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春秋大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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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熬了一宿,周澈没打算睡觉,只是小眯了会。
大白天的睡觉,不太合适。“宰予昼寝,子曰:‘朽木不可雕也’”。如果传出去,定然会被人嗤笑。他回到南屋,从行李中找出件袍子穿上,踱步到前院。
时辰尚早,前院诸人多还在安睡,只有庆锋起来了,正拿着扫帚在院中扫地。
“澈君,这么早就起来了?”
周澈笑道:“阿庆起的不是更早?来,我帮你。”拿了个陶盆折回后院,从井中打了水,端过来,用手撩着,洒到地上。两个人一个扫地,一个洒水,很快把前院打扫干净。盆中还剩了点水,周澈见院门已开,便走到门口,泼到了外边。
此时天未大亮,晨曦在东方展开,映衬出远处山林如黛,衬托出近处田野青翠。诸个里落如星罗棋布,散布田野间,偶有鸡鸣犬吠的声音从其中遥遥传出,没有喧闹,给人静怡的感觉。院舍前的管道上没有人,向南北延伸,望不到尽头,仿似一条黄带,将大地分成两半。
又一个汉帝国的早晨,和往常一样,悄悄地来到了。
“‘高秋八九月,白露变为霜’。这天气,就要冷起来了。”凉凉的晨风吹动周澈的衣袍,他没觉得凉,反而精神一振。
庆锋说道:“可不是么?秋分都过了,没两天就是寒露。莫看中午的日头还毒,说要变天也是快得很。”
晨光渐渐亮了起来,贴在天边的月弦,先是变成淡淡的一抹,继而消失不见。东方云霞灿烂,光芒四射,一轮朝阳跃出了地面,给山林、给田野都染上了红彤彤的色彩。
庆锋拄着扫帚,站在周澈的身边儿。两人一时都默不作声,静静地观赏这大自然瑰丽的景象。
周澈捏了捏手中的杂草,听着庆锋白话春去秋来,想到姜枫因老父受辱,就愤而杀之,心中感慨--两汉以孝治天下,孝武皇帝又独尊儒术,《春秋》大义以及诸经讲义非宋明之解。
姜枫之所以会这么做,与当时的风尚有关:“《春秋》之义,子不报仇,非子也”。
《春秋》讲了很多复仇的故事。董仲舒说:“《春秋》之义,臣不讨贼非臣,子不复仇非子也。”
周澈忽然回忆起在洛阳的时候,听到过洛阳太学生谈论过时任九江太守的阳球,也是因为年少时父母受到侮辱而杀人。
阳球,字方正,渔阳泉州人也。家世大姓冠盖。球能击剑,习弓马。性严厉,好申、韩之学。郡吏有辱其母者,球结少年数十人,杀吏,灭其家,由是知名。
因这种风气,社会上广泛存在对复仇者的同情和支持,当时的官吏如果给复仇者减刑或者放走他们,会得到民间的称赞。
如和周澈同郡的郅恽---为友人董子张复仇。
董子张的父亲被乡人所害,后来董子张生病,快死了,郅恽去看他,董子张歔欷不能言,郅恽对他说:“我知道你这不是在哀伤你要死了,而是因为你的父亲仇还没报,你活的时候我不能帮你,你快死了,我帮你复仇。”说完就带宾客去杀了董子张的仇人,取其头来见董子张,董子张见而气绝。
郅恽时为县门下掾,是个县吏,去县中自首。县令有点迟疑,恽曰:“为友报仇,吏之私也。奉法不阿,君之义也。亏君以生,非臣节也。”趋出就狱。县令跣足追恽,没追上,遂也去到狱中,拔出剑横在脖上要挟郅恽说:“你不跟我出来,我就自杀。”恽得此乃出,因病去。
