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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院里有人走动,将灯柱一一点亮。昏黄的光映被铜柱刻空的半圈铜棱一映,那光芒柔中带着金黄色,就仿如辉煌的阳光一样。
我觉得悲哀如潮水一样涌上来,又退了下去,留下心里面只剩空茫一片,无悲,无喜。
路莫拉又走了进来,他赤着脚,躬着身,轻捷如狸猫一样没有发出声响。
“爱西丝陛下,法老请您去前殿。”
我张了一下嘴,可是嗓子象是被什么噎住了,声音竟然发不出来。深深的吸了两口气,才问:“什么事?”
“法老说,请您备必前去,是非常要紧的事情。”
我点点头,低声说:“知道了。”
路莫拉乖巧的捧来镜子,我看了一眼,根本也没在意去瞧,吩咐乌纳斯:“交待人看守好这里”
他垂首答应了一声“是”,我对路莫拉说:“走吧。”
路两旁的灯柱都亮了起来,整间王宫看起来沐浴在一层淡金色的光晕里。我只觉得自己看到的东西全是朦朦胧胧的。
抬步辇的人走的最近的一条直道,前殿已经遥遥在望。我坐直身,看到台阶上站了两排女奴,正朝着我的方向跪下来,以头触地。
明明没有离开多久,可是现在看到这样的锦绣富丽,却觉得那么陌生。这间殿堂里总是有许多人,白天的时候法老会在这里议政,接见使节。到了晚上这里就成了欢宴歌舞之所,我可以清晰的听到有铃鼓和弦乐声从里面传出来,还有歌女在唱着玛拉克多尔的小调,缠绵又带着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情意。
我一步一步的踏上宫殿的台阶,里面也是一片金色的光晕透出来。我站在殿门前,停住了脚。
里面的音乐声停止了,人声也渐渐变小,终至于无声。里面的人转过头来看着这里,然后他们纷纷向我行礼。
伊姆霍德布走了出来,我有些意外,因为他是很少参加这些宫宴的。但是随即我想到今天来的宾客身份贵重——巴比伦虽然是个遥远的国家,但是一国国王亲临,那么宰相大人不陪席是怎么也说不过去的。
“爱西丝陛下,您的气色看起来还好。”他朝我微微躬身。我秘密前往密诺亚的事情,宫里知道的人不多,差不多的人都以为我是在尼罗河上游的神殿住着,一面沐浴祈福,一面休养身体。而伊姆霍德布却是知道其中真相的。我想,在埃及恐怕没有什么事情能够瞒得了他,而且那件事本来也的确瞒不过他,所以一开始曼菲士就告诉了他的,连西奴耶都不知道。至少,我启程的时候他肯定是不会知道的。
“你也一样。”我淡淡的说:“你近来还好吗?”
“还好,”他摸了摸胡子:“就是”他说了两个字又停住了,不知道他的就是两个字后面跟着什么难题。
不过现在不是讨论这个的时候。我缓缓向里走,低声问:“拉格修这人如何?”
“城府很深。”伊姆霍德布低声说:“刚才他”
“王姐!”
曼菲士打断了伊姆霍德布的话,他从那张描金彩漆的座椅上站起身,大步朝我走过来,一面挽着我的手,一面笑着说:“来来,我来替你介绍,我们今天有一位贵客呢,这位是巴比伦的拉格修王。”
他的笑容有些过于欢快,态度也积极的让我觉得有些怪异。可是我没有多余的力气去思索他怎么会如此,坐在左边席桌处的男子已经站起身来,朝我微微弯下腰去,他的埃及话说的也很流利,几乎听不出是外来者。
“很高兴见到您,美丽的爱西丝女王。”
“拉格修王远道而来,旅途辛苦了。”
“呵,能看到富饶的埃及,并与法老和女王结识,再远的路途也都值得。”他吻了一下我的指尖,微笑着说:“您的美丽令一切艰辛都变的有价值。”
这个人的个子倒是挺高,肩膀也挺宽,脸庞显得长了些,浓密的眉毛,细长的眼睛,鼻子微微有些鹰勾,嘴唇很薄,还没有蓄须看起来二十多三十岁左右。虽然五官单拿出来都不怎么好看,但是合在一起倒也显得很协调,这长相并没什么太大特色,不过也不是让人觉得丑陋讨厌。记得以前看一本关于相面的书里说,这种长相的人比较薄恩寡义。这说法准不准我不知道,不过他的嘴唇是比较薄,薄唇通常给人一种嘴皮子比较利索,拉格修的嘴唇看起来也让我觉得,这个人八成十分风流薄情。
感觉是一回事,客套话还是得说一句。
“拉格修王,你真是能说善道。”我用羽扇遮住半边脸,向曼菲士丢了一个询问的眼神。
不是说有重要的事情找我来的吗?就为了见这个家伙?
