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8章 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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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司终于开庭,来参加这场官司旁听的人一点也不少,当我被带出来的事实,我看到了坐在旁听席上的沈琛,关小姐,还有恬馨,许秀清,顾然,以及恬爸和恬妈的时候,眼眶微微一红,没有想到他们也来了。
我发现,沈琛从头到尾没有把视线投到我的方向,他好像对我已经不认识了,有一种一夜之间突然失忆的错觉。
我明白他会这么做也是人之常情,毕竟我这次伤害的是他的父亲,是他在这世界上唯一的亲人,我想,不管这件事是怎么形成的,到最后,那把杀人的刀握在我的手上事实,我甚至在等待开庭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怀疑我自己是个杀人犯,在封闭式的环境中时间越久,越容易让人深陷一种自我催眠的危机,而我早已经给自己做了强烈的催眠。
我由庭警押着到被告人席,站在独立的半开放铁笼子里面。
这让我有一种深深地感触,困兽之斗。
现在的我,所有的遭遇和境地与一只被围剿的困兽又有何区别呢?
我站在那里,面朝前方,旁听席就在我的身后,我庆幸这一刻,我不用面对沈琛,面对任何一个我熟悉的人。
官司开庭,原告律师站在我面前进行发问。
“请问你和沈琛是什么关系?”
我略微垂头,这问题让我感到自卑,也让我喊道忧伤,这种时候我应该怎么回答才能保全他的身份,他的面子,此时此刻,我要做的并不是为我自己脱罪,而是帮他恢复声誉。
“我和他是旧识。”我简单的说道,心里非常心虚。
此时此刻,我竟然不敢声称我就是沈琛的未婚妻,也不敢声称我是他的女朋友。
我不怕别人笑我痴心妄想,我怕的就是沈琛听到我的话,尤其是现在的局势,他会认为我恶心,同样的关小姐会笑话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我不在乎自己的名声,可我不得不去考虑沈琛的今后要面对的生活。
律师又发问,“那么你们是不是有一个名叫熙熙的儿子?”
这问题让我感到心力憔悴,这律师真不怕断子绝孙,打官司而已,哪怕不需要借用熙熙,这场官司我的赢面几乎为零,为什么,他要咄咄逼人的借用熙熙来让我投向呢?
“请被告人回答原告律师的提问。”法官在庭上对我做出强制性要求。
我的律师从原告人的席位上站起来,他向原告律师提出了反驳,“反对原告律师做出无谓的提问,孩子的身份与否根本与本案无关。”
“法官大人,孩子的身份与否绝对与本案有千丝万缕的关联。”
我默默地听着,垂着头,感到心灰意冷。
这场官司打或者不打,对于我来说差别并不大,只是一种过堂的形式而已。
“被告人律师反对无效。”
法官对我的律师提出了辩论驳回。
原告人律师继续逼问我,“请被告人进行回答我的问题,你只要回答是或者不是就行。”
我咬咬牙,最终还是做出了回答,“是。”
我这一声回答刚说完,原告人律师开始咄咄逼人,“据我所知,你和我的当事人是没有任何法律的身份保障,也就是说,你不是他的老婆,可是你却生下了他的儿子,并且这个儿子还是借腹生子,因为你不孕不育,最重要的一点,我的当事人也是在几个月之前才知道原来他有个五岁大的儿子,也就是说,你在未曾经过我当事人的同意之下生下了这孩子,以上种种事例,不管是哪一条,足以证实你野心勃勃,为了接近我的当事人不惜效仿古人,母凭子贵,因为你深深地知道一个道理,你和我当事人存在身份悬殊的差距,唯有生下这个孩子,你才能在他的世界里出现,巩固你在他身边的地位。”