郅恽是光武帝年间的长沙太守,是东汉初年的名臣,曾因按照规定挡过因为出去射猎而晚归的光武皇帝入城门,给皇太子教过书。
光武、明帝时的名臣钟离意也对复仇的人开过恩,他在任瑕丘县令时,县人防广为父报仇,系狱,其母病死,广哭泣不食。钟离意怜伤他,就叫他归家,使得殡敛。丞掾皆争,钟离意曰:“罪自我归,义不累下。”遂遣之。防广敛母讫,果还入狱。钟离意密以状闻,广竟得以减死论。
还有开篇几章曹操四叔嘴里的胡广也放过复仇之人。
汝南郡兵曹掾王子祐杀了陈公思的叔父,陈公思就杀了他,为叔父报仇,然后“还府归死”,“时太守胡广以为公思追念叔父,仁勇奋发,手刃仇敌,自归司败,便原遣之”。
当过平皋县长的张歆也放过为父母复仇的人。“有报父仇贼自出,歆召,因诣阁曰:‘欲自受其辞。’既入,解械,饮食,使发遣,遂弃官亡命”,后来“逢赦出”,“由是乡里服其高义”。
陈留郡名士申屠蟠少年家贫,当过漆工,他郡中有一“缑氏女玉为父报仇,杀夫氏之党”。
“杀夫氏之党”,是说不止杀了一个人。外黄县令梁配打算杀了她。申屠蟠时年十五,进谏曰:“玉之节义,足以感无耻之孙,激忍辱之子,不遭明时,尚当表旌庐墓,况在清听,而不加哀矜!”没碰上好官儿还该给她“表旌庐墓”,何况碰上您这个好官儿呢?梁配觉得他说得对,就没杀缑玉,“减死”。“乡人称美之”。
放走复仇者的不止有官吏,还有皇帝。“宁叔,字茂泰,广汉人,与友人张昌共受业太学。昌为河南大豪吕条所杀,叔杀条,自拘河南狱。顺帝义而赦之”。
最年轻的复仇者大概是绵竹少年左乔云,年十三杀了打伤他养父腿部的县吏,“以锐刀杀吏”,接着大概是夏侯惇,年十四杀了侮辱他老师的人,“人有辱其师者,惇杀人,由是以烈气闻”。
周澈想到此处,周仓昨天聊姜枫之事时说到一个光武皇帝时期名叫周党的远房族人,此人曾受乡佐侮辱,后去京师求学,读《春秋》,读到齐襄公九世不忘复仇,知道了复仇之义,“闻复仇之义”,便“辍讲而还”,回乡去找那个乡佐,约期决斗。
兵刃相交,他却打不过对方,反又被打伤。这个乡佐被他的“义”感动,“服其义”,就用车拉着他,拉到自己家里给他养伤。周党伤好后,“敕身修志,州里称其高”。这就是“九世复仇,《春秋》之义”。
周仓又说了一下复仇风气最烈的地方:前汉时是一在关中,二在颍川、南阳、河内、洛阳,三在太原、上党等地。
颍川等地在先秦时是韩、魏故地,战国时这里的复仇风习就十分盛行,孟子还专门讲过。西汉时不少为人复仇的侠者都是这里的人,如郭解、韩孺、剧孟、薛况。
时人对这个地区重报仇的民风是感受一致的,西汉中期的邹阳说:“韩魏时奇节”,奇节就是指为人报仇之风。两汉之际,寇恂也对刘秀说:“颍川剽轻”,复仇风盛,建议以精兵驻守。
东汉时,复仇风气的地域有所变化,太原、上党地区的复仇风习有所减弱,关中依旧保留了浓郁的复仇习俗,时内地复仇最烈的是颍川、南阳及邻近一带,见之於史的东汉复仇事例大都发生在这里。
周澈前世大学混学分的时候,补过历史课,想起越是战乱,复仇越烈。曹植《精徵篇》:“壮年报父仇,身末垂功名”,《结客篇》:“结客少年扬,抱怨洛北芒”。结客,就是结交宾客。
姜枫之事发生后,周澈在陪同陈松去办案的路上,询问了解了当前法律对复仇的定义和惩罚。
