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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自南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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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车,在森林边缘的小道上缓慢的前进着。拉着车的两匹瘦马走上段路就要略微休息一下,而赶车的人也没有想要催促它们的意思。马车上载着的货物很重,车棚里和边缘坐着的人也不轻,懂行的车夫都不会在这种情况下逼迫马匹快速前进,尤其是在这样缺乏看管的野地中前进,有太多突发情况要防备,珍贵的马力不能浪费在提高赶车的速度上。更何况,苍狮已经不远了。

    不过车夫的经验丰富,不代表车上的人就能耐得住性子接受这种缓慢的赶路方式,“我说老家伙,你这是赶车还是放羊?就是放羊那牧羊人还得抽几鞭子呢!这一上午我就没听到过你甩马鞭的声音。”

    抱怨的人是个年轻的小伙子,一身黝黑的皮肤即使是在北方略微寒冷的空气中也毫无顾忌的敞开衣襟露出用粘性粉末绘制着白色民族图案的胸膛。据他自己说,这种白色的图案是他家乡的传统,出远门的人由亲人在身上画下这些图案,只要这些图案没有被擦掉那他们就都会受到先祖的庇护得以安全回家。这个传统是不是真有效力,没人说得清楚,不过尊重自己母亲的小伙子从来都没有尝试着打破它,而他也确实跟着他口中的老家伙完成了好几趟去往遥远地区的商业贸易,赚取了不菲的财富。

    “你这瓜娃子,把马儿赶的那样紧,跑不到太阳落山就得撂挑子,剩下的时间是你来拉我们往前走吗?”赶车的老人回答道,他赶马赶了几十年,行里的人谁见了都得尊敬这一手本事。这样具有技艺的人最讨厌的,就是被不懂的外行人指指点点。

    “老爷子说得好啊,反正瓜娃子这力气没话说,不如就让他先拉会马车,让咱这两匹马歇歇腿。”嘴里嚼着烟叶的中年男人坐在车棚的最外侧,面朝着后方发出爽朗的声音。

    经他这么一说,小伙子的脸一下子就红了起来,他一拍车沿,就从马车的边缘跳了下来,有力的双腿毫不费力的跟在马车的旁边,“哼!拉车就拉车!要让我拉车,咱今天晚上就能到那个什么熔铁城!”他说着还特意示威似的两步跨到那两只瘦马的旁边,挑衅似的看着这两只出工不出力的畜生。对此,两匹马只是互相看了看,鼻子里喷出不屑的热气。

    “去去去,老实回车上坐着去,你这瓜娃子还真是别人说啥是啥。就你那两条细腿,能比得上阿大和阿二的八条腿啊?你小子也就搬搬东西的时候有那么膀子力气,那飞毛腿的本事跟你没半点关系。”赶车的老头子说着举鞭作势就要抽人,熟悉他的人都知道,老头子要抽人那可是从来不手软,这老皮子揉成的马鞭打在身上的滋味也绝对不好受。所以年轻人果断的选择慢下脚步,不去吃这个亏。

    等年轻人闷闷不乐的坐回车沿上,他才想起这车上还坐着一个人,“不好意思,让你付钱做这种慢车。”

    同样坐在车沿上的人穿着一身带有兜帽的宽大袍子,袍子分为上下两部分,上部到双肩,下部一直垂到脚踝。在上下部的接缝处,是一圈垂下来的流苏,流苏的颜色与长袍上半部的颜色相衬,略微有些花哨但并不令人眼晕,那些朴素的颜色以图案和线条的方式自然的组合在一起朴实且优雅。至于长袍的下半则略微有些令人失望,不论是布料还是手艺都与上半部分有着明显的差异,这表示这件衣服是拼接的产物,而且有很大可能是原来的长袍在下半部损毁的情况下的劣质补救。

