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1章调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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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饭了饭,庄峰就直奔宾馆,季红早就坐在床上等他,庄峰刚一进去,季红就冲上前来,将他紧紧抱住,庄峰也是心理压力太重了,心情过于纠结了,此时正迫切需要生理释放来缓解和转移,便调整心情,下定决心要好好满足一下这个久未相互穿插的小女子的欲望,心里想着,一双手便把季红抱了起来,丢到宽大的双人床上,扑将上去,嘴里不无猥亵地坏笑着问道:“是不是很难受了”。
季红躺在下面,很满足很快慰地发出“叽叽唔唔”的声音,她已经不再是什么容易害羞的小女人,而已经被庄峰训练成了风.骚浪.荡的妇女,听庄峰这样调笑,她也一边体会一边放lang地回答说:“不只是想哥哥了,还特别想哥哥下面的弟弟了,快啊,快,妹妹很痒呢”。
季红这么一说,惯于欢场征战的庄峰哪里还控制得住,就那么片刻的功夫,他立起身,飞快地将自己弄的一干二净,刹时那威风雄壮、坚硬如铁棍的物件象整装待发的勇士般昂然竖立,季红一看,欢喜得差点几乎晕了过去。
她再也等不及了,将庄峰整个身体向下拉了过来,自己也躺下来,嘴里催促着说:“哥哥快点,妹等不及了”。
一对男女此时真所谓干柴烈火,一经对碰,还有什么力量能够禁止得住?
庄峰在季红疯狂无度的鼓励下,象一个久耕不厌的农夫,挥着长枪,热情似火地在季红身上耍弄着男人雄浑威风……大战了无数回合,庄峰终于喘着粗气趴下了,季红善解人意地为他抚弄着后背,轻启朱唇,轻轻地问:“累了”?
庄峰也久久闭了眼睛,将季红整个身体环抱了,却不正面回答季红风情的笑语,他反问季红说:“你怎么突然想我了呢”?
她爬了起来,怪嗔着说:“没有事情就不允许人家想你了?”!裸着鱼一样光滑身子的季红看也不看庄峰,重新拥着同样赤身果体的庄峰旁边,幽怨而满怀恨意地接着自怨自艾说着一些什么。
庄峰却踅着眉、睁着诡异的眼,又开始思索着明天见杀手的事情了。
季红却哪里懂得其中奥妙,见他突然蔫了下去,以为自己的的话让庄峰不高兴了,因为对方虽然不是夺走自己贞操的第一个男人,但是人家是堂堂皇皇、人见人怕的市长,对自己又这样多情,不单满足自己随时嗷嗷待哺的身体,还把自己从贫困偏远落后的乡村小学调到区里,并且授意别人将自己提拔到高位,想一想,当初一个学校毕业几乎没有工作没有前程的破了身的女子,此刻的命运竟然发生了这样天翻地覆的自己做梦都未曾敢梦过的变化,这一切不都是眼前这个男人这个一提名字,新屏市都要抖三抖的男人赐给的吗?
或者说至少庄峰是自己命运里的贵人,这个身体雄壮、位高权重的男人,可是自己一生的依靠,可要把他小心伺候好了,当心别惹他着恼!心下就自动的添了一层谅解和浓郁的爱意,就期期艾艾地把身子靠了上来,说道:“是不是不高兴了,人家是开玩笑的。”
见季红如此宽宏大量,吃政治饭多年的庄峰方知道她是理解错了,他就暂时不再想那个杀手的事情了,他的心情立即好转起来。
庄峰故作轻松地说:“哪里哪里,你说的挺好的”。
季红见庄峰并不是讨厌自己,心里也是高兴起来了,看着情人,季红的身体需要又开始了,两个平时道貌岸然的人、一对深深以身体相互迷恋的急情男女,毫无顾忌地就在专用的宽敞明亮的房间里又展开了生龙活虎的肉搏大戏。
这场欢爱大戏战事正浓的重要关头,却突然发生了一个重大意外,猛听得“咣”的一声巨响,却是放松了的季红放了一个大屁,差点把个庄峰震落滚下季红身下。
原来,季红自小上下通气,健康的很,天生就是个屁王,读书时,她们宿舍时常都弥散着难闻的臭味,而同室的女生们却揪不出到底是谁放的,因为每到这种令人羞愧和难为情的时刻,季红都要红着脸憋着,然后小心翼翼地将它放出来。