曼菲士刚才还只挽着我的手,现在却变成搭着我的肩了。他朝拉格修笑着说:“拉格修王,我王姐当然是美貌与智慧兼具一身的,你向她求婚,当然是因为你”
我愣了下。
我刚才听到什么了?求婚?
那个拉格修,向我求婚?
没搞错吧?
我这么一错愕,就漏听了曼菲士中间的两句话,回过神来的时候,他正在说:“可是拉格修王,这件事实在是很突然,你怎么也没派请使者先来询问告知一声呢。”
拉格修说:“是的,我来的是莽撞了。但是我觉得再多等一天,都无法忍耐。爱西丝女王的美丽和智慧,还有她的宽容”
我急忙岔了一句:“你过奖了拉格修王,有什么事,坐下慢慢说吧。”
曼菲士点头说:“是的,拉格修王,请坐下吧。”
曼菲士身旁摆着一张同样描金漆彩的椅子,那是我的座位。
我提了一下裙摆,缓缓落座。曼菲士等我坐下了,才回到他的座位上。
我定定神,把他们刚才说的话在心里飞快的过了一遍。是了,我记起来了。拉格修这家伙本来就是来求亲的。在原书里也是这样,他对埃及有图谋,赶着曼菲士娶凯罗尔,爱西丝心伤愤怨的时候趁虚而入,与爱西丝做了一笔见不得光的交易——他答应诱骗凯罗尔到巴比伦并替爱西丝除掉她,而爱西丝则答应嫁给拉格修。但是拉格修并没有履行诺言,他用烧焦的宫女的尸体骗过了爱西丝,却把凯罗尔囚禁起来,后来,似乎还想着把凯罗尔也弄到手,结果唔,后来怎么样我却不太清楚了,只隐约记得凯罗尔出主意,埃及兵引石油,烧毁了巴比伦的通天塔
这一段故事我还有些印象,只是只是刚才没有想起来。
这家伙是来者不善啊。我可不是那个书里的爱西丝,任人欺瞒哄骗。
听曼菲士话里的意思,是因为这个人刚才就提出了求婚,所以曼菲士才叫我要过来的。
这的确是很重要的事情了。
就算我不是埃及女王,法老的姐姐,他也不是巴比伦国王,即使是普通人家,婚嫁也是大事,曼菲士自然要把我找来。
拉格修有些歉然的说:“是我太唐突了,一下子提出来,爱西丝陛下如果觉得我冒犯了,我向您表示歉意。但是,我对您的仰慕之心却是真诚的。”
仰慕我?我用羽扇遮住唇角的冷笑。
这个人的心可不是一般的黑,脸皮也不是一般的厚啊!这花言巧语反正不要本钱,说的这叫一个顺溜。可惜,你这人的底子我已经知道,绝不会上你的当。就算我不知道,我也不会嫁给一个我不爱的人。更何况我早就对曼菲士说过,这一生,我不会和人结婚。
在说那句话的时候,我只是知道,我和伊莫顿恐怕没办法正大光明的结合,所以我才会那样说。既然不能和自己爱的人结婚,那么索性就不结好了。
而且现在的情形也和书里不同。
这里的我,可没有对弟弟一往情深,失恋受伤,他又怎么可能有机会趁虚而入呢?