秦汉之际,复仇是被视为正义的。
西汉建立后,复仇是非法的。
新莽末至东汉建立,复仇是失控的。
光武帝到和帝九年,大约七十年间,对复仇的控制是松弛的。桓谭曾上书朝廷,力主严惩复仇者,但受到了光武帝的冷落,可能是光武帝受公羊学所倡导的复仇思想之影响。章帝建初五年制订了《轻侮法》,明确规定从宽处置为父母报仇之人。这条法律一直延续了十七年,到永元九年。
和帝永元九年到现在,处于对复仇的严格控制期,废除了《轻侮法》,为父母报仇也要受到严惩了。放走复仇之人的官吏也要受到惩罚,如前边提到的张歆就弃官亡命了。在这个时期,虽对复仇的行为严格控制,但权势之家在杀人后却可避免法律的制裁,如夏侯惇、如阳球。
对两汉的复仇之风,颍川大儒荀悦曾经做过一番论述:“或问复仇古义也。曰:‘仇,复仇可乎’?曰:‘不可’。曰:‘然则如之何’?曰:‘有纵有禁,有生有杀,断之以法,是谓义法并立’。”
荀悦认为既要靠法律来约束,也要通过避仇来防止复仇行为的滋长。
荀悦的这个论断,对后世中国古代法学,有关复仇的法与伦理的关系有着深重的影响。如唐代韩愈和柳宗元进行探讨,上疏朝廷的奏章,都是受到荀悦的启发。
周澈望着天空想着案子感慨万千,心道:“时势造英雄,英雄造时势。放在太平年间,周仓所说的那些人,岂能建功立业?恐怕顶多也就是游侠之流,运气不好的,说不得,难逃法网。……,若在前汉武帝年间,落在酷吏手中,不是‘说不得’了,必死无疑。”
姜枫为父报仇、郅恽为友人报仇、阳球为父母兄友报仇、夏侯惇为师杀人,这些人或为乡中轻侠、或为城中豪杰、或为儒生文士、或为强宗地主、或为官宦子弟、或为天下名士,而行径却大同小异,并都能得到不同阶层人的仰慕和称赞。
周澈喟然叹道:“我知道为什么高祖能以亭长之职,结交豪杰了!”秦末、前汉的游侠风气比现在更盛。
虽说熬了一宿,周澈没打算睡觉,只是小眯了会。
大白天的睡觉,不太合适。“宰予昼寝,子曰:‘朽木不可雕也’”。如果传出去,定然会被人嗤笑。他回到南屋,从行李中找出件袍子穿上,踱步到前院。
时辰尚早,前院诸人多还在安睡,只有庆锋起来了,正拿着扫帚在院中扫地。
“澈君,这么早就起来了?”
周澈笑道:“阿庆起的不是更早?来,我帮你。”拿了个陶盆折回后院,从井中打了水,端过来,用手撩着,洒到地上。两个人一个扫地,一个洒水,很快把前院打扫干净。盆中还剩了点水,周澈见院门已开,便走到门口,泼到了外边。
此时天未大亮,晨曦在东方展开,映衬出远处山林如黛,衬托出近处田野青翠。诸个里落如星罗棋布,散布田野间,偶有鸡鸣犬吠的声音从其中遥遥传出,没有喧闹,给人静怡的感觉。院舍前的管道上没有人,向南北延伸,望不到尽头,仿似一条黄带,将大地分成两半。
又一个汉帝国的早晨,和往常一样,悄悄地来到了。
“‘高秋八九月,白露变为霜’。这天气,就要冷起来了。”凉凉的晨风吹动周澈的衣袍,他没觉得凉,反而精神一振。
庆锋说道:“可不是么?秋分都过了,没两天就是寒露。莫看中午的日头还毒,说要变天也是快得很。”
晨光渐渐亮了起来,贴在天边的月弦,先是变成淡淡的一抹,继而消失不见。东方云霞灿烂,光芒四射,一轮朝阳跃出了地面,给山林、给田野都染上了红彤彤的色彩。
庆锋拄着扫帚,站在周澈的身边儿。两人一时都默不作声,静静地观赏这大自然瑰丽的景象。