而此刻同自己情郎在一起,心情这么一放松,屁也就不争气地吼着闪了出来,看着又羞又恼的季红,庄峰这个务实的男人显现出了少有的宽容,隔了一刻,他轻轻把转过背去的季红扳了过来。
季红感激得几乎流出了泪……
在庄峰和季红大战后熟睡之际,凌晨四点,邻省的一个省会城市里,一个阴冷的男人就从沉睡中醒来,没有梦,在黑暗中,这个男人清醒的睁着眼睛,似乎从未睡着过一样,他离开了柔软的大床,赤着身子走进浴室,灯光柔和明亮,映衬出窗外阴黑的世界。
在浴室里,他撒尿、刷牙、洗澡、刮脸,把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然后回到卧室,从橱柜里取出全套干净的衣服,小裤、袜子、衬衣、西装,一件一件仔细得穿在身上。穿上皮鞋,他站在镜子前,镜子里的人是一个身材匀称、干净而体面的男人,他关掉了最后一盏灯,打开门,走进了外面的黑暗。
他要到北江省的新屏市去,所以要赶早,他从来都不喜欢坐飞机,因为他信奉着教父电影里的一句话:绝不要坐电梯,因为那样你没有退路。
所以他现在就发动了自己的那辆三菱吉普,这种越野的汽车他最喜欢,不仅马力大,而且速度快,就像自己一样,不仅能花钱,也能杀人。
凌晨四点,月落日未升,车在城市的街头快速奔跑,街灯昏黄,还没有被清扫的垃圾在街面上浮荡。
街边门店闪烁着残缺的霓虹灯,此时是这个城市最难看的时刻。
这个叫凌冬的杀手,虽然生活在这里,但这城市从来没有让他有过亲切感,昨天晚上,在酒吧里,有一个寂寞的发了疯的醉客问他:“你是做什么的?”
凌冬告诉他:“我是一名杀手。”
醉汉愣了一下,咴咴的笑起来,旋即觉得这个话题很有意思,就接着问:“你杀一个人多少钱?”
凌冬说:“那没有定数,看人要价”。
“那你的活儿多不多?”醉汉又问。
“不多。。。。。。不过明天要去办一个。”凌冬好像有点惭愧的说。
“是吗?什么活儿啊?”
凌冬很认真的说:“去邻省的一个小城市,杀掉这个城市的一个副市长。”
“呦,这是政治谋杀吧!”醉汉呵呵呵的笑着说。
“我不知道。”凌冬还是很认真的回答。
“那你身上带着枪没有?让我看看。”醉汉笑的跟欢畅了。
“没有,我不干活的时候从来不带枪,而且就算干活也很少用枪。”
“我艹。。。。。。”那个家伙表情夸张的瞅着凌冬,大约两秒钟后,他憋不住狂笑起来,笑的上气不接下气,还说了一句:“真他妈有意思嘿!”
凌冬也笑了,觉得是他妈的挺有意思。
凌冬赶到新屏市的时候,已经是庄峰和他联系后的第二天晚上了,他第一次来到这个城市,开车进城天已经黑了,凌冬直接去了位于市中心的一家叫王朝的酒店,他来之前已经预定好了一间的套房,他在酒店的餐厅里品尝了这里制作精良的海鲜料理,喝了半瓶红酒,把剩下的红酒带回自己的房间。
这酒店新建成不久,大概有3.5年的历史,房间的豪华和舒适程度都要高于北方城市的同级别酒店,隔音效果也很好,房间里非常安静,凌冬把皮包锁进了房间的保险箱,然后坐在沙发上略作休息。
在晚上八点左右,当街面上的灯光全部亮起来的时候,他就去街上游荡,这跟他的任务无关,时间还是比较宽裕的,凌冬怀着一个观光客该有的心情游荡在新屏市的街道上,应该说这城市的夜景美极了,街道并不宽阔,但却花团锦簇、绿树联排,街上行人的脚步要比省城里的行人慢半拍,没有那种夺路疾行的架势,感觉他们挺悠闲的。
凌冬有些喜欢这个城市了。
一个小时后,他回到房间,洗完澡后,他赤果着身子来到宽大的落地窗前,俯视着窗外繁华绚丽的街景。慢慢的喝完了剩下的红酒。凌冬喜欢这种感觉--了无牵挂、寂寞无依,他是一名杀手,任何一个任务都有可能让自己横尸街头,但不管自己死在哪里,自己的尸体都不会给世人留下任何线索,没人知道自己是谁。
自己是一名异乡人--是对于整个世界而言。
喝完酒以后,他看看手表,时间差不多了,快到接头的时候了,但凌冬根本没有准备穿戴整齐的想法,他斜靠在沙发上,眼神漫无目的的,有点落寞的看着窗外,很快的,就听到了敲门声。
站起来,打开门,他就看到了一个有点威严,有点紧张,还有点警惕的,带着墨镜的男人--庄峰,不过凌冬对这样的一个人并没有太大的兴趣,他慵懒的点了一下头,就又坐下了:“钱带来了?”
庄峰有大惶恐的说:“带来了?”
“目标确定了?”
