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章-这就是我所爱的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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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名字叫宿瑶一。
我来自很远很远的地方,远到漂泊太久,都快要忘却了。
有人曾经问过我,我是谁...或者说,我是什么?
我的生命无穷尽,我的旅途跨越无数的奇境。
我曾一指划开无数宇宙,也曾把世界之初几笔染开。
有人说,我是神,全能的神。
有人说,我是奇迹,是一切不可能。
更有人说,我应当是所有宇宙的真理。
但我说,我是人,我是人类。
我所踏足的第一个世界里,我只是一个平凡而渺小的普通人。
那个我并不会抬头仰望星空,更不会思考什么人生哲学宇宙法则。我不知道生命之外还有生命,也不知道这个世界时时刻刻都发生着奇迹,时时刻刻都存在着奇景。
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没有新奇的想法,没有探索未知的哲人思维。
我只知道,人这辈子要像大人说的那般,上学,工作,结婚,生子,慢慢变老,最后化作一捧黄土。
至于这有什么意义呢?正当愤青年纪时,我还是偶尔想过一两次。
想不通,没法想,第二天早上还要六点钟起床上学,到学校还要趁早自习抄两页作业交差,于是只能疼痛文学主角上身,伤春悲秋两句,最后洗洗睡得了。
我考上了一所所有人眼中的好大学,毕业后找了一份所有人眼中的好工作,日子平淡如水,但也一天天在过。
那时我想,柴米油盐酱醋茶,可能就是我的一辈子了。
从小到大,围绕在我身边的就是各种各样的,和我一样的普通人。
有人追名逐利,有人向往诗和远方,然后追名逐利。
但也有人,宁愿和诗葬在远方。
但这些都和我没有一点关系,我应该考虑自己母胎单身二十五年的终身大事,别等到变老变丑肤变黄变皱然后孤独终老,我妈说的。
但遗憾的是,每次相亲都被我这个工作狂弧了。
大城市大企业的高管不好当,人前的光鲜婀娜背后都是加班头秃咖啡因,为了在帝都三环买套房,我连去公寓楼下买猪肉都要和杀猪大妈斗智斗勇。
对了,卖猪的曾大妈是我在帝都最讨厌的人,程度远胜我那见鬼的刁钻老板。
至于为什么,我想一千条也数不清她的罪恶。
粗鄙嘴贱,爱缺斤少两,爱占小便宜,爱八卦,爱倚老卖老。
每次去买肉,发现她诈秤后,都是一个流程:曾大妈先是狡辩得面红耳赤,理亏,然后一拍大腿骂起来,嗓门之大,每次都吵得小区其他业主都纷纷开窗探头。
她还喜欢打苦情牌,尽管很拙劣。
眼泪都挤不出来两滴,干嚎着说“我可就指望着这猪肉铺子给儿子买婚房了”,令人发指。
我可从来没见过她儿子。
最近更是可怕,升级版后的流程加上了一条“你活该长这么大都没有男朋友”,非常歹毒。
如果不是实在没时间去超市,我才不会和她耗着。
就在我辛辛苦苦攒够钱,准备去看房的那天,世界末日了。
无数的丧尸、怪物以及乱七八糟的生物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席卷而来,冲击着我的三观。
在路上逆风奔跑来不及流下两行清泪的我,背后追赶着好几只丧尸。
我就快领便当时,一把菜刀刷的一下飞过,一只丧尸来不及嗷呜一声脑袋就就被削掉半个,倒了下去。
来人英姿飒爽,正是曾大妈其人。
我的心情复杂极了。
她在和丧尸的追打...没错,她追着丧尸打的过程中,不幸扭伤了脚,走起路来还一瘸一拐的。
于是我俩,莫名其妙的成为了一个组合。
我扶她,她负责施展老曾飞刀。
其实她也没那么讨厌,除了太能吃,每次都要多吃掉我一半的补给。
曾大妈每天除了打打丧尸,还喜欢拉着我唠嗑——或许是周围很难碰到活人了,才会像倒豆子一样絮絮叨叨。
讲她那个不成器的儿子,她儿子那刁钻、非要婚房的准儿媳妇。
我突然觉得,她也挺可怜的。
支撑那样一个家庭,一定很累吧。
于是,我这辈子难得热血了一回,脑袋一热就答应了她一起去找她同在帝都的儿子。
我们都没有想到,那里丧尸那么多。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我当初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跑路。
最后一秒钟,面对着包围得密不透风的丧尸和怪物,她把她那废物儿子往我这边一推,格外悲壮地喊了声“快跑,不要管我”,留下了一个伟岸的背影。
我很好奇,到处都是这些抽象玩意,你想让我怎么跑?