周澈捏了捏手中的杂草,听着庆锋白话春去秋来,想到姜枫因老父受辱,就愤而杀之,心中感慨--两汉以孝治天下,孝武皇帝又独尊儒术,《春秋》大义以及诸经讲义非宋明之解。
姜枫之所以会这么做,与当时的风尚有关:“《春秋》之义,子不报仇,非子也”。
《春秋》讲了很多复仇的故事。董仲舒说:“《春秋》之义,臣不讨贼非臣,子不复仇非子也。”
周澈忽然回忆起在洛阳的时候,听到过洛阳太学生谈论过时任九江太守的阳球,也是因为年少时父母受到侮辱而杀人。
阳球,字方正,渔阳泉州人也。家世大姓冠盖。球能击剑,习弓马。性严厉,好申、韩之学。郡吏有辱其母者,球结少年数十人,杀吏,灭其家,由是知名。
因这种风气,社会上广泛存在对复仇者的同情和支持,当时的官吏如果给复仇者减刑或者放走他们,会得到民间的称赞。
如和周澈同郡的郅恽---为友人董子张复仇。
董子张的父亲被乡人所害,后来董子张生病,快死了,郅恽去看他,董子张歔欷不能言,郅恽对他说:“我知道你这不是在哀伤你要死了,而是因为你的父亲仇还没报,你活的时候我不能帮你,你快死了,我帮你复仇。”说完就带宾客去杀了董子张的仇人,取其头来见董子张,董子张见而气绝。
郅恽时为县门下掾,是个县吏,去县中自首。县令有点迟疑,恽曰:“为友报仇,吏之私也。奉法不阿,君之义也。亏君以生,非臣节也。”趋出就狱。县令跣足追恽,没追上,遂也去到狱中,拔出剑横在脖上要挟郅恽说:“你不跟我出来,我就自杀。”恽得此乃出,因病去。
郅恽是光武帝年间的长沙太守,是东汉初年的名臣,曾因按照规定挡过因为出去射猎而晚归的光武皇帝入城门,给皇太子教过书。
光武、明帝时的名臣钟离意也对复仇的人开过恩,他在任瑕丘县令时,县人防广为父报仇,系狱,其母病死,广哭泣不食。钟离意怜伤他,就叫他归家,使得殡敛。丞掾皆争,钟离意曰:“罪自我归,义不累下。”遂遣之。防广敛母讫,果还入狱。钟离意密以状闻,广竟得以减死论。
还有开篇几章曹操四叔嘴里的胡广也放过复仇之人。
汝南郡兵曹掾王子祐杀了陈公思的叔父,陈公思就杀了他,为叔父报仇,然后“还府归死”,“时太守胡广以为公思追念叔父,仁勇奋发,手刃仇敌,自归司败,便原遣之”。
当过平皋县长的张歆也放过为父母复仇的人。“有报父仇贼自出,歆召,因诣阁曰:‘欲自受其辞。’既入,解械,饮食,使发遣,遂弃官亡命”,后来“逢赦出”,“由是乡里服其高义”。
陈留郡名士申屠蟠少年家贫,当过漆工,他郡中有一“缑氏女玉为父报仇,杀夫氏之党”。
“杀夫氏之党”,是说不止杀了一个人。外黄县令梁配打算杀了她。申屠蟠时年十五,进谏曰:“玉之节义,足以感无耻之孙,激忍辱之子,不遭明时,尚当表旌庐墓,况在清听,而不加哀矜!”没碰上好官儿还该给她“表旌庐墓”,何况碰上您这个好官儿呢?梁配觉得他说得对,就没杀缑玉,“减死”。“乡人称美之”。
放走复仇者的不止有官吏,还有皇帝。“宁叔,字茂泰,广汉人,与友人张昌共受业太学。昌为河南大豪吕条所杀,叔杀条,自拘河南狱。顺帝义而赦之”。
最年轻的复仇者大概是绵竹少年左乔云,年十三杀了打伤他养父腿部的县吏,“以锐刀杀吏”,接着大概是夏侯惇,年十四杀了侮辱他老师的人,“人有辱其师者,惇杀人,由是以烈气闻”。