“确定了。”
凌冬打个哈先,说:“那好吧,我们先来看看目标吧。”
他们的会谈时间并不长,说的话也很少,但彼此都知道了对方的想法。。。。。。各位读者,要了解我的最新动态,以及小说的进展,请关注我的微信公众号‘西门也吹雪”,那样,你能看到我更多,更好的小说。
吃饭了饭,庄峰就直奔宾馆,季红早就坐在床上等他,庄峰刚一进去,季红就冲上前来,将他紧紧抱住,庄峰也是心理压力太重了,心情过于纠结了,此时正迫切需要生理释放来缓解和转移,便调整心情,下定决心要好好满足一下这个久未相互穿插的小女子的欲望,心里想着,一双手便把季红抱了起来,丢到宽大的双人床上,扑将上去,嘴里不无猥亵地坏笑着问道:“是不是很难受了”。
季红躺在下面,很满足很快慰地发出“叽叽唔唔”的声音,她已经不再是什么容易害羞的小女人,而已经被庄峰训练成了风.骚浪.荡的妇女,听庄峰这样调笑,她也一边体会一边放lang地回答说:“不只是想哥哥了,还特别想哥哥下面的弟弟了,快啊,快,妹妹很痒呢”。
季红这么一说,惯于欢场征战的庄峰哪里还控制得住,就那么片刻的功夫,他立起身,飞快地将自己弄的一干二净,刹时那威风雄壮、坚硬如铁棍的物件象整装待发的勇士般昂然竖立,季红一看,欢喜得差点几乎晕了过去。
她再也等不及了,将庄峰整个身体向下拉了过来,自己也躺下来,嘴里催促着说:“哥哥快点,妹等不及了”。
一对男女此时真所谓干柴烈火,一经对碰,还有什么力量能够禁止得住?
庄峰在季红疯狂无度的鼓励下,象一个久耕不厌的农夫,挥着长枪,热情似火地在季红身上耍弄着男人雄浑威风……大战了无数回合,庄峰终于喘着粗气趴下了,季红善解人意地为他抚弄着后背,轻启朱唇,轻轻地问:“累了”?
庄峰也久久闭了眼睛,将季红整个身体环抱了,却不正面回答季红风情的笑语,他反问季红说:“你怎么突然想我了呢”?
她爬了起来,怪嗔着说:“没有事情就不允许人家想你了?”!裸着鱼一样光滑身子的季红看也不看庄峰,重新拥着同样赤身果体的庄峰旁边,幽怨而满怀恨意地接着自怨自艾说着一些什么。
庄峰却踅着眉、睁着诡异的眼,又开始思索着明天见杀手的事情了。
季红却哪里懂得其中奥妙,见他突然蔫了下去,以为自己的的话让庄峰不高兴了,因为对方虽然不是夺走自己贞操的第一个男人,但是人家是堂堂皇皇、人见人怕的市长,对自己又这样多情,不单满足自己随时嗷嗷待哺的身体,还把自己从贫困偏远落后的乡村小学调到区里,并且授意别人将自己提拔到高位,想一想,当初一个学校毕业几乎没有工作没有前程的破了身的女子,此刻的命运竟然发生了这样天翻地覆的自己做梦都未曾敢梦过的变化,这一切不都是眼前这个男人这个一提名字,新屏市都要抖三抖的男人赐给的吗?
或者说至少庄峰是自己命运里的贵人,这个身体雄壮、位高权重的男人,可是自己一生的依靠,可要把他小心伺候好了,当心别惹他着恼!心下就自动的添了一层谅解和浓郁的爱意,就期期艾艾地把身子靠了上来,说道:“是不是不高兴了,人家是开玩笑的。”
见季红如此宽宏大量,吃政治饭多年的庄峰方知道她是理解错了,他就暂时不再想那个杀手的事情了,他的心情立即好转起来。
庄峰故作轻松地说:“哪里哪里,你说的挺好的”。
季红见庄峰并不是讨厌自己,心里也是高兴起来了,看着情人,季红的身体需要又开始了,两个平时道貌岸然的人、一对深深以身体相互迷恋的急情男女,毫无顾忌地就在专用的宽敞明亮的房间里又展开了生龙活虎的肉搏大戏。
这场欢爱大戏战事正浓的重要关头,却突然发生了一个重大意外,猛听得“咣”的一声巨响,却是放松了的季红放了一个大屁,差点把个庄峰震落滚下季红身下。
原来,季红自小上下通气,健康的很,天生就是个屁王,读书时,她们宿舍时常都弥散着难闻的臭味,而同室的女生们却揪不出到底是谁放的,因为每到这种令人羞愧和难为情的时刻,季红都要红着脸憋着,然后小心翼翼地将它放出来。
而此刻同自己情郎在一起,心情这么一放松,屁也就不争气地吼着闪了出来,看着又羞又恼的季红,庄峰这个务实的男人显现出了少有的宽容,隔了一刻,他轻轻把转过背去的季红扳了过来。
季红感激得几乎流出了泪……
