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 高顺
推荐阅读:唐枭、乘龙佳婿、长宁帝军、医妃惊世、重生民国娇小姐、奋斗1981、神医狂妃:邪王,甜甜宠、毒妻难逃:仙尊,太强势!、冥婚,弃妇娘亲之家有三宝、舌尖上的大宋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xbiqugex.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天才壹秒記住愛♂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上一世的记忆,吕布大多都已经记不清了,唯独白门楼那一幕,至今仍清晰的存在于他的脑海之中。
白门楼上吕布穷途末路,映像中时间很短,前后出场的人也仅有三个,曹操,刘备,高顺。
吕布记得尤为清楚,他低头求生,曹操却不容许他活,刘备也要他死,只有高顺,本可以活着的他,选择了同吕布共死。
这一世,吕布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幽州寻刘备,然后将他杀死,只可惜天不遂人愿,去晚了一步。
他本想再寻曹操,却记不起曹操所在的地方,甚至还忘记了高顺的生平,只能在茫茫人海之中,大海捞针。
凭着记忆中白门楼的映像,吕布在快走出牧场的时候,终于回想起了这名身份卑贱的马夫,便是当年白门楼上的高顺。
吕布调头狂奔,跑得很快,很急。
端着筐马草的高顺打量了一眼拦住去路的高个青年,语气中带有疑惑:“将军,您找我有事?”
吕布并未听见,就那么静静的看着眼前的汉子。
白门楼被俘之时,高顺已年过四十,绳索缚住了他的身躯,泥土灰尘沾满他的脸庞,衣甲残破,慷慨赴死。而现在的他,穿着马仆的灰旧长衫,手中端有一筐装满的干草,年岁正值中年,与当年的将军身份,天差地别。
唯有一点,从来都不曾变过,没有低眉和谄媚,有的只是天地间的浩然正气与压不垮的挺拔身躯。
高顺,始终都是高顺。
只是,他记不得了眼前的青年,吕布重生,高顺却死了。
无奈,却又悲凉。
吕布无数次的告诉过自己,这一世,定要找到高顺,报答他的前世之恩。如若不是高顺,吕布至死也不会醒悟,重获新生。
如今得见高顺,吕布的心情可想而知。
听见高顺口称‘将军’,吕布上下扫视了自己一眼,粗衣麻裤,外加一双再也寻常不过的黑底布鞋,实在是看不出哪里像个将军,遂笑着问道:“你如何得知,我是一名将军,难不成我脸上刻了‘将军’二字?”
高顺既不点头也不摇头,口中缓缓道来:“将军您刚刚步伐急促,却毫无破绽,手掌及各处指节厚茧遍布,想来定是常习武艺,而且使用的还是重型长兵。”
高顺语气顿了顿,目光转到刚刚跑至吕布身旁的李肃身上,再次说道:“还有,连这位李肃什长都在您面前躬身低头,想来您最不济也是名校尉,称呼您为将军,没有不妥吧。”
在知晓眼前之人来头不小的情况下,高顺的语气依旧不卑不亢。
李肃听到这话不乐意了,张口便斥责起来:“高顺,你放肆,你知道站前你面前的人是谁吗!他可是……”
不等李肃说完,吕布就抬手打断了李肃接下来想说的话。刚刚在高顺说话的同时,吕布也留心观察了高顺许久。
戏策不修边幅,头发散乱常常如头顶鸡窝。高顺则与之相反,每一根发丝要么收入头顶,要么敛入双鬓,用一块蓝色巴掌大小的方巾和一根二指粗的褐色布条,在头顶结起个圆髻。方巾褪色得厉害,泛起灰白,仅剩丁点浅淡的蓝色。
高顺的眉如横峰微微上斜,双目有神,起了少许干皮的两唇之间夹有一条直线,没有半点弧度,坚毅沉稳的面庞,不言苟笑。
衣衫简朴,上下却没有一处褶皱,步子行进间距,每一步都是两尺。
严谨到近乎苛刻。
他的身子挺直,如同古柏,仿佛这世上没有任何事物能够压垮他的脊梁。
而与高顺差不多身高的李肃,在吕布身旁佝着身子,倒显得颇为滑稽。
吕布是个很直接的人,问话的方式也是开门见山:“高顺,离开这里入我狼骑营,如何?”