周澈想到此处,周仓昨天聊姜枫之事时说到一个光武皇帝时期名叫周党的远房族人,此人曾受乡佐侮辱,后去京师求学,读《春秋》,读到齐襄公九世不忘复仇,知道了复仇之义,“闻复仇之义”,便“辍讲而还”,回乡去找那个乡佐,约期决斗。
兵刃相交,他却打不过对方,反又被打伤。这个乡佐被他的“义”感动,“服其义”,就用车拉着他,拉到自己家里给他养伤。周党伤好后,“敕身修志,州里称其高”。这就是“九世复仇,《春秋》之义”。
周仓又说了一下复仇风气最烈的地方:前汉时是一在关中,二在颍川、南阳、河内、洛阳,三在太原、上党等地。
颍川等地在先秦时是韩、魏故地,战国时这里的复仇风习就十分盛行,孟子还专门讲过。西汉时不少为人复仇的侠者都是这里的人,如郭解、韩孺、剧孟、薛况。
时人对这个地区重报仇的民风是感受一致的,西汉中期的邹阳说:“韩魏时奇节”,奇节就是指为人报仇之风。两汉之际,寇恂也对刘秀说:“颍川剽轻”,复仇风盛,建议以精兵驻守。
东汉时,复仇风气的地域有所变化,太原、上党地区的复仇风习有所减弱,关中依旧保留了浓郁的复仇习俗,时内地复仇最烈的是颍川、南阳及邻近一带,见之於史的东汉复仇事例大都发生在这里。
周澈前世大学混学分的时候,补过历史课,想起越是战乱,复仇越烈。曹植《精徵篇》:“壮年报父仇,身末垂功名”,《结客篇》:“结客少年扬,抱怨洛北芒”。结客,就是结交宾客。
姜枫之事发生后,周澈在陪同陈松去办案的路上,询问了解了当前法律对复仇的定义和惩罚。
秦汉之际,复仇是被视为正义的。
西汉建立后,复仇是非法的。
新莽末至东汉建立,复仇是失控的。
光武帝到和帝九年,大约七十年间,对复仇的控制是松弛的。桓谭曾上书朝廷,力主严惩复仇者,但受到了光武帝的冷落,可能是光武帝受公羊学所倡导的复仇思想之影响。章帝建初五年制订了《轻侮法》,明确规定从宽处置为父母报仇之人。这条法律一直延续了十七年,到永元九年。
和帝永元九年到现在,处于对复仇的严格控制期,废除了《轻侮法》,为父母报仇也要受到严惩了。放走复仇之人的官吏也要受到惩罚,如前边提到的张歆就弃官亡命了。在这个时期,虽对复仇的行为严格控制,但权势之家在杀人后却可避免法律的制裁,如夏侯惇、如阳球。
对两汉的复仇之风,颍川大儒荀悦曾经做过一番论述:“或问复仇古义也。曰:‘仇,复仇可乎’?曰:‘不可’。曰:‘然则如之何’?曰:‘有纵有禁,有生有杀,断之以法,是谓义法并立’。”
荀悦认为既要靠法律来约束,也要通过避仇来防止复仇行为的滋长。
荀悦的这个论断,对后世中国古代法学,有关复仇的法与伦理的关系有着深重的影响。如唐代韩愈和柳宗元进行探讨,上疏朝廷的奏章,都是受到荀悦的启发。
周澈望着天空想着案子感慨万千,心道:“时势造英雄,英雄造时势。放在太平年间,周仓所说的那些人,岂能建功立业?恐怕顶多也就是游侠之流,运气不好的,说不得,难逃法网。……,若在前汉武帝年间,落在酷吏手中,不是‘说不得’了,必死无疑。”
姜枫为父报仇、郅恽为友人报仇、阳球为父母兄友报仇、夏侯惇为师杀人,这些人或为乡中轻侠、或为城中豪杰、或为儒生文士、或为强宗地主、或为官宦子弟、或为天下名士,而行径却大同小异,并都能得到不同阶层人的仰慕和称赞。
周澈喟然叹道:“我知道为什么高祖能以亭长之职,结交豪杰了!”秦末、前汉的游侠风气比现在更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