在庄峰和季红大战后熟睡之际,凌晨四点,邻省的一个省会城市里,一个阴冷的男人就从沉睡中醒来,没有梦,在黑暗中,这个男人清醒的睁着眼睛,似乎从未睡着过一样,他离开了柔软的大床,赤着身子走进浴室,灯光柔和明亮,映衬出窗外阴黑的世界。
在浴室里,他撒尿、刷牙、洗澡、刮脸,把自己收拾的干干净净,然后回到卧室,从橱柜里取出全套干净的衣服,小裤、袜子、衬衣、西装,一件一件仔细得穿在身上。穿上皮鞋,他站在镜子前,镜子里的人是一个身材匀称、干净而体面的男人,他关掉了最后一盏灯,打开门,走进了外面的黑暗。
他要到北江省的新屏市去,所以要赶早,他从来都不喜欢坐飞机,因为他信奉着教父电影里的一句话:绝不要坐电梯,因为那样你没有退路。
所以他现在就发动了自己的那辆三菱吉普,这种越野的汽车他最喜欢,不仅马力大,而且速度快,就像自己一样,不仅能花钱,也能杀人。
凌晨四点,月落日未升,车在城市的街头快速奔跑,街灯昏黄,还没有被清扫的垃圾在街面上浮荡。
街边门店闪烁着残缺的霓虹灯,此时是这个城市最难看的时刻。
这个叫凌冬的杀手,虽然生活在这里,但这城市从来没有让他有过亲切感,昨天晚上,在酒吧里,有一个寂寞的发了疯的醉客问他:“你是做什么的?”
凌冬告诉他:“我是一名杀手。”
醉汉愣了一下,咴咴的笑起来,旋即觉得这个话题很有意思,就接着问:“你杀一个人多少钱?”
凌冬说:“那没有定数,看人要价”。
“那你的活儿多不多?”醉汉又问。
“不多。。。。。。不过明天要去办一个。”凌冬好像有点惭愧的说。
“是吗?什么活儿啊?”
凌冬很认真的说:“去邻省的一个小城市,杀掉这个城市的一个副市长。”
“呦,这是政治谋杀吧!”醉汉呵呵呵的笑着说。
“我不知道。”凌冬还是很认真的回答。
“那你身上带着枪没有?让我看看。”醉汉笑的跟欢畅了。
“没有,我不干活的时候从来不带枪,而且就算干活也很少用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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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冬也笑了,觉得是他妈的挺有意思。
凌冬赶到新屏市的时候,已经是庄峰和他联系后的第二天晚上了,他第一次来到这个城市,开车进城天已经黑了,凌冬直接去了位于市中心的一家叫王朝的酒店,他来之前已经预定好了一间的套房,他在酒店的餐厅里品尝了这里制作精良的海鲜料理,喝了半瓶红酒,把剩下的红酒带回自己的房间。
这酒店新建成不久,大概有3.5年的历史,房间的豪华和舒适程度都要高于北方城市的同级别酒店,隔音效果也很好,房间里非常安静,凌冬把皮包锁进了房间的保险箱,然后坐在沙发上略作休息。
在晚上八点左右,当街面上的灯光全部亮起来的时候,他就去街上游荡,这跟他的任务无关,时间还是比较宽裕的,凌冬怀着一个观光客该有的心情游荡在新屏市的街道上,应该说这城市的夜景美极了,街道并不宽阔,但却花团锦簇、绿树联排,街上行人的脚步要比省城里的行人慢半拍,没有那种夺路疾行的架势,感觉他们挺悠闲的。
凌冬有些喜欢这个城市了。
一个小时后,他回到房间,洗完澡后,他赤果着身子来到宽大的落地窗前,俯视着窗外繁华绚丽的街景。慢慢的喝完了剩下的红酒。凌冬喜欢这种感觉--了无牵挂、寂寞无依,他是一名杀手,任何一个任务都有可能让自己横尸街头,但不管自己死在哪里,自己的尸体都不会给世人留下任何线索,没人知道自己是谁。
自己是一名异乡人--是对于整个世界而言。
喝完酒以后,他看看手表,时间差不多了,快到接头的时候了,但凌冬根本没有准备穿戴整齐的想法,他斜靠在沙发上,眼神漫无目的的,有点落寞的看着窗外,很快的,就听到了敲门声。
站起来,打开门,他就看到了一个有点威严,有点紧张,还有点警惕的,带着墨镜的男人--庄峰,不过凌冬对这样的一个人并没有太大的兴趣,他慵懒的点了一下头,就又坐下了:“钱带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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