面对吕布的出言相邀,这个衣着朴实的汉子怔在当场,愣了足足有三秒钟的时间。
然后,他将手中的箩筐放在脚旁,身子直起,双手抱拳行了个标准的军礼,口中婉拒了吕布:“多谢吕将军抬爱……但,高顺不愿去狼骑营。”
此时的高顺已然猜出了吕布的身份,这些时日,吕布的事迹早已传遍了雁门郡大小各县,“飞将军”“盖世英雄”“狼骑共主”等一系列的头衔,使得他所绽放出的光彩,掩盖住了所有的边塞将领。
偶尔休息的时候,他也会听到诸如此类的消息,但他从来都只当做故事来听,那些人和事,离他委实太过遥远,
故事中的吕奉先三十余岁,蓄短髯,手中一杆方天戟,墨甲黑袍,魁梧勇猛又能征好战,仅一个人就能凿破鲜卑万千铁骑。
如今见到真人,不曾想他,竟这般年轻。
一旁的李肃听到高顺的回答差点吐血三升,多少人梦寐以求,挤破脑袋想去的狼骑营,到了高顺这里,居然被他给直接回绝了,未免也太不识抬举。别说是入狼骑营,就算是去当一个普通的士卒,也比在这当个马仆要强上许多。
你不想去,让我去啊!
李肃在心中大呼,多么希望吕布邀请的那个人是他,而非高顺。
“嫌士卒身份低微了吗?那我给你个军侯如何,军司马也行……”
吕布如是说着,如果高顺还嫌小,想当校尉或者将军的话,此生从未求人的吕布不介意去镇北将军府一次。
李肃听得眼睛都快蹦出来了,他从入伍到现在已有三四年的光景,也才混了个什长,至于什么时候能再往上挪一挪,爬到队率和百夫长的位置,就只能全靠运气了。
如今吕布一张口就许诺给高顺军侯、军司马,这叫李肃怎能不嫉妒眼红。
马仆和校尉身份的差别,就如同普通百姓和羽衣卿相,地位天壤之别不说,更不会有任何的交集。
身为校尉的吕布如此关心于他,说不感动那是不可能的,但高顺依旧还是摇了摇头,说了起来:“雁门关一役,狼骑营一战成名,将军您冲阵破敌斩将,威名传遍雁门,又深得镇北将军的信任,将来前途可以说是不可限量。威震并州,甚至是名扬天下,也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罢了。”
有了上一世的前车之鉴,吕布对前途之事倒并未太放在心上,只是问向高顺:“那你又是为何?”
高顺想不通眼前的年轻人为什么会如此在意和关心自己,却也给出了个明白的答案:“高顺是个糙人,没啥本事,但也读过几卷陋文,识得几个大字,不想将来给人戳脊梁骨,骂我是个攀权附势的小人。”
高顺如此的死心眼儿,吕布一时间也没办法劝服于他,只好从衣衫遮住的腰间取下一枚令牌,递给高顺,“我要动身去趟洛阳,这块牌子你先拿着,什么时候想通了,你就拿它去狼骑营,亮出牌子,没人敢怠慢你。”
令牌的正面刻有一个狂草的吕字,反面是一颗栩栩如生的狼头,整个狼骑营只此一块。
高顺没接,甚至连看都不曾看上一眼,弯腰重新端起了脚旁的箩筐,向吕布微微欠身,“将军若无其他事情,高顺还有马匹要喂,就先告辞了。”
说完,高顺端着马草,从吕布身旁擦身而过。
吕布握着令牌的手停在空中,稍显尴尬。
李肃见状,生怕吕布动怒,将怒火撒到他的头上,赶紧劝说起来:“将军,高顺他就是这么个人,您可千万别放在心上。他原先是军中的百夫长,就是因为性格过于刚正,才得罪了上面的人,被人胡乱扣了个理由,贬配到了这里。”。
吕布莞尔一笑,将令牌重新挂回腰间,转身背离高顺而行,李肃赶紧追随其身后。
从一开始,吕布的表达方式就出现了错误,他只想一心报答和补偿高顺,让高顺入狼骑营,许诺给他军侯、军司马,但这又何尝不是一种上位者的施舍?
