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0章:来而不往非礼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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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在车上,中间隔着段距离,看的并不是太清。
只是隐约觉得有些眼熟。
而现在,只隔着数步远,并与之对上了眼,看到了其面容。
虽然乞丐的脸上很脏,但那眉眼
对于曾与之针锋相对了多年的田娴儿来说,就算她化成了灰,也能认得出,那个剽窃了她表哥诗作并占为己有,末了反咬一口的女人——
叶思姝!
“难怪”
田娴儿笑了。
“小姐?”
田娴儿伸出手,指尖直接指向那乞丐,对小喜说:“瞧,那乞丐是不是有些眼熟?”
小喜看过去,看了一会,点点头,“是有些眼熟,好像”
“看破不说破,行了,我们走吧。”
原本田娴儿想要过去的。
过去痛打落水狗!
可想了想,还是作罢了。
并非是她同情心泛滥,而是觉得,比起过去,自己不屑一顾,才是对叶思姝最大的难堪。
叶思姝亲眼看到,田娴儿带着丫鬟和护卫,从她面前走过,没有任何的停留。
脏兮兮的面庞瞬间扭曲。
从认出田娴儿的那一刻,她便在害怕,害怕她过来,害怕田娴儿将她的身份公之于众
她不希望田娴儿过来。
现在,她如愿了。
按理说,她该是松一口气的,可她没有,不但没有松一口气,反而觉得难堪。
田娴儿过来,说明她还是介意她,可她没有!
心绪翻涌,她想要咆哮,可是,对现在的她来说,咆哮都是一种奢望。
她现在,除了能视物,除了还活着,其余的,都是求而不得的奢侈。
便是死,都做不到。
叶朝歌说到做到了,让她真正的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
正如田娴儿说的那般,前路很快便通行了。
伯爵府的马车渐渐驶离长福街。
叶思姝瑟缩在原地,寒风中望着那华丽的伯爵府马车,渐渐驶出自己的视线。
曾几何时
马车上。
“小姐,刚才那乞丐是叶思姝对吗?”
田娴儿点点头,“是她。”
“啊真的是她啊。”
她隐约认出是叶思姝,但毕竟不敢相信,此时自家小姐给证实了,她自是惊讶不已。
叶思姝啊
曾经轰动整个上京的第一才女
现在,却
想到自己所看到的情景,小喜不禁打了个寒颤。
“谁这么狠,将她”
“狠?”
田娴儿好似听到了这世上最好笑的笑话一般,“这叫狠?”
“啊”
小喜眨眨眼。
“我反倒觉得,这样的下场,于她来说,都是轻了!!!”
田娴儿不是个心狠的人,反而她很善良,与她自小生活的环境有着极大的关系,伯爵府父慈母爱,兄长疼惜,后宅祥和。
她在一个单纯的环境里长大。
对任何人,她总抱有一份和善。
但叶思姝,不配!
进入深冬后,离着年关便不远了。
红尘和南风的大婚,也提上了日程。
因着他们二人已无亲人在,成亲的各项事宜,全权由海总管和刘嬷嬷二人操持。
在忙碌过后,终于迎来了大喜之日。
这一日,红梅也回来送她的小姐妹出嫁。
“还记得我那日曾与你说过的话吗?”
叶朝歌望着眼前一身红嫁衣,如盛开红芙蓉一般的红尘,含笑问道。
红尘眼睛含泪,“奴婢记得,您当日赠了奴婢一个字。”
那日,小姐在她耳边,赠了她一个字。
一个‘度’字。
“恩,记得就好,日后和南风好好过,没事的时候便想想这个字。”
红尘用力的点点头。
她明白,也懂小姐的苦心,小姐之所以会赠她‘度’,便是要她掌握好分寸,莫要仗着南风的好性子,而失了分寸。
“好了,莫哭,今儿个是你的大喜之日,该高兴才是。”叶朝歌伸手揩去红尘眼睛里流出来的泪水,“成了亲也是在东宫,和以前并无区别,不是吗?”
