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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四章 灯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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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轲醒来的时候,房间里一片漆黑,大概是已经到了晚上,天色暗沉如墨,他躺在床上发了会儿呆,回忆着之前看见的景象,那些骑兵,还有那个说话的人,让他有一种奇怪的感觉,只是他尚且无法形容,反而越想越纠结。

    既然想不透,只能暂且抛到一边,他有些饿了,缓缓地撑起身体来,准备下床去找点吃的,却听见了轻轻的敲门声。

    “阿轲。”阿布在门外喊他。

    “阿布?进来吧。”秦轲道。

    阿布刚推开门,他端着的托盘上一股浓郁的菜羹香味立刻跟着飘了进来,秦轲肚子干瘪,闻到味道自然爬了起来。

    坐到桌边,阿轲也没说什么客气话,拿起碗筷就开始吃。

    阿布看着秦轲那副猴急的样子,笑了笑,道:“我就知道你这会儿差不多该饿醒了,不过怕你身体不好吃不了油腻的东西,所以让厨房煮了点菜羹,清淡了些,不过对身体好。”

    秦轲倒是不怎么在乎,粥里加了切好的肉丝,配上菌菇,吃起来并不让人觉得寡淡,他一口气喝了半碗,直到出了些汗,才抬起头道:“怎么就你一个人,老高呢?”

    “高先生出去了。今天晚上正是灯会第一夜,他说要出去逛逛嗯,他说的是‘采风’。”

    “得了吧。他就是想四处玩儿。”秦轲对于“采风”这个词嗤之以鼻,“反正我也没见他四处采风之后作出什么曲子,到哪儿都是骗吃骗喝。”

    阿布笑了笑,不置可否,只是道:“吃完了洗个澡吧,你这一身汗臭味,不知道的还以为你是个脚夫。”

    秦轲点了点头,却突然想到什么,站起身来,走到窗边。虽然说这间客栈并奢华,但隔音却非常好,在房间里,他只能听见外面有细微的喧闹声。

    而当他推开窗门,定安城那早已经酝酿多时的喜庆气氛当即扑面而来,灯会已经开始,锣鼓的声音与丝竹交织在一起,有舞龙的队伍从下方翻腾而过,这条并不算繁华的街道上也已经挂满了花灯,一道道光芒聚拢成一团,驱走黑暗,把整座定安城的夜映得就像是白天一般。

    “我们也出去逛逛吧?”秦轲第一次来定安城,对唐国的灯会也来了兴趣,靠在窗边道。

    阿布挠了挠头,他倒是不怎么喜欢这样拥挤的人潮,不过既然秦轲提议,他当然点头应允。

    秦轲吃完了菜羹,又用小二端来的热水舒舒服服地洗了个澡,换上一身干净的衣服,全身顿觉轻松不少,就连脚步也轻盈起来,窗外锣鼓声依旧,有歌女在戏院浅唱,声音甜美,这让秦轲更多了几分过节的感觉。

    跟着歌女哼着那首莫名其妙的歌,拉上阿布,他俩走下楼,看到外面那番热闹的景象,两人对视着笑了笑,如两条跃入水中的鱼,很快就挤进人群之中消失了踪影。

    而在客栈外的一处茶铺里,有两人相对而坐,一人已经昏昏欲睡,纵然这唐国灯会热闹非凡,可毕竟谁也不是铁做的,在这里盯梢这么久,换做谁都得无聊。

    “嘿!嘿!醒醒,醒醒!人出来了。”那名叫芦浦的山匪用力对着武庭拍了一巴掌,还没等武庭缓过神来,他一马当先窜入了人群之中,而武庭则是慌忙地扔下茶钱,三两步跟了上去。

    茶铺老板收了钱,一边擦着桌子,边奇怪地看着两人远去的背影这二位客人,面前的茶点茶水都没怎么动过,却是从白天坐到了晚上,行为着实怪诞有趣。

    “虽说建邺也有灯节,可从来没见这么热闹过。”秦轲走出街区,逛到了大道上,舞龙的队伍一支接着一支,而就在他刚刚侧头的一刻,一群孩子们手持着灯笼嘻嘻哈哈地追着龙而去,身后的几位父母则是眼神温和,呼唤道:“小心些,别摔着了。”

