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妙语连珠,这就是生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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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四章妙语连珠,这就是生意人
“这城里最好的一件衣店在哪里?”明志问着乞丐,恐怕没有人比乞丐更加了解城里的地形,以及商店的坐落位置了。
乞丐拼命点头,想不到这么简单的问题就可以得到一个金币,喜道:“知道知道,你把金币给我,我马上告诉你。”
明志收回了脚,那乞丐伸手去捡,谁料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一个衣服虽破,但算不上乞丐的十岁小孩冲了上来,眼明手快的抢先一步,捡起了地上的金币,说时迟那时快,他马上将金币放进了自己的裤衩里,然后牵着明志的手说道:“这位大爷,还是我亲自带你去,快跟我来吧。”说着便扯着明志向前跑。
那乞丐气的快要炸开锅了,嘴里大骂:“妈了个巴的,哪里跑出来的臭鬼头,敢抢老子生意。”脸露凶猛的表情,心里正在计较着什么。
“美靓衣店”,那小孩指着这块牌子道:“这位大爷,就是这里了,我先走了。”说着高兴的离开了。
明志仰头看着,心里呐闷开来,为什么萨瓦尔城里的商店都起着“靓”这个字,明志一路走来,看到的不止十家了,几乎每一家都用了这个字,他左思右想,想不出有什么特别的。
后来才知道,原来萨瓦尔城里有一个传说,很久以前,有一股黑暗势力血腥欺压这里的百姓,弄的民不聊生,忽然有一天,有一个名叫玛靓的年轻女子,用那神奇的法术,将这群黑暗势力驱逐出城,而这位名叫玛靓的女子当时也身受重伤,她不肯接受城里人的救治,独自离开,后来影踪不见。至此以后,萨瓦尔城就奉这位女子为女神,城里不旦有她的塑像,而且城里的商店多取她名字中的一个“靓”字,表示开门大吉,平安无事。
“客官里边请。”做生意的人总是热情好客的,中年掌柜看见明志在店门徘徊,又见他外套的衣袖破了,这样子很显,自然是来买衣服的了。
本来是文莱先弄破明志的衣服,这反过来却要明志来赔,怎么也说不过去,不过明志也不去争辨,尽早赔了衣服,尽早甩掉文莱这个难缠的女子才是关键。
“这件如何,这件怎么样?啊,我看这件最适合客官了,穿在客官身上显得贵气十足。”掌柜游说着,那练的滚瓜烂熟的口头禅照着模子讲了出来,那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见富人说富话,见穷人说穷话。他见明志貌似不俗,气志超凡,想必是个有钱的主,自然想把最贵的衣服推销出去。
明志随便打量了一下这个店里的服饰,还真是应有尽有,从小款到大款,从偏宜到价高,从仆素到华丽,只有你想要的,没有你看不上的。那小孩说这家衣店是城里最大最好的,看来说的一点都没错。
不过掌柜亲自介绍的那件,就不怎么合明志的心意了,虽然华丽,不过不是劲装,穿在身上要尽情的施展,那就困难多了,这显然不是明志想要的。
掌柜见明志不答,又开始介绍起其他的来,这时他学的聪明了许多,不再麻目推销,而是找准明志目光的落点,开始有针对性的介绍,果然是个老行家。不过还是没入明志的眼。
花钱就是上帝,有钱当然是挑剃的,所以掌柜也显得很有耐心,忽然注意到明志身上所穿的样式,顿时心知肚明,喜道:“我知道客官喜欢那种款式的了。”边说边拿衣勾,勾下一件最上层的衣服,款式和颜色跟明志身上所穿的相差不了多少,既然挂在最上层,这价钱自然不偏宜。
明志点了点头,微露满意的笑容。
掌柜大喜,做了个恭敬的请手式:“客官请到试衣间穿试一下,看满不满意。”
明志穿戴好衣服,从试衣间走了出来,这件衣服确实合身,张驰有度,也算是满意了。
掌柜擅于察颜观色,一看到明志的表情,便知道一桩买卖要做成了,然后又费了一番唇舌,夸奖这件衣服有多么的适合明志,那话讲的一套一套的,恐怕死的都能给他说活了去,没办法,谁叫人家是做生意的,不过这种态度还是值得嘉奖的。
“掌柜的,麻烦再替我挑一件适合女子穿的衣服。”明志说着,必竟这一次赶回萨瓦尔城,目的是为文莱挑选衣服,不能总想着自己。
又来了生意,你说掌柜能不乐呵吗?