吕布的傲在表面,高顺的傲,在心中。
两人一路无话,到了牧场的大门口,吕布才对李肃说道:“肃兄,有一件事还想请你帮忙。”
不用吕布明说,李肃就已经会意,抱拳承诺道:“将军放心,有我在的一天,定不会让高顺受到他人的欺辱。”
给下承诺的同时,李肃也在心头琢磨着,高顺到底是什么来头,看他的样子也不像是认识吕布,那吕布为何又非要这般厚待于他。
想不通透的李肃闭口不提,他是个聪明人,很多事情,不该问的,他绝对不会去问。
吕布接过李肃递来的马鞭,翻身上马,看穿李肃的心思的他,道了一声:“一位许久未见的故人。”
马蹄扬起,红色的骏马一骑绝尘。
天才壹秒記住愛♂去÷小?說→網,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
上一世的记忆,吕布大多都已经记不清了,唯独白门楼那一幕,至今仍清晰的存在于他的脑海之中。
白门楼上吕布穷途末路,映像中时间很短,前后出场的人也仅有三个,曹操,刘备,高顺。
吕布记得尤为清楚,他低头求生,曹操却不容许他活,刘备也要他死,只有高顺,本可以活着的他,选择了同吕布共死。
这一世,吕布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幽州寻刘备,然后将他杀死,只可惜天不遂人愿,去晚了一步。
他本想再寻曹操,却记不起曹操所在的地方,甚至还忘记了高顺的生平,只能在茫茫人海之中,大海捞针。
凭着记忆中白门楼的映像,吕布在快走出牧场的时候,终于回想起了这名身份卑贱的马夫,便是当年白门楼上的高顺。
吕布调头狂奔,跑得很快,很急。
端着筐马草的高顺打量了一眼拦住去路的高个青年,语气中带有疑惑:“将军,您找我有事?”
吕布并未听见,就那么静静的看着眼前的汉子。
白门楼被俘之时,高顺已年过四十,绳索缚住了他的身躯,泥土灰尘沾满他的脸庞,衣甲残破,慷慨赴死。而现在的他,穿着马仆的灰旧长衫,手中端有一筐装满的干草,年岁正值中年,与当年的将军身份,天差地别。
唯有一点,从来都不曾变过,没有低眉和谄媚,有的只是天地间的浩然正气与压不垮的挺拔身躯。
高顺,始终都是高顺。
只是,他记不得了眼前的青年,吕布重生,高顺却死了。
无奈,却又悲凉。
吕布无数次的告诉过自己,这一世,定要找到高顺,报答他的前世之恩。如若不是高顺,吕布至死也不会醒悟,重获新生。
如今得见高顺,吕布的心情可想而知。
听见高顺口称‘将军’,吕布上下扫视了自己一眼,粗衣麻裤,外加一双再也寻常不过的黑底布鞋,实在是看不出哪里像个将军,遂笑着问道:“你如何得知,我是一名将军,难不成我脸上刻了‘将军’二字?”
高顺既不点头也不摇头,口中缓缓道来:“将军您刚刚步伐急促,却毫无破绽,手掌及各处指节厚茧遍布,想来定是常习武艺,而且使用的还是重型长兵。”
高顺语气顿了顿,目光转到刚刚跑至吕布身旁的李肃身上,再次说道:“还有,连这位李肃什长都在您面前躬身低头,想来您最不济也是名校尉,称呼您为将军,没有不妥吧。”
在知晓眼前之人来头不小的情况下,高顺的语气依旧不卑不亢。
李肃听到这话不乐意了,张口便斥责起来:“高顺,你放肆,你知道站前你面前的人是谁吗!他可是……”
不等李肃说完,吕布就抬手打断了李肃接下来想说的话。刚刚在高顺说话的同时,吕布也留心观察了高顺许久。
戏策不修边幅,头发散乱常常如头顶鸡窝。高顺则与之相反,每一根发丝要么收入头顶,要么敛入双鬓,用一块蓝色巴掌大小的方巾和一根二指粗的褐色布条,在头顶结起个圆髻。方巾褪色得厉害,泛起灰白,仅剩丁点浅淡的蓝色。
高顺的眉如横峰微微上斜,双目有神,起了少许干皮的两唇之间夹有一条直线,没有半点弧度,坚毅沉稳的面庞,不言苟笑。
衣衫简朴,上下却没有一处褶皱,步子行进间距,每一步都是两尺。
严谨到近乎苛刻。
他的身子挺直,如同古柏,仿佛这世上没有任何事物能够压垮他的脊梁。
而与高顺差不多身高的李肃,在吕布身旁佝着身子,倒显得颇为滑稽。
吕布是个很直接的人,问话的方式也是开门见山:“高顺,离开这里入我狼骑营,如何?”