    但衣服差强人意不代表它里面的人也一样。从兜帽中伸出的栗色发丝以及长袍下摆绑着彩色绳环的白皙脚踝都说明袍子里的人是一位年轻的女性。虽然宽大的长袍遮挡了身体的曲线,不过一路下来不难看出这位女士的身材相当匀称。而从她上下马车以及行立坐卧的姿态来看,她绝非久居城市中的那种人,长袍下有时会泛出的那种极淡的野兽气味不仅不会让她遭人讨厌,反而产生了一种野性的魅力。

    这种魅力对于同样游走在文明与荒野边界的年轻人来说是致命的,可是他朴实的本性让他到现在为止都还没有和这位付费搭车的女士产生除了问候之外的交集。而他刚刚的鲁莽举动其实也是在向异性展示自己能力的方式。

    “没关系,只要能到就好。我不赶时间。”略带沙哑的声音让人联想到春日的暖风,温柔里有着从严寒里复苏的力量。

    “就是,你看看人家!做事不急不躁才能活得长,要不是我跟你那个死了的爹有交情,我才不会带你这个毛毛躁躁的瓜娃子出来做生意。整天除了惹事就不会别的,比那最烈的马还难训!”老人的话让少年的脸更加红润起来,当着年龄相当的异性这么说,他的心里当然不好受。可是就在他要再冲下车试图挽回自己尊严的时候,长袍下传来了一阵清脆的笑声。

    “啊,抱歉,我没有别的意思。”女士察觉到了自己的笑声可能带来的影响,赶紧道歉到。其实她完全是多此一举,年轻人即使有万般的思绪,在她的笑声中也已经没了九成九,剩下那些朦胧的感觉估计连他自己也说不清。

    “嗯!”在这个当口上,坐在车尾的中年人突然清了清嗓子,车上另外两人的眼神立刻就变了。这是他们多年行商在外的暗号,附近有其他人。

    “待会要不要停下吃东西?”老人突然说道,而他真实的意思是,这些人是否怀有敌意。

    “不知道嘞,肚子还不饿哦。”中年人回答,敌友不明,先不要惊动他们。

    “昨天找到的果子还剩几个啊?”对方有多少人?

    “这谁记得,得翻翻兜子,可能还有个五六颗吧。”没法确定,大概五六个人。

    “莎莎”树叶摩擦的声音从树冠的高层响起,几分钟之后,中年人的神色终于平复了下来。

    “呼…好家伙,这帮人的身手各个利落,能把树枝当成平地。这一手,就是那军队里王牌的斥候,恐怕也没几个能做到吧。”

    “嘿嘿,瞧把你吓的。你和瓜娃子在上个镇子找吃的的时候我特意打听了一下,这片林子里据说有林精,刚才应该是他们的巡逻队。那些长耳朵,只要你不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都不会管你。说起来还得谢谢他们,这片林子里有他们守着,强盗土匪都不敢靠近,这才方便我们放心的过啊。”

    “合着您老早就知道啊,那不早跟我说,我这吓的都快尿裤子了。”中年人有些夸张的说道。

    “告诉你怎么行,你要是知道这林子里有林精,什么动静都会以为是他们,这当耳目的,最忌讳的就是知道的太多。任何风吹草动,那都得注意,虚惊一场总比让人掏了后路强。”

    在老人和中年人说话的时候,年轻人紧绷的肌肉终于放松了下来,既然另外两人已经这么肆无忌惮的讲刚刚发生的事情,就说明危险已经过去了。这时,长袍下的女士用较小的声音向他询问道,“他们说的林精,是什么?”

    “哦,林精是我们那边的叫法,大部分人管他们叫精灵,就是那种尖耳朵住在森林里的家伙。我妈说他们会惩罚那些在森林里伐木的人,也不喜欢带着铁器进森林的人。不过这里还没进森林,只要不去招惹他们,他们也不会招惹我们。”

    少年没有注意到,在他说到铁器的时候,那位女士长袍下的手略微的缩紧,似乎感到了些许的紧张。

    太阳,在龙脊山附近要更早的隐去形体,马车在日头渐暗时停了下来。

    “今天先不往前走了,林精巡逻说明附近不太平。咱们今晚生小火,不要出烟,两个人一组守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