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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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回到了2011年的九月,时值秋高气爽,校园内桂花飘香,怡人心脾。

    “你看看现在几点了?还闷头大睡,猪都起的比你早!”姜北宁的母亲来到她的房间,双手用力的将窗帘往两边拉开。

    姜北宁眯着眼,翻过身,就闻见了牛奶的香味,她立即睁开惺忪睡眼,眼前放着一杯热牛奶。

    “妈,谢谢你!你真好!”她准备伸手去端牛奶喝,却被母亲用鸡毛掸子打了一下。

    皮肤的疼痛才会让她彻底清醒过来。

    “洗漱完再吃,快点儿,我和你爸一直等你吃完早餐,去报名!”她母亲虽唠叨,严肃,但对她的。母爱从未停止过。

    “得嘞!那么多年了,您每天都用一杯热牛奶来叫我起床,从来没能在床上坐起来时喝上一口。”姜北宁将被子铺平在床上,快速的去洗漱完毕。

    她陪父母吃完早餐,背上斜挎包,坐上父亲的车,往学校方向而去。

    车里的车载音乐放着刘德华的笨小孩,姜北宁在后座随着音乐节奏开始摇摆起来。

    她的父亲和母亲相视而笑,感觉自己养了一个傻闺女。

    林博文一个人早早的来到学校,他是第一个报完名的人,在学校的田径场上随意走走,他父母整天忙于生意,连报名都没时间陪他。

    他已经习惯了,一个人。

    姜北宁的父母陪着她来到这所环境优美的高中学校,父亲在校门口停好了车,一家三口乐呵呵的到学校的报名处排队报名。

    她被父母打发到树底下坐着,她很幸运,自己是被宠爱的闺女。

    校园墙外,道路两旁,长着高大的香樟树,树上结满了黑色的小果实,还有些花朵没有凋谢。

    火辣辣的太阳在香樟树上空得意的散发着光与热,阳光下的人影就稍微显得有些逊色。

    香樟树下方,扑面而来的是水果摊上的果香,树下路过的人吹着凉爽的风,吃着散发甜味的冰激凌。

    来往的人群也会就着树下的长椅休息,手里拿着一把蒲扇,打着盹儿。

    校内的长椅上,有落下的果实与枯叶,姜北宁拖着快残废的腿,一步一步艰辛的挪着脚步,一屁股坐在香樟树下遮凉的长椅上。

    等待报名缴费的人众多,有人疲惫的缩在一个角落坐着,有人聊着八卦哈哈大笑,似乎等待报名后分班级的他(她)们,如同兑奖一般,那种心情的愉悦程度达到了百分之百。

    只有姜北宁还能悠闲的坐在长椅上,晃着快残废的腿,肆意的吹着凉风。

    姜北宁这个人有一个最大的优点,那就是内急能憋的住,与神仙控制事物有异曲同工之妙。

    她像个瘸子一样慢慢拐到上厕所的地方。

    她出恭完毕后来到凉快的香樟树下的长椅上坐着,她看见不远处有朵木芙蓉,在花池里盛开的动人。

    秋日里的凉风吹过,木芙蓉美极了,于是,她迈着快残废的腿,一瘸一拐的来到了女芙蓉花开的极好的花池旁。

    当挪到了花池旁,正想伸手去摘,她才发现自己身高不够!脚下踩在花池边缘上,想用枯枝去把木芙蓉压低一些。

    不曾想,“啊,妈呀!救命!”

    鞋子与瓷砖摩擦力不够,脚一滑,狗吃屎的扮相在她这一举动上表演得淋漓尽致,她摔倒在木芙蓉树的下方,受到了偷花盗贼应有的惩罚。

    枯的那根树枝高高地挂在木芙蓉花径上,摔倒的地方幸好花池有草,不然得毁容!

    “同学,你怎么了?需不需要我的帮忙?”

    对面走来一位又帅又高的男生,是林博文,他面带微笑,走到她面前蹲下来看着她,林博文这蹲着的姿势,像极了拍运动品牌的男生,气质与魅力共存。

    “我...我想摘上面那朵木芙蓉。”姜北宁花痴一样看着他。

    秋季的阳光洒在这片操场上,阳光透过指缝,她指着挂在枝头的那朵花,露着洁白的牙齿,像极了漫画里走出来的人物。

    白绿色的工装外套,干净的头发,白色休闲鞋,黑裤子,高鼻梁,哇塞!这就是她心目中的男神!