“客官,不知你要为什么样子的姑娘挑选衣服?”掌柜躬着半个身子,殷勤的招待着。
明志环顾四周的衣服,说道:“年纪大概二十出头,中等身材,身体偏瘦,还有颜色为淡黄色,质感要柔软而且要薄,穿在身上要舒服更要保暖除湿,价钱一定要最高的,最好能配得起大富人家的千金。”明志侃侃的说着,对文莱的印象都通过挑选衣服说了出来。
掌柜笑道:“客官这么细心的挑选,而且说的这么仔细,这位姑娘一定对你很重要,是不是你的娘子?”
明志一愣,若不是掌柜的提醒,他还不知道,自己原来对文莱这么注意,以致她身上的每一个细节,自己都了如直掌,他如今已经喜怒不形于色,淡淡的说着:“不是,只是一个朋友而已。”
掌柜不是查户口的,心里明白就行,自然不会追问,他的目的就是做生意,卖出价高的衣服。
明志知道文莱这个人非常的挑剔,若是买回去的衣服不合她的心意,肯定给她找到借口故意不放过自己,所以这件不合适那件不合适,挑了好半天,也忙活了掌柜。
掌柜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嘴上不敢吭声,心里已老大不情愿:“这位客官的要求还真高。”没办法,开门做生意,什么都得听顾客的。
“客官,你看准了哪一件,快给我说说。”掌柜见明志的眼睛朝着靠里的一件衣服瞪的出神,开口问着,他自己若看上眼了,也免得自己费事了。
明志道:“麻烦那件拿下来给我看看。”
掌柜连连点头:“客官真是好眼力,这件是本店新进的最新款式,价格最贵的,听说是东都大国皇室的款式,穿在你的朋友身上,显得你朋友像个公主一样,很引人注目的。”
东都大国皇室,看来这件衣服确实适合文莱,“好的,就要这件了,好好的替我包起来。”
掌柜忙即点头,500个金币的生意这么快谈成了,真是遇到了贵人。
就在这个时候,明志忽然眼睛一斜,看到一个黑影在衣店里穿行,这黑影速度虽然不快,但已经逃过了掌柜这样普通人的视力范围,没有被他发现。
“掌柜的,你店里还有其他的人吗?”明志好奇的问着。
“没有,店里就我一个人,又是掌柜又当伙计,辛苦归辛苦,不过也值得。”
明志“哦”了一声,可以肯定,刚才的那个黑影一定是图谋不诡,一件衣服微微潋起,然后放下,那个黑影闪入衣架去面。
明志当没有注意,借着去挑选衣服的时候,掀起了那件衣服,不过那个黑影很机灵,很快躲到别处去了,速度很快,也只有明志能看得出来。
明志见那个黑影人,看着开着的抽屉里放着金币却视若不见,意图很明显,这个黑影人不是为了店里的钱,一定是冲着自己而来。
明志好奇之下,也微放心:“他既然是冲着我来,恐怕不必我揭穿他,他自己就会原形毕露。”明志不再去想,因为他知道那个黑影人就算是暗箭伤人,也不能伤了自己,一点都没有把他放在心上。
“客官,你的衣服,我都给你包好了,给你打个折扣,一共是450金币。”掌柜恭敬的说着,态度让人看上去很舒服。
明志满意的点了点头,忽然店门外传来一片惊呼声,“发生了什么事?”明志感觉很是好奇,不由自主的走出店门去看,掌柜自然也是跟了出来。
只见一个年青人,背着一片比他身体还要大出一倍的树叶,那叶子通体黄色,表面附着一层薄膜,在阳光下特别的耀眼,所有的路人看着那个年轻人,发出惊讶的表情,而且路人还在越聚越多。
“掌柜的,一个年青人,背着一片树叶而已,这有什么值得好奇的吗?”明志看不出有什么奇特之处,难道萨瓦尔城的百姓都没见过世面不成,那叶子最重不过一百来斤,一个年青人背的动也不奇怪。
掌柜却是瞪大了眼睛,和别人一样的惊讶:“客官看来不是本地的人,你不知道,那树叶可不是普通的树叶,那可是结界之树的树叶。”
第一百二十四章妙语连珠,这就是生意人