面对吕布的出言相邀,这个衣着朴实的汉子怔在当场,愣了足足有三秒钟的时间。
然后,他将手中的箩筐放在脚旁,身子直起,双手抱拳行了个标准的军礼,口中婉拒了吕布:“多谢吕将军抬爱……但,高顺不愿去狼骑营。”
此时的高顺已然猜出了吕布的身份,这些时日,吕布的事迹早已传遍了雁门郡大小各县,“飞将军”“盖世英雄”“狼骑共主”等一系列的头衔,使得他所绽放出的光彩,掩盖住了所有的边塞将领。
偶尔休息的时候,他也会听到诸如此类的消息,但他从来都只当做故事来听,那些人和事,离他委实太过遥远,
故事中的吕奉先三十余岁,蓄短髯,手中一杆方天戟,墨甲黑袍,魁梧勇猛又能征好战,仅一个人就能凿破鲜卑万千铁骑。
如今见到真人,不曾想他,竟这般年轻。
一旁的李肃听到高顺的回答差点吐血三升,多少人梦寐以求,挤破脑袋想去的狼骑营,到了高顺这里,居然被他给直接回绝了,未免也太不识抬举。别说是入狼骑营,就算是去当一个普通的士卒,也比在这当个马仆要强上许多。
你不想去,让我去啊!
李肃在心中大呼,多么希望吕布邀请的那个人是他,而非高顺。
“嫌士卒身份低微了吗?那我给你个军侯如何,军司马也行……”
吕布如是说着,如果高顺还嫌小,想当校尉或者将军的话,此生从未求人的吕布不介意去镇北将军府一次。
李肃听得眼睛都快蹦出来了,他从入伍到现在已有三四年的光景,也才混了个什长,至于什么时候能再往上挪一挪,爬到队率和百夫长的位置,就只能全靠运气了。
如今吕布一张口就许诺给高顺军侯、军司马,这叫李肃怎能不嫉妒眼红。
马仆和校尉身份的差别,就如同普通百姓和羽衣卿相,地位天壤之别不说,更不会有任何的交集。
身为校尉的吕布如此关心于他,说不感动那是不可能的,但高顺依旧还是摇了摇头,说了起来:“雁门关一役,狼骑营一战成名,将军您冲阵破敌斩将,威名传遍雁门,又深得镇北将军的信任,将来前途可以说是不可限量。威震并州,甚至是名扬天下,也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罢了。”
有了上一世的前车之鉴,吕布对前途之事倒并未太放在心上,只是问向高顺:“那你又是为何?”
高顺想不通眼前的年轻人为什么会如此在意和关心自己,却也给出了个明白的答案:“高顺是个糙人,没啥本事,但也读过几卷陋文,识得几个大字,不想将来给人戳脊梁骨,骂我是个攀权附势的小人。”
高顺如此的死心眼儿,吕布一时间也没办法劝服于他,只好从衣衫遮住的腰间取下一枚令牌,递给高顺,“我要动身去趟洛阳,这块牌子你先拿着,什么时候想通了,你就拿它去狼骑营,亮出牌子,没人敢怠慢你。”
令牌的正面刻有一个狂草的吕字,反面是一颗栩栩如生的狼头,整个狼骑营只此一块。
高顺没接,甚至连看都不曾看上一眼,弯腰重新端起了脚旁的箩筐,向吕布微微欠身,“将军若无其他事情,高顺还有马匹要喂,就先告辞了。”
说完,高顺端着马草,从吕布身旁擦身而过。
吕布握着令牌的手停在空中,稍显尴尬。
李肃见状,生怕吕布动怒,将怒火撒到他的头上,赶紧劝说起来:“将军,高顺他就是这么个人,您可千万别放在心上。他原先是军中的百夫长,就是因为性格过于刚正,才得罪了上面的人,被人胡乱扣了个理由,贬配到了这里。”。
吕布莞尔一笑,将令牌重新挂回腰间,转身背离高顺而行,李肃赶紧追随其身后。
从一开始,吕布的表达方式就出现了错误,他只想一心报答和补偿高顺,让高顺入狼骑营,许诺给他军侯、军司马,但这又何尝不是一种上位者的施舍?
吕布的傲在表面,高顺的傲,在心中。
两人一路无话,到了牧场的大门口,吕布才对李肃说道:“肃兄,有一件事还想请你帮忙。”
不用吕布明说,李肃就已经会意,抱拳承诺道:“将军放心,有我在的一天,定不会让高顺受到他人的欺辱。”
给下承诺的同时,李肃也在心头琢磨着,高顺到底是什么来头,看他的样子也不像是认识吕布,那吕布为何又非要这般厚待于他。
想不通透的李肃闭口不提,他是个聪明人,很多事情,不该问的,他绝对不会去问。
吕布接过李肃递来的马鞭,翻身上马,看穿李肃的心思的他,道了一声:“一位许久未见的故人。”
马蹄扬起,红色的骏马一骑绝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