    “好!”孩子们异口同声地应了一声,继续向前追着龙,大呼小叫。

    秦轲看着那群奔跑着的孩子,莫名地想到了自己孩童时刻,那时候他的父亲在田里插秧,他就在田边追蜻蜓,抓青蛙,烈日炎炎,但他一点也不觉得热,反倒是他的父亲一直催促着道:“去树荫里站站,去树荫里”

    或是笑着解下自己头上绑着的汗巾,搭到秦轲那毛发稀疏的脑袋上,生怕他热出病来。

    现如今物是人非,父亲母亲早已离他而去,他仅存的,只有和他们在一起的零碎记忆,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甚至有些回忆不起那襁褓中的妹妹的模样,也只记得母亲人到中年却依然姣好的面容,再具体的,他摇摇头记不清了。

    这让他莫名地生出几分伤感来,会不会有一天,师父的模样也会在他脑海里慢慢地被淡忘

    阿布在他的身边,突然伸出手指着道:“看,后面是舞狮的队伍。”

    秦轲回过神来,顺着他手指的方向看去,确实是舞狮的队伍,只不过与前面几乎延绵不绝的舞龙队伍一般,唐国定安城的舞狮队伍同样气势恢宏,仅仅秦轲能看见的,就有百只“狮子”在追逐着最前方一人举着的“绣球”,彼此之间还有不少的明争暗斗,一举一动把狮子的性格展现得淋漓尽致,煞是好看。

    阿布忍不住拍起手来,道:“先生当了丞相之后,倡导荆吴节俭,很少有铺张的时候,所以建邺城即使有灯会,也从来不会如唐国这般宏大。不过不得不说,唐国毕竟是底蕴深厚,一个灯会竟然有这样的景象。”

    “我记得,唐国好像是当初稷朝最富庶的地方之一?”秦轲回忆着自己在太学堂读过的书籍道。

    “是,另外一处就是我们荆吴了。”虽然秦轲并不出生在荆吴,不过既然秦轲的师父是诸葛宛陵的弟弟,加上阿布拿秦轲当自己人,他也就直接用“我们”来说,“荆吴沿袭当年的吴国,本是天下膏腴之地,只不过因为后来分裂之后大小士族各自为战,自然也就衰弱了下去。相比较之下,当年唐王却是励精图治,用贤臣,施仁政,平时吃饭不超过三个菜,出门的马车三匹马甚至都是驽马。在这样的努力下,才换来了唐国的安宁,也成就了现如今唐国的富庶。”

    “听起来是一位好国主。”秦轲感叹道,“不过也不知道当初的唐王见到如今的唐国如此奢华,会有什么感想,是欣慰呢,还是愤慨呢?”

    “前人之事,终究不可论了。”阿布摇了摇头。

    不过说归说,两人倒是没有那闲心去为唐国的社稷操心,何况就现在看来,李求凰治下唐国的百姓安居乐业,莫不以身为唐国百姓为荣,说不定他的这种作为,反而最为适合唐国。

    人群有些拥挤,所以两人只能是跟着人潮缓缓前进,一路上,两人不仅仅见了舞龙还有舞狮这般气势恢宏的队伍,也见到了踩着高跷,脸上用颜料画出丑样的滑稽丑角,顺势还在一家店铺吃了碗香甜的汤圆,路边有老板举着插满糖葫芦的稻草人叫卖,秦轲摘下两只,一只交给阿布,两人就这么一路吃,一路走,竟然也不觉得厌倦。

    就在这时候,人群之中突然传来了一声哗然,秦轲和阿布两人挤开人潮,好奇地凑了上去,原来是有一人举着一卷竹简正在对着人群声嘶力竭地大喊,秦轲一开始还以为是出了什么事儿,只是大喊之人却并无悲切,而是满脸的得意,好像恨不得所有人的注意力都被他吸引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