    她已经不顾自己摔倒,呆呆的看着眼前这个人,大脑一片空白。

    “还好,能不能麻烦你扶我起来?我腿还没好利索,站不起来。”她龇着牙跟林博文说话。

    “可以!”林博文害羞的抿了抿嘴唇,微笑着说这句话时,露出了让人心醉的笑容。

    林博文扶着姜北宁来到树下的长椅上坐着。

    俩人刚认识,在树下的长椅上端坐着,虽不了解对方,却能一起享受着阳光带来的喜悦。

    “你腿这么长,能帮我摘一下那朵木芙蓉花吗?”姜北宁又开始一本正经的胡说八道。

    林博文抿着嘴似笑非笑,不知是窃喜还是嘲笑。

    拉着她来到树下,不顾及她快残废的腿伸手压低那朵在风中摇曳的木芙蓉。

    他邪魅一笑,用手指着那朵花,问了句“你确定是这朵吗?”

    “嗯嗯,对!”姜北宁结巴的回答着。

    “来,鼻子伸过来,嗅一下这朵花香不香。”林博文这表达有误,“嗅一下”,这不是狗的专属动作吗!而姜北宁大脑如同短路,都反应不过来。

    他手往上扬起,把枯枝扔掉,木芙蓉再次回到她够不到的高度。

    林博文把双手揣进裤兜,露出了一丝邪恶的笑,转身就走了,还摇着头顺便说了句“花痴。”

    姜北宁看着林博文远去的背影,这个人他似曾相识,却想不出在哪里见到过。

    这一天在姜北宁身上发生了很多有趣的事,有些场面也着实令人瞠目结舌。

    姜北宁伸手摘花的场面通过监控视频的播放,被保安带进了教务处。

    姜北宁的父母倍感无奈,一路看姜北宁几眼就会摇多少次头。

    她绝对是花痴,对花一往情深,却又对花毫不留情。

    一星期后,军训完的姜北宁像个小黑人,笑容灿烂,适合去拍黑人牙膏的广告。

    开学后的给彼此的印象,便是各自晒黑的皮肤和一排整齐的大白牙。

    在这个五彩斑斓的青春世界中,林博文是让她唯一沉迷的一个人。

    林博文虽然外表很冷漠,但内心完全是一个温暖到极致的人。

    姜北宁偏偏又是一个脸皮如城墙厚的人,整天喜欢找他的“麻烦”,终究她们不是一个级别的人。

    正式开学后。

    林博文的学习成绩在年级排第一,而姜北宁的成绩,总是在最后。

    “你成绩怎么这么好?一定是你家基因不错。”姜北宁用羡慕的语气,夸奖着这位年纪排名第一的人。

    姜北宁像条不上进的小鱼,总是喜欢河中的中下游徘徊,游来游去。

    俩人奇迹般的分到一个班级,是缘分吗?不知是幸运还是不幸。

    此后。

    林博文在姜北宁的生活中彻底活成了偶像,杂志上的帅明星都比不上她对他的心动。

    教室的门口跳出了一个脖子上挂着耳机,头上戴着鸭舌帽,穿着时髦,看起来很酷的人,喊了一声“报告!”

    老师让他进教室后,班级里沸腾起来了,大部分女生都在讨论着这位刚进门的帅哥,他好帅,好酷,好有个性哦...之类的话。

    “切,小怪物,你能有我的林博文帅?哈哈,不可能!”姜北宁心里嘟囔着,纸上写着这句话,并且在纸上加了一个笑脸的表情。

    “刚进来这位同学,上讲台做一个自我介绍”班主任大声说着这句话。

    “好的,谢谢老师。”

    他摆着炫酷的姿势走上讲台,就像拥有一群粉丝一样。

    “各位同学,大家好,我叫沈怀谦,喜欢打篮球,听音乐,跳街舞,欢迎各位同学找我切磋,谢谢!”

