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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三章 欲建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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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火烧城的南城,被叛军们纵火烧毁的民居废墟已经被清理得干干净净,放眼望去只剩白茫茫一大片空地。

    “嘿、哈!”“嘿、哈!”“嘿、哈!”

    小指粗细的坚韧麻绳绑住的石磨或是树墩,在整齐的呼号声中,被光着膀子的汉子们使劲甩高,然后重重落下砸在凹凸不平的地上,将地面压得平实齐整。

    石磨和树墩周而复始扬起落下的声音,轰隆隆地好似旱天雷般响亮,夹杂在那干活的呼号声里,安世贵看着那热火朝天的景象,眼里满是震撼。

    火烧城或者该说是这安西诸多城邦的那些底层居民,大都是出卖劳力为生,但是他以前见到的就算不是行尸走肉般活着,可是眼睛里也总是没有什么色彩,只有灰败和麻木。

    安世贵从不曾见过他们这般干劲十足,简直就像是脱胎换骨,换了个人似的!

    看着如同打桩机般平整土地的城中百姓,沈光朝身旁满脸惊讶的安世贵道,“南城这里,某打算将它建成焉耆国内最大的蕃市,你觉得如何?”

    回到火烧城后,沈光对于凑齐了价值五十万贯钱财货物的安世贵几人,不由高看了几眼,丝绸之路上,身家几十万贯的胡商不少,但是像安世贵几人能够彼此信任互相联合的却不多见,更难得的是他们有足够的冒险精神。

    “员渠城里人心惶惶,郎君这儿若是建成蕃市,想必大家伙都愿意来火烧城修整补给和做买卖。”

    安世贵老实地回答道,对他们这些商人来说,丝绸之路上那些可以互相交易货物的城市都是无比宝贵的。

    焉耆镇境内,员渠城便是他们这些商人们在离开龟兹后的下一站,可是前不久的那场杀戮,让大家都心存顾虑,谁知道那样的屠戮下一次会不会轮到他们头上,乱兵们杀红了眼,可不会管什么命令不命令,这次便有不少小商队遭了殃。

    “那你觉得某这儿日后是否有大利可图?”

    “郎君见识高远,这火烧城日后定能取代员渠城,当然有大利。”

    安世贵有些不明所以,但仍旧是小心翼翼地答道,只有来到火烧城,见识过那些强悍的老兵和披坚执锐的汉儿们操练,他和同伴才知道这位沈郎君手下的行客营比之他们见过的那些大唐豪商们厉害得多。

    在安西这边,城市往往意味着附近拥有水源和平原,火烧城的位置极佳,沈郎君又深谙经营之道,在安世贵眼里,这火烧城日后只怕是前程不可限量。

    “既然有大利可图,你等便不动心吗?”

    沈光看着在自己身旁颇为拘谨的安世贵,轻笑着说道,火烧城附近有平原和草原,也有充沛的水源,只要恢复农业生产,这里的兴盛是必然的事情。

    “自然动心,郎君难道是……”

    这时候安世贵若是还看不明白沈光的暗示,他也就白在这丝绸之路上厮混多年了,他一时间欢喜得都有些语无伦次起来。

    “某精力有限,这火烧城的蕃市需要有人打理,某觉得你等几人眼光不差,更难得是敢于下注搏一把。”

    “多谢郎君抬举,我等必定效忠郎君,为郎君打理好这处的蕃市。”

    安世贵连忙表起忠心来,哪怕眼前的所谓蕃市连个影儿都没有,只是一片等待平整的荒地,可是他却是清楚,有沈郎君这样的主人在,这处的蕃市绝对大有可为,只怕员渠城今后怕是都要屈居其下,甚至于慢慢衰微。

    “关于这蕃市日后要如何布置管理,你回去后和你几个同伴商量下,明日来某府中商议,有些章程咱们得提前定下来,省得日后麻烦。”

    沈光看向那些干活的百姓,今年这火烧城外的庄稼全都不用指望了,不过城中的存粮足够撑到来年秋收,因此在入冬前的这几个月,便是组织这些劳动力大兴土木的最好时机。

    “喏,郎君。”

    安世贵已然把自己当成了沈光的属下,他们这些胡商往返于丝绸之路,赚钱不也是为了获取更高的地位么,长安城里多少大胡商为了个连吏员都算不上的“行头”都要争得头破血流。

    眼下这火烧城的蕃市,沈郎君给出的可是蕃市令的职司,说不准就能成为真正的大唐官员,哪怕只是最低的从九品,但也是多少同行梦寐以求的事儿。

    想到这儿,安世贵就激动得浑身发抖,然后尽量让自己显得得体大方地退下。

    “郎君,何必抬举这几个胡商,某看他们奸猾得很?”

    跟在边上始终没吭声的王神圆直到安世贵离开后,才忍不住问道,在他看来想着拿水掺烧刀子卖假酒的安世贵几人是不折不扣的奸商,让他们来管理这蕃市,岂不是黄鼠狼进鸡窝。

    “某用这几人,就是要他们够奸猾,要不然如何对付那些胡商。”

    沈光看着不解的王神圆和另外几个牙兵,笑着说道,“这蕃市建成,今后入驻的胡商必定不少,到时候这管理必是桩麻烦事,安世贵他们几人都是有胆大不怕事的,某给他们这蕃市的官吏职务,他们必定会竭尽全力去对付他们那些同行。”

    “郎君这是千金市马骨……”

    牙兵里有人卖弄起来,可旋即就被同伴嘲笑起来,“什么千金市马骨,你这厮不要不懂装懂!”

    听到牙兵们的议论,沈光自是接话道,“你倒是说得不错,这算不得千金市马骨,只是以利诱之,让他们尽心效力罢了。”

    沈光不担心安世贵几人敢糊弄自己,这蕃市就在火烧城,这蕃市令谁来当,全都是他一句话的事情,安世贵他们若是干得不好,他随时都可以换人,有的是胡商挤破脑袋愿意来当这个蕃市令。

    封常清可是说过,这延城里仿着长安也有东西市,这市署和平准署里也都是胡商们争破头的官吏职司,这些人平时私下骂得再欢,可是一旦叫他们当了这蕃市令或是其余职司,立马便铁面无私起来,查起市场里那些同行来可谓是毫不手软。

    就沈光所知,这延城里的市署令已经十多年没换过人了,就就因为那位史市令查账收税最狠最凶,就连封常清也绝对挑不出半点毛病来。

    “这市署令的官职虽然低微,可是对那些胡商们来说,却是他们鲜有的晋身之阶,不由得他们不尽兴尽力,只怕到时候他们几个自家尚且还要内斗番。”

    王神圆和牙兵们并不笨,听着沈光的话,仔细想了想后,便明白了其中的道理,安世贵那几个胡商虽说彼此合伙,可是事关好处前程,这四人哪里还能一团和气,做到不争。

    这火烧城的蕃市令,郎君虽说许给了这安世贵,可这厮要是不好好干,恶了郎君,他那三个同伴想必最是乐意取而代之。

    想到这里,王神圆忍不住在边上道,“郎君,高,实在是高啊!”

    听到这熟悉的话语,沈光的脸色变得古怪起来,可他又不好说些什么,只得由着那些牙兵们在边上附和起来,自己却是快步离开,不然他真怕自己绷不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