我被原告人律师喷的一头雾水,生下熙熙的事哪里有他说的那么肮脏,那么龌蹉,我要熙熙,完全是想要以后老了可以有个人陪伴我,起码,不和沈琛在一起,我在这个世界上还有最后的亲人。
原告人律师扭曲我最初的想法,这让我很生气。
“一个女人想要一个孩子,这是母亲的天性,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利用我的儿子留在沈琛身边,假如我有这种想法,当初根本不会选择借腹生子,孩子不是我们掠过一切荣耀的工具,心存这种肮脏的想法,这种人不配当人,和畜生无异。”
我站在半开放的铁笼里无助的说道。
我的律师望着我,大概是觉得我说了不该说的。
“正是孩子的问题才会引发凶案的发生,你的奶奶被歹徒杀死,这件事与我的当事人父亲有一定的联系,所以这次你恶向胆边生,一不做二不休的手起刀落,想要将大沈先生一刀砍死,这件事当中还包括了在你前不久回到本城前,我的当事人和他未婚妻举办婚礼的事,你越想越气,更加确定了杀机,而促成我当事人和他未婚妻结婚的中间人正是他的父亲大沈先生。”
律师言之凿凿,字字珠玑的向我开炮。
我口才没有他厉害,没有办法做到出口成章,雄辩滔滔。
此时的我就好像掉入万丈深渊的可怜人,等待着上苍的怜悯和救赎。
我的律师从原告人席位上站起来,他再次强烈的做出反驳,“反对,反对原告人律师以孩子作为案件穿针引线的错误纽带,导致作出与案情不相符的猜测。”
法官看了我的律师一眼,严厉我对原告人律师做出提议,“反对有效,原告人律师妄图用孩子作为案件的揣测纽带,请你呈上相关证据。”
我的律师听到法官难得的说了一句反对,他脸上的表情微微松懈了一些。
我没有想到在案件难以扭转乾坤的地步,他依然履行职业精神,帮我全力以赴的打这场没有赢面的官司。
我觉得就算是真的判我有罪,我也认了。
在法律面前,不是人人平等,法律是有钱人的武器,是困苦者的枷锁。
官司终于开庭,来参加这场官司旁听的人一点也不少,当我被带出来的事实,我看到了坐在旁听席上的沈琛,关小姐,还有恬馨,许秀清,顾然,以及恬爸和恬妈的时候,眼眶微微一红,没有想到他们也来了。
我发现,沈琛从头到尾没有把视线投到我的方向,他好像对我已经不认识了,有一种一夜之间突然失忆的错觉。
我明白他会这么做也是人之常情,毕竟我这次伤害的是他的父亲,是他在这世界上唯一的亲人,我想,不管这件事是怎么形成的,到最后,那把杀人的刀握在我的手上事实,我甚至在等待开庭的过程中,不知不觉地怀疑我自己是个杀人犯,在封闭式的环境中时间越久,越容易让人深陷一种自我催眠的危机,而我早已经给自己做了强烈的催眠。
我由庭警押着到被告人席,站在独立的半开放铁笼子里面。
这让我有一种深深地感触,困兽之斗。
现在的我,所有的遭遇和境地与一只被围剿的困兽又有何区别呢?
我站在那里,面朝前方,旁听席就在我的身后,我庆幸这一刻,我不用面对沈琛,面对任何一个我熟悉的人。
官司开庭,原告律师站在我面前进行发问。
“请问你和沈琛是什么关系?”
我略微垂头,这问题让我感到自卑,也让我喊道忧伤,这种时候我应该怎么回答才能保全他的身份,他的面子,此时此刻,我要做的并不是为我自己脱罪,而是帮他恢复声誉。
“我和他是旧识。”我简单的说道,心里非常心虚。
此时此刻,我竟然不敢声称我就是沈琛的未婚妻,也不敢声称我是他的女朋友。
我不怕别人笑我痴心妄想,我怕的就是沈琛听到我的话,尤其是现在的局势,他会认为我恶心,同样的关小姐会笑话我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我不在乎自己的名声,可我不得不去考虑沈琛的今后要面对的生活。
律师又发问,“那么你们是不是有一个名叫熙熙的儿子?”