“对不起了拉格修王,我感谢你的错爱,但是我”我正要说我这一生不会嫁人,曼菲士抢过我的话,接着说:“我王姐是要和我结婚的,拉格修王你没有机会了,真是遗憾啊。”
庭院里有人走动,将灯柱一一点亮。昏黄的光映被铜柱刻空的半圈铜棱一映,那光芒柔中带着金黄色,就仿如辉煌的阳光一样。
我觉得悲哀如潮水一样涌上来,又退了下去,留下心里面只剩空茫一片,无悲,无喜。
路莫拉又走了进来,他赤着脚,躬着身,轻捷如狸猫一样没有发出声响。
“爱西丝陛下,法老请您去前殿。”
我张了一下嘴,可是嗓子象是被什么噎住了,声音竟然发不出来。深深的吸了两口气,才问:“什么事?”
“法老说,请您备必前去,是非常要紧的事情。”
我点点头,低声说:“知道了。”
路莫拉乖巧的捧来镜子,我看了一眼,根本也没在意去瞧,吩咐乌纳斯:“交待人看守好这里”
他垂首答应了一声“是”,我对路莫拉说:“走吧。”
路两旁的灯柱都亮了起来,整间王宫看起来沐浴在一层淡金色的光晕里。我只觉得自己看到的东西全是朦朦胧胧的。
抬步辇的人走的最近的一条直道,前殿已经遥遥在望。我坐直身,看到台阶上站了两排女奴,正朝着我的方向跪下来,以头触地。
明明没有离开多久,可是现在看到这样的锦绣富丽,却觉得那么陌生。这间殿堂里总是有许多人,白天的时候法老会在这里议政,接见使节。到了晚上这里就成了欢宴歌舞之所,我可以清晰的听到有铃鼓和弦乐声从里面传出来,还有歌女在唱着玛拉克多尔的小调,缠绵又带着一丝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情意。
我一步一步的踏上宫殿的台阶,里面也是一片金色的光晕透出来。我站在殿门前,停住了脚。
里面的音乐声停止了,人声也渐渐变小,终至于无声。里面的人转过头来看着这里,然后他们纷纷向我行礼。
伊姆霍德布走了出来,我有些意外,因为他是很少参加这些宫宴的。但是随即我想到今天来的宾客身份贵重——巴比伦虽然是个遥远的国家,但是一国国王亲临,那么宰相大人不陪席是怎么也说不过去的。
“爱西丝陛下,您的气色看起来还好。”他朝我微微躬身。我秘密前往密诺亚的事情,宫里知道的人不多,差不多的人都以为我是在尼罗河上游的神殿住着,一面沐浴祈福,一面休养身体。而伊姆霍德布却是知道其中真相的。我想,在埃及恐怕没有什么事情能够瞒得了他,而且那件事本来也的确瞒不过他,所以一开始曼菲士就告诉了他的,连西奴耶都不知道。至少,我启程的时候他肯定是不会知道的。
“你也一样。”我淡淡的说:“你近来还好吗?”
“还好,”他摸了摸胡子:“就是”他说了两个字又停住了,不知道他的就是两个字后面跟着什么难题。
不过现在不是讨论这个的时候。我缓缓向里走,低声问:“拉格修这人如何?”
“城府很深。”伊姆霍德布低声说:“刚才他”
“王姐!”
曼菲士打断了伊姆霍德布的话,他从那张描金彩漆的座椅上站起身,大步朝我走过来,一面挽着我的手,一面笑着说:“来来,我来替你介绍,我们今天有一位贵客呢,这位是巴比伦的拉格修王。”
他的笑容有些过于欢快,态度也积极的让我觉得有些怪异。可是我没有多余的力气去思索他怎么会如此,坐在左边席桌处的男子已经站起身来,朝我微微弯下腰去,他的埃及话说的也很流利,几乎听不出是外来者。
“很高兴见到您,美丽的爱西丝女王。”
“拉格修王远道而来,旅途辛苦了。”
“呵,能看到富饶的埃及,并与法老和女王结识,再远的路途也都值得。”他吻了一下我的指尖,微笑着说:“您的美丽令一切艰辛都变的有价值。”
这个人的个子倒是挺高,肩膀也挺宽,脸庞显得长了些,浓密的眉毛,细长的眼睛,鼻子微微有些鹰勾,嘴唇很薄,还没有蓄须看起来二十多三十岁左右。虽然五官单拿出来都不怎么好看,但是合在一起倒也显得很协调,这长相并没什么太大特色,不过也不是让人觉得丑陋讨厌。记得以前看一本关于相面的书里说,这种长相的人比较薄恩寡义。这说法准不准我不知道,不过他的嘴唇是比较薄,薄唇通常给人一种嘴皮子比较利索,拉格修的嘴唇看起来也让我觉得,这个人八成十分风流薄情。
感觉是一回事,客套话还是得说一句。
“拉格修王,你真是能说善道。”我用羽扇遮住半边脸,向曼菲士丢了一个询问的眼神。
不是说有重要的事情找我来的吗?就为了见这个家伙?