红尘鼻音很重的点头应声。
吉时到。
鲜红的盖头将红尘盖住。
没有高堂,便拜他们的主子。
随着一声送入洞房,礼成。
这一日,东宫设下了喜宴,宫中诸人皆可入席。
叶朝歌身子重,在席上坐了会,便与卫韫回了绮歆楼。
回去后,卫韫命人送来了热水,为叶朝歌烫脚。
她今儿个走的路有些多,前殿后殿来回转悠,以至于她的两只脚出现浮肿现象,便是小腿,看起来也有些肿胀。
叶朝歌靠在软垫上,整个人放松的任由卫韫给她烫脚。
“你给我烫脚这事若是让外人知道了,怕是要不得了了。”
“哦?”
“你可是太子殿下啊。”
卫韫笑笑,“我是太子,但也是你的夫君,而且,在绮歆楼,我只是你的夫君。”
叶朝歌眉眼飞扬,“你过来。”
她对他勾了勾手指头。
卫韫靠过去一些。
“再近点。”
他听话的又近了一些。
叶朝歌倾身过去,在他唇上亲了口。
“嘴这么甜,奖励你的。”
说罢,叶朝歌便要退开。
谁知,卫韫先一步扣住她的后脑,反客为主,狠狠的占了一回便宜。
直到她喘不过气了,方才放开她。
额头抵着她的,声音暗哑:“来而不往非礼也。”
叶朝歌缓了缓呼吸,瞪他:“什么来而不往非礼也,我看你这分明就是打蛇随棍上!”
卫韫耸耸肩,没有反驳。
只要占到了便宜,是来而不往非礼也还是打蛇随棍上,又有什么区别。
成了亲之后,红尘便梳起了妇人髻。
她和南风休息了三日,便各自回到了各自的岗位上。
叶朝歌本意是让他二人磨合磨合婚后感情,多休息几日,谁知红尘很干脆的告诉她,她和南风的感情不必磨合,早在成亲前,他们相处便非一日。
通俗点说,谁还不了解谁。
叶朝歌说不过她,便随着去了。
深冬之中,天气一日比一日的寒冷。
叶朝歌更不出门了,每天窝在温暖如春的屋子里。
还有小铃铛。
小铃铛正处于对一切都稀奇的时候,尤其是外头,时不时的伸着她的小胳膊对着外面哦哦的喊,要出去。
外头天寒地冻,叶朝歌担心她受寒,不让她出去。
可就是如此的小心翼翼,小铃铛还是生了病。
当时在车上,中间隔着段距离,看的并不是太清。
只是隐约觉得有些眼熟。
而现在,只隔着数步远,并与之对上了眼,看到了其面容。
虽然乞丐的脸上很脏,但那眉眼
对于曾与之针锋相对了多年的田娴儿来说,就算她化成了灰,也能认得出,那个剽窃了她表哥诗作并占为己有,末了反咬一口的女人——
叶思姝!
“难怪”
田娴儿笑了。
“小姐?”
田娴儿伸出手,指尖直接指向那乞丐,对小喜说:“瞧,那乞丐是不是有些眼熟?”
小喜看过去,看了一会,点点头,“是有些眼熟,好像”
“看破不说破,行了,我们走吧。”
原本田娴儿想要过去的。
过去痛打落水狗!
可想了想,还是作罢了。
并非是她同情心泛滥,而是觉得,比起过去,自己不屑一顾,才是对叶思姝最大的难堪。
叶思姝亲眼看到,田娴儿带着丫鬟和护卫,从她面前走过,没有任何的停留。
脏兮兮的面庞瞬间扭曲。
从认出田娴儿的那一刻,她便在害怕,害怕她过来,害怕田娴儿将她的身份公之于众
她不希望田娴儿过来。
现在,她如愿了。
按理说,她该是松一口气的,可她没有,不但没有松一口气,反而觉得难堪。
田娴儿过来,说明她还是介意她,可她没有!
心绪翻涌,她想要咆哮,可是,对现在的她来说,咆哮都是一种奢望。
她现在,除了能视物,除了还活着,其余的,都是求而不得的奢侈。
便是死,都做不到。
叶朝歌说到做到了,让她真正的求生不得,求死不能!
/
正如田娴儿说的那般,前路很快便通行了。
伯爵府的马车渐渐驶离长福街。
叶思姝瑟缩在原地,寒风中望着那华丽的伯爵府马车,渐渐驶出自己的视线。
曾几何时
马车上。
“小姐,刚才那乞丐是叶思姝对吗?”
