不要笑,千万不要笑,你这么一笑会迷死人不偿命的,对我笑笑也就罢了,若是出门对懵懂天真的小姑娘笑了,保不齐会把人家的魂儿给勾走,当心人家小姑娘赖上你!”
杨汐儿眨了眨眼道:“若是真的有小姑娘赖上我,便让夫君你来负责,如何?”
李长欢笑问道:“我负责,娘子不吃醋么?”
杨汐儿淡淡道:“有句话叫做你做初一我做十五,夫君若是找了小姑娘,妾身也要找个小情郎,如此一来一往,便算是扯平了,妾身也就不用吃醋了。”
此言一出,李长欢顿时觉得头顶有了一丝绿光,下意识地伸手一摸,原来是一片枫叶。
“呼,还好不全是绿色的。”
李长欢盯着手中一半红色一半绿色的枫叶,长长出了一口气。
要想生活过得去头上就得顶点绿。
这句话也不知是哪个蠢蛋说出来的,虽然一点道理没有,却是莫名其妙的押韵,还被一些好事者众口相传。
男人被绿了生活还能过得去吗?
不是整天觉得生活在水深火热之中就不错了。
不知道别人被绿了是一种怎样的心境,至少李长欢自己肯定是接受不了的。
“我不找小姑娘,你也不准找小情郎。”
李长欢凝视着美娇妻,郑重其事地说道。
杨汐儿嫣然一笑,半晌合不拢嘴。
李长欢见此,哪能不知道自己被耍了,轻哼道:“好呀你胆子不小,竟然戏弄为夫,为夫要来大刑伺候!”
一语言罢,李长欢举起爪子朝美娇妻扑过去,杨汐儿笑着“落荒而逃”。
小两口一个跑,一个追,出双入对地在院落里打打闹闹,亲亲我我,好不欢快。
夜间。
小两口应邀来到王勇的住所,他们抵达时,好酒好菜已经摆满了一大桌子,色香味俱全。
小两口早就饿得发慌,一看美食佳肴在前,也不跟王勇多客气,入座开吃,畅谈风月。
王勇为人热情爽朗,话也比较多,李长欢很容易就跟他聊到一块去。
当然了,吃饭期间大多数时候都是王勇在说话,李长欢只是有一搭没一搭的接两句,杨汐儿更是难得说上一句话。
小两口除了吃吃喝喝,更多的只是安静地坐一旁,食不言寝不语地充当一个倾听者。
有趣的是,三人之中两人不怎么说话,只有一人滔滔不绝,却也能够保持良好的气氛,一点不令人觉得尴尬沉闷。
由此可见,王勇的口才和待客能力有多出类拔萃,对于王勇年纪轻轻就能做到如此程度,李长欢看向他的目光,也隐隐约约有了些许欣赏之色。
酒过三巡,菜过五味。
天色也渐渐晚了,王勇早早端茶送客,临别前道:“二位赶路累了,今日早点休息,明日我带二位去后山狩猎,届时我再介绍几位好友与你们认识。”
李长欢本来想一口拒绝,不过架不住王勇的一番盛情相邀,就勉强先应下来。
随后,小两口辞别王勇,却没有立刻回到住所,而是趁着月色正好,在山庄之内到处晃荡了一圈。
杨汐儿觉得未经主人同意到处乱走不太好,可李长欢却不这么认为,他觉得王勇性格爽朗大度,不会在意这些小细节。
而且,现在时辰还尚早,李长欢就是想睡觉也睡不着,睡不着总要找点消遣吧?
他推崇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吃了晚饭散散步对身体的健康是极好的。
“良辰美景,花前月下,娘子,你说我们是不是该做点什么衬托美景的美事?”
李长欢笑眯眯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