曼菲士刚才还只挽着我的手,现在却变成搭着我的肩了。他朝拉格修笑着说:“拉格修王,我王姐当然是美貌与智慧兼具一身的,你向她求婚,当然是因为你”
我愣了下。
我刚才听到什么了?求婚?
那个拉格修,向我求婚?
没搞错吧?
我这么一错愕,就漏听了曼菲士中间的两句话,回过神来的时候,他正在说:“可是拉格修王,这件事实在是很突然,你怎么也没派请使者先来询问告知一声呢。”
拉格修说:“是的,我来的是莽撞了。但是我觉得再多等一天,都无法忍耐。爱西丝女王的美丽和智慧,还有她的宽容”
我急忙岔了一句:“你过奖了拉格修王,有什么事,坐下慢慢说吧。”
曼菲士点头说:“是的,拉格修王,请坐下吧。”
曼菲士身旁摆着一张同样描金漆彩的椅子,那是我的座位。
我提了一下裙摆,缓缓落座。曼菲士等我坐下了,才回到他的座位上。
我定定神,把他们刚才说的话在心里飞快的过了一遍。是了,我记起来了。拉格修这家伙本来就是来求亲的。在原书里也是这样,他对埃及有图谋,赶着曼菲士娶凯罗尔,爱西丝心伤愤怨的时候趁虚而入,与爱西丝做了一笔见不得光的交易——他答应诱骗凯罗尔到巴比伦并替爱西丝除掉她,而爱西丝则答应嫁给拉格修。但是拉格修并没有履行诺言,他用烧焦的宫女的尸体骗过了爱西丝,却把凯罗尔囚禁起来,后来,似乎还想着把凯罗尔也弄到手,结果唔,后来怎么样我却不太清楚了,只隐约记得凯罗尔出主意,埃及兵引石油,烧毁了巴比伦的通天塔
这一段故事我还有些印象,只是只是刚才没有想起来。
这家伙是来者不善啊。我可不是那个书里的爱西丝,任人欺瞒哄骗。
听曼菲士话里的意思,是因为这个人刚才就提出了求婚,所以曼菲士才叫我要过来的。
这的确是很重要的事情了。
就算我不是埃及女王,法老的姐姐,他也不是巴比伦国王,即使是普通人家,婚嫁也是大事,曼菲士自然要把我找来。
拉格修有些歉然的说:“是我太唐突了,一下子提出来,爱西丝陛下如果觉得我冒犯了,我向您表示歉意。但是,我对您的仰慕之心却是真诚的。”
仰慕我?我用羽扇遮住唇角的冷笑。
这个人的心可不是一般的黑,脸皮也不是一般的厚啊!这花言巧语反正不要本钱,说的这叫一个顺溜。可惜,你这人的底子我已经知道,绝不会上你的当。就算我不知道,我也不会嫁给一个我不爱的人。更何况我早就对曼菲士说过,这一生,我不会和人结婚。
在说那句话的时候,我只是知道,我和伊莫顿恐怕没办法正大光明的结合,所以我才会那样说。既然不能和自己爱的人结婚,那么索性就不结好了。
而且现在的情形也和书里不同。
这里的我,可没有对弟弟一往情深,失恋受伤,他又怎么可能有机会趁虚而入呢?
“对不起了拉格修王,我感谢你的错爱,但是我”我正要说我这一生不会嫁人,曼菲士抢过我的话,接着说:“我王姐是要和我结婚的,拉格修王你没有机会了,真是遗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