田娴儿点点头,“是她。”
“啊真的是她啊。”
她隐约认出是叶思姝,但毕竟不敢相信,此时自家小姐给证实了,她自是惊讶不已。
叶思姝啊
曾经轰动整个上京的第一才女
现在,却
想到自己所看到的情景,小喜不禁打了个寒颤。
“谁这么狠,将她”
“狠?”
田娴儿好似听到了这世上最好笑的笑话一般,“这叫狠?”
“啊”
小喜眨眨眼。
“我反倒觉得,这样的下场,于她来说,都是轻了!!!”
田娴儿不是个心狠的人,反而她很善良,与她自小生活的环境有着极大的关系,伯爵府父慈母爱,兄长疼惜,后宅祥和。
她在一个单纯的环境里长大。
对任何人,她总抱有一份和善。
但叶思姝,不配!
进入深冬后,离着年关便不远了。
红尘和南风的大婚,也提上了日程。
因着他们二人已无亲人在,成亲的各项事宜,全权由海总管和刘嬷嬷二人操持。
在忙碌过后,终于迎来了大喜之日。
这一日,红梅也回来送她的小姐妹出嫁。
“还记得我那日曾与你说过的话吗?”
叶朝歌望着眼前一身红嫁衣,如盛开红芙蓉一般的红尘,含笑问道。
红尘眼睛含泪,“奴婢记得,您当日赠了奴婢一个字。”
那日,小姐在她耳边,赠了她一个字。
一个‘度’字。
“恩,记得就好,日后和南风好好过,没事的时候便想想这个字。”
红尘用力的点点头。
她明白,也懂小姐的苦心,小姐之所以会赠她‘度’,便是要她掌握好分寸,莫要仗着南风的好性子,而失了分寸。
“好了,莫哭,今儿个是你的大喜之日,该高兴才是。”叶朝歌伸手揩去红尘眼睛里流出来的泪水,“成了亲也是在东宫,和以前并无区别,不是吗?”
红尘鼻音很重的点头应声。
吉时到。
鲜红的盖头将红尘盖住。
没有高堂,便拜他们的主子。
随着一声送入洞房,礼成。
这一日,东宫设下了喜宴,宫中诸人皆可入席。
叶朝歌身子重,在席上坐了会,便与卫韫回了绮歆楼。
回去后,卫韫命人送来了热水,为叶朝歌烫脚。
她今儿个走的路有些多,前殿后殿来回转悠,以至于她的两只脚出现浮肿现象,便是小腿,看起来也有些肿胀。
叶朝歌靠在软垫上,整个人放松的任由卫韫给她烫脚。
“你给我烫脚这事若是让外人知道了,怕是要不得了了。”
“哦?”
“你可是太子殿下啊。”
卫韫笑笑,“我是太子,但也是你的夫君,而且,在绮歆楼,我只是你的夫君。”
叶朝歌眉眼飞扬,“你过来。”
她对他勾了勾手指头。
卫韫靠过去一些。
“再近点。”
他听话的又近了一些。
叶朝歌倾身过去,在他唇上亲了口。
“嘴这么甜,奖励你的。”
说罢,叶朝歌便要退开。
谁知,卫韫先一步扣住她的后脑,反客为主,狠狠的占了一回便宜。
直到她喘不过气了,方才放开她。
额头抵着她的,声音暗哑:“来而不往非礼也。”
叶朝歌缓了缓呼吸,瞪他:“什么来而不往非礼也,我看你这分明就是打蛇随棍上!”
卫韫耸耸肩,没有反驳。
只要占到了便宜,是来而不往非礼也还是打蛇随棍上,又有什么区别。
成了亲之后,红尘便梳起了妇人髻。
她和南风休息了三日,便各自回到了各自的岗位上。
叶朝歌本意是让他二人磨合磨合婚后感情,多休息几日,谁知红尘很干脆的告诉她,她和南风的感情不必磨合,早在成亲前,他们相处便非一日。
通俗点说,谁还不了解谁。
叶朝歌说不过她,便随着去了。
深冬之中,天气一日比一日的寒冷。
叶朝歌更不出门了,每天窝在温暖如春的屋子里。
还有小铃铛。
小铃铛正处于对一切都稀奇的时候,尤其是外头,时不时的伸着她的小胳膊对着外面哦哦的喊,要出去。
外头天寒地冻,叶朝歌担心她受寒,不让她出去。
可就是如此的小心翼翼,小铃铛还是生了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