“这城里最好的一件衣店在哪里?”明志问着乞丐,恐怕没有人比乞丐更加了解城里的地形,以及商店的坐落位置了。
乞丐拼命点头,想不到这么简单的问题就可以得到一个金币,喜道:“知道知道,你把金币给我,我马上告诉你。”
明志收回了脚,那乞丐伸手去捡,谁料半路杀出一个程咬金,一个衣服虽破,但算不上乞丐的十岁小孩冲了上来,眼明手快的抢先一步,捡起了地上的金币,说时迟那时快,他马上将金币放进了自己的裤衩里,然后牵着明志的手说道:“这位大爷,还是我亲自带你去,快跟我来吧。”说着便扯着明志向前跑。
那乞丐气的快要炸开锅了,嘴里大骂:“妈了个巴的,哪里跑出来的臭鬼头,敢抢老子生意。”脸露凶猛的表情,心里正在计较着什么。
“美靓衣店”,那小孩指着这块牌子道:“这位大爷,就是这里了,我先走了。”说着高兴的离开了。
明志仰头看着,心里呐闷开来,为什么萨瓦尔城里的商店都起着“靓”这个字,明志一路走来,看到的不止十家了,几乎每一家都用了这个字,他左思右想,想不出有什么特别的。
后来才知道,原来萨瓦尔城里有一个传说,很久以前,有一股黑暗势力血腥欺压这里的百姓,弄的民不聊生,忽然有一天,有一个名叫玛靓的年轻女子,用那神奇的法术,将这群黑暗势力驱逐出城,而这位名叫玛靓的女子当时也身受重伤,她不肯接受城里人的救治,独自离开,后来影踪不见。至此以后,萨瓦尔城就奉这位女子为女神,城里不旦有她的塑像,而且城里的商店多取她名字中的一个“靓”字,表示开门大吉,平安无事。
“客官里边请。”做生意的人总是热情好客的,中年掌柜看见明志在店门徘徊,又见他外套的衣袖破了,这样子很显,自然是来买衣服的了。
本来是文莱先弄破明志的衣服,这反过来却要明志来赔,怎么也说不过去,不过明志也不去争辨,尽早赔了衣服,尽早甩掉文莱这个难缠的女子才是关键。
“这件如何,这件怎么样?啊,我看这件最适合客官了,穿在客官身上显得贵气十足。”掌柜游说着,那练的滚瓜烂熟的口头禅照着模子讲了出来,那是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见富人说富话,见穷人说穷话。他见明志貌似不俗,气志超凡,想必是个有钱的主,自然想把最贵的衣服推销出去。
明志随便打量了一下这个店里的服饰,还真是应有尽有,从小款到大款,从偏宜到价高,从仆素到华丽,只有你想要的,没有你看不上的。那小孩说这家衣店是城里最大最好的,看来说的一点都没错。
不过掌柜亲自介绍的那件,就不怎么合明志的心意了,虽然华丽,不过不是劲装,穿在身上要尽情的施展,那就困难多了,这显然不是明志想要的。
掌柜见明志不答,又开始介绍起其他的来,这时他学的聪明了许多,不再麻目推销,而是找准明志目光的落点,开始有针对性的介绍,果然是个老行家。不过还是没入明志的眼。
花钱就是上帝,有钱当然是挑剃的,所以掌柜也显得很有耐心,忽然注意到明志身上所穿的样式,顿时心知肚明,喜道:“我知道客官喜欢那种款式的了。”边说边拿衣勾,勾下一件最上层的衣服,款式和颜色跟明志身上所穿的相差不了多少,既然挂在最上层,这价钱自然不偏宜。
明志点了点头,微露满意的笑容。
掌柜大喜,做了个恭敬的请手式:“客官请到试衣间穿试一下,看满不满意。”
明志穿戴好衣服,从试衣间走了出来,这件衣服确实合身,张驰有度,也算是满意了。
掌柜擅于察颜观色,一看到明志的表情,便知道一桩买卖要做成了,然后又费了一番唇舌,夸奖这件衣服有多么的适合明志,那话讲的一套一套的,恐怕死的都能给他说活了去,没办法,谁叫人家是做生意的,不过这种态度还是值得嘉奖的。
“掌柜的,麻烦再替我挑一件适合女子穿的衣服。”明志说着,必竟这一次赶回萨瓦尔城,目的是为文莱挑选衣服,不能总想着自己。
又来了生意,你说掌柜能不乐呵吗?