    走下讲台时,他的风衣下摆带走了姜北宁的钥匙,似乎身上就像会带风一样,把她的钥匙串刮到地上了。

    “哟,不好意思,得罪了你的钥匙。哇,还有两个字,心上人?”沈怀谦调皮的冒出这句话。

    姜北宁尴尬得说不出话,只好伸出手,手掌朝她自己的方向动了动,示意他把钥匙串还回去。

    沈怀谦笑了一下,说“给。”

    沈怀谦的笑容,能感染周围的人,而林博文,若也像沈怀谦一样爱笑,世界便会更温暖些,不,应该是姜北宁的世界更温暖些。

    总有人会担优冷酷的男孩子,在冬天里会结成冰,把周围的人给冻死。

    姜北宁的内心编排着各种未知的场景。

    在姜北宁心中,林博文就像那朵高挂在枝头的木芙蓉,高高在上,就算踮起脚去触碰,摔一跤都未必够得着。

    姜北宁想起林博文说的“花痴”两个字,自然而然的兴奋起来,“芙蓉”“夫容”,哈哈,难道他知道木芙蓉花的来历。

    用一种花来形容一个男生的确很不合适,但是木芙蓉一般在晚秋季节开放,就在万物已经枯黄的时候,百花凋零的时候,他却绽放了。

    班会结束后,想和林博文一起回家的姜北宁正要开口,却刹那间像木头人一样立在原地。

    他身边多了一位美丽可人,温柔,又长发飘飘的美女,是班级里的副班长,杨娇。

    虽然林博文面无表情的听着他说话,但似乎能听得进去的样子。

    “嘿!姜北宁,要不要我载你!”沈怀谦自来熟的样子让一旁的林博文开始在意起来。

    “不用了,学校离我家很近的,我和林博文一起走路回去,是吧?”她说这句话时与林博文对视。

    “哦,是吗?”林博文疑问的看着姜北宁。

    “对哦,你不是还要帮你妈买一盒蚊香吗?走吧!”林博文撒谎起来的样子真叫人害怕。

    沈怀谦强颜欢笑,并且快速的消失在姜北宁的视线里。

    姜北宁永远都想不到这个为了帮自己撒了谎的男生竟是这样外冷内热。

    林博文俯视着杨娇,说了句“我先和姜北宁走了,拜拜!”

    杨娇用可怜兮兮的眼神目送着他们走远,这眼神里是落寞,羡慕,嫉妒。

    当他们沿着香樟树中间的林荫大道走到家时,道路两旁的路灯已经亮起来了,颜色有些昏黄,桂花树的花香味也随着秋季的风吹过来,香香的,但是很刺鼻。

    “阿嚏!”林博文惊讶的看了姜北宁一眼,“感冒了就吃药。”

    姜北宁忽然跑到林博文面前,张开双手,拦住了林博文,她仰头看着他。

    “介不介意把你的身份证借我看一下!”姜北宁像半路抢劫的歹徒。

    “不介意,给你。”林博文拿出钱包里的身份证,递给姜北宁。

    她心里在窃喜,喜欢一个人应该了解他的生日,星座开始了解。

    林博文还没有结交到很特殊的朋友,证明自己还有机会,了解他更多一些,似乎姜北宁喜欢他已经到了入魔的境界。

    “那我想问你一个问题,想听吗?”

    “什么?”林博文迟疑。

    “秃顶是一种什么病?”姜北宁忽闪着大眼睛很正经的问道。

    他却不假思索的脱口而出:“无聊,不知道!”

    “没毛病!”姜北宁一脸高兴的回了一声,高中时代的姜北宁,顽皮,乐观,胆大心细。

    林博文对姜北宁有了另外一种看法,她用手弹去姜北宁头发上的那朵桂花。

    才一会儿。

    姜北宁往充满饭香的家里飞奔而去。

    不是吧!长这么大,人还这么帅,难道没人跟他说这些脑筋急转弯?姜北宁内心戏的毒性是越来越强。

    当第二天上英语课上,英语老师让林博文和杨娇读课文里的对话。

    所有人都觉得他们像一对璧人,似乎这是公认的一对最优秀的搭档。

    姜北宁打开水杯,大口的喝着水,当其他班的女生来找林博文递情书时,她差点呛死。

    姜北宁的内心充满了嫉妒,好好读个书,林博文活成了一束光,快把隔壁班女生双眼照瞎了。

    但是吧!他这么优秀,仰慕的人能排好长一个队。

    姜北宁深知,也仅此一人,能在她心中活成一束光。

    终归是这般无奈,那时的林博文成了她心里最遥不可及的梦。

    秋日的月亮躲进云里,星星在夜空中闪亮登场,姜北宁在窗台看完星星,倒进了温暖的被窝。

    林博文闯进了她的内心世界,犹如清风吹进了她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