这问题让我感到心力憔悴,这律师真不怕断子绝孙,打官司而已,哪怕不需要借用熙熙,这场官司我的赢面几乎为零,为什么,他要咄咄逼人的借用熙熙来让我投向呢?
“请被告人回答原告律师的提问。”法官在庭上对我做出强制性要求。
我的律师从原告人的席位上站起来,他向原告律师提出了反驳,“反对原告律师做出无谓的提问,孩子的身份与否根本与本案无关。”
“法官大人,孩子的身份与否绝对与本案有千丝万缕的关联。”
我默默地听着,垂着头,感到心灰意冷。
这场官司打或者不打,对于我来说差别并不大,只是一种过堂的形式而已。
“被告人律师反对无效。”
法官对我的律师提出了辩论驳回。
原告人律师继续逼问我,“请被告人进行回答我的问题,你只要回答是或者不是就行。”
我咬咬牙,最终还是做出了回答,“是。”
我这一声回答刚说完,原告人律师开始咄咄逼人,“据我所知,你和我的当事人是没有任何法律的身份保障,也就是说,你不是他的老婆,可是你却生下了他的儿子,并且这个儿子还是借腹生子,因为你不孕不育,最重要的一点,我的当事人也是在几个月之前才知道原来他有个五岁大的儿子,也就是说,你在未曾经过我当事人的同意之下生下了这孩子,以上种种事例,不管是哪一条,足以证实你野心勃勃,为了接近我的当事人不惜效仿古人,母凭子贵,因为你深深地知道一个道理,你和我当事人存在身份悬殊的差距,唯有生下这个孩子,你才能在他的世界里出现,巩固你在他身边的地位。”
我被原告人律师喷的一头雾水,生下熙熙的事哪里有他说的那么肮脏,那么龌蹉,我要熙熙,完全是想要以后老了可以有个人陪伴我,起码,不和沈琛在一起,我在这个世界上还有最后的亲人。
原告人律师扭曲我最初的想法,这让我很生气。
“一个女人想要一个孩子,这是母亲的天性,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利用我的儿子留在沈琛身边,假如我有这种想法,当初根本不会选择借腹生子,孩子不是我们掠过一切荣耀的工具,心存这种肮脏的想法,这种人不配当人,和畜生无异。”
我站在半开放的铁笼里无助的说道。
我的律师望着我,大概是觉得我说了不该说的。
“正是孩子的问题才会引发凶案的发生,你的奶奶被歹徒杀死,这件事与我的当事人父亲有一定的联系,所以这次你恶向胆边生,一不做二不休的手起刀落,想要将大沈先生一刀砍死,这件事当中还包括了在你前不久回到本城前,我的当事人和他未婚妻举办婚礼的事,你越想越气,更加确定了杀机,而促成我当事人和他未婚妻结婚的中间人正是他的父亲大沈先生。”
律师言之凿凿,字字珠玑的向我开炮。
我口才没有他厉害,没有办法做到出口成章,雄辩滔滔。
此时的我就好像掉入万丈深渊的可怜人,等待着上苍的怜悯和救赎。
我的律师从原告人席位上站起来,他再次强烈的做出反驳,“反对,反对原告人律师以孩子作为案件穿针引线的错误纽带,导致作出与案情不相符的猜测。”
法官看了我的律师一眼,严厉我对原告人律师做出提议,“反对有效,原告人律师妄图用孩子作为案件的揣测纽带,请你呈上相关证据。”
我的律师听到法官难得的说了一句反对,他脸上的表情微微松懈了一些。
我没有想到在案件难以扭转乾坤的地步,他依然履行职业精神,帮我全力以赴的打这场没有赢面的官司。
我觉得就算是真的判我有罪,我也认了。
在法律面前,不是人人平等,法律是有钱人的武器,是困苦者的枷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