“客官,不知你要为什么样子的姑娘挑选衣服?”掌柜躬着半个身子,殷勤的招待着。
明志环顾四周的衣服,说道:“年纪大概二十出头,中等身材,身体偏瘦,还有颜色为淡黄色,质感要柔软而且要薄,穿在身上要舒服更要保暖除湿,价钱一定要最高的,最好能配得起大富人家的千金。”明志侃侃的说着,对文莱的印象都通过挑选衣服说了出来。
掌柜笑道:“客官这么细心的挑选,而且说的这么仔细,这位姑娘一定对你很重要,是不是你的娘子?”
明志一愣,若不是掌柜的提醒,他还不知道,自己原来对文莱这么注意,以致她身上的每一个细节,自己都了如直掌,他如今已经喜怒不形于色,淡淡的说着:“不是,只是一个朋友而已。”
掌柜不是查户口的,心里明白就行,自然不会追问,他的目的就是做生意,卖出价高的衣服。
明志知道文莱这个人非常的挑剔,若是买回去的衣服不合她的心意,肯定给她找到借口故意不放过自己,所以这件不合适那件不合适,挑了好半天,也忙活了掌柜。
掌柜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嘴上不敢吭声,心里已老大不情愿:“这位客官的要求还真高。”没办法,开门做生意,什么都得听顾客的。
“客官,你看准了哪一件,快给我说说。”掌柜见明志的眼睛朝着靠里的一件衣服瞪的出神,开口问着,他自己若看上眼了,也免得自己费事了。
明志道:“麻烦那件拿下来给我看看。”
掌柜连连点头:“客官真是好眼力,这件是本店新进的最新款式,价格最贵的,听说是东都大国皇室的款式,穿在你的朋友身上,显得你朋友像个公主一样,很引人注目的。”
东都大国皇室,看来这件衣服确实适合文莱,“好的,就要这件了,好好的替我包起来。”
掌柜忙即点头,500个金币的生意这么快谈成了,真是遇到了贵人。
就在这个时候,明志忽然眼睛一斜,看到一个黑影在衣店里穿行,这黑影速度虽然不快,但已经逃过了掌柜这样普通人的视力范围,没有被他发现。
“掌柜的,你店里还有其他的人吗?”明志好奇的问着。
“没有,店里就我一个人,又是掌柜又当伙计,辛苦归辛苦,不过也值得。”
明志“哦”了一声,可以肯定,刚才的那个黑影一定是图谋不诡,一件衣服微微潋起,然后放下,那个黑影闪入衣架去面。
明志当没有注意,借着去挑选衣服的时候,掀起了那件衣服,不过那个黑影很机灵,很快躲到别处去了,速度很快,也只有明志能看得出来。
明志见那个黑影人,看着开着的抽屉里放着金币却视若不见,意图很明显,这个黑影人不是为了店里的钱,一定是冲着自己而来。
明志好奇之下,也微放心:“他既然是冲着我来,恐怕不必我揭穿他,他自己就会原形毕露。”明志不再去想,因为他知道那个黑影人就算是暗箭伤人,也不能伤了自己,一点都没有把他放在心上。
“客官,你的衣服,我都给你包好了,给你打个折扣,一共是450金币。”掌柜恭敬的说着,态度让人看上去很舒服。
明志满意的点了点头,忽然店门外传来一片惊呼声,“发生了什么事?”明志感觉很是好奇,不由自主的走出店门去看,掌柜自然也是跟了出来。
只见一个年青人,背着一片比他身体还要大出一倍的树叶,那叶子通体黄色,表面附着一层薄膜,在阳光下特别的耀眼,所有的路人看着那个年轻人,发出惊讶的表情,而且路人还在越聚越多。
“掌柜的,一个年青人,背着一片树叶而已,这有什么值得好奇的吗?”明志看不出有什么奇特之处,难道萨瓦尔城的百姓都没见过世面不成,那叶子最重不过一百来斤,一个年青人背的动也不奇怪。
掌柜却是瞪大了眼睛,和别人一样的惊讶:“客官看来不是本地的人,你不知道,那树叶可不是普通的树叶,那可是结界之树的树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