安上哆啦c梦的竹蜻蜓,带着你儿子螺旋升天?!
丧尸的丑脸就要贴上我的花容月貌。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刻,我大力出奇迹了。
不过一推,前方所有的丧尸全部整齐划一地倒了下去。
我看着自己的纤纤玉手,震愣了片刻:我什么时候拜入气功大师x芳门下,习得排山倒海功法了?
来不及反应,我又是一套全国第九套广播体操的动作,解决了包围曾大妈的怪物。
她很震惊,她儿子很震惊,我也很震惊。
后来,我就成为了救世主。
解决完世界上所有怪物后,各国元首盛情给我办了一个宴席。
一些从简,杜绝形式主义作风,我说的。
但那四菜一汤委实把我震撼得无以复加——原来我们的世界,已经如此贫穷落后了吗?
好不容易溜出去,我偷偷摸摸地钻进曾大妈那幸免于难的家,终于吃上了一顿肉,虽然囤了多久未知。
听她儿子说,末世一爆发,她那准儿媳妇就毫不犹豫地踹了自己跑路,现在有没有个无名碑都无人知晓。
她儿子那是一个大彻大悟。
她家只有两个人,此时却看起来比任何时候都温馨。
临别前,我问喝了两斤二锅头,醉醺醺被儿子扶着还要坚持把我送到大门口的曾大妈:“为什么你改变了这么多?”
她打了个酒嗝,嘿嘿一笑:“我什么时候变过,一直不都是这样吗?”
我觉得有些不解,难道不是这大灾大难改变了她以前那讨厌的性格吗?
“人类是一种复杂又善变的生命体。”我摆了摆手,一步步离开。
“我们从来没有变过。”身后是曾大妈一如既往豪迈的声音,飘荡在夜风中。
在那以后,我离开了那个世界。
能力恢复的那一天晚上,我就恢复了记忆。
在迷雾中跌跌撞撞的我,第一次好像找到了方向。
名为人类的生命,冥冥中无限吸引着我。
人类为什么那么多变,那么复杂?
我很好奇。
于是我踏遍所有宇宙的小小星球,为人类降落。
我成为了人类千万次,却始终如同初次。
有着太多我无法完全理解的情感,在一次次成为他们后被填充在虚无的心脏。
人类很渺小。
自私自利,懦弱软弱,利欲熏心,两面三刀。
他们都有瑕疵,或多或少,但一定有。
有欲望,就有痛苦。
但我看到,所有人的眼里尽是笑意。
刹那间,视线中漂浮的光与爱,足以照亮所有宇宙。
他们不完美,但这就是他们的完美之处。
我看到救灾抢险一线前仆后继的志愿者;看到实行人道主义救援的医者;看到建筑一条条大路的工人;看到抓捕罪犯的警察;看到默默承担一切的特事工作者...看到他们,每一个渺小又伟大无比的瞬间。
人性若昏暗,世间尚有光能透入。
人性若闪耀,世间无尽黑暗皆被穿透。
这就是我所爱的人类。
他们在发光,也在让同类发光。
痛苦不能让我停留,但爱可以。
在每一个人类所在的世界,我为他们而降临此间。
不管多少个末世,多少次灾难,多少场战争,他们都一定会从血污中爬出来,拥抱最温暖的黎明曙光。
因为,他们是我所爱的,人类。
我的名字叫宿瑶一。
我来自很远很远的地方,远到漂泊太久,都快要忘却了。
有人曾经问过我,我是谁...或者说,我是什么?
我的生命无穷尽,我的旅途跨越无数的奇境。
我曾一指划开无数宇宙,也曾把世界之初几笔染开。
有人说,我是神,全能的神。
有人说,我是奇迹,是一切不可能。
更有人说,我应当是所有宇宙的真理。
但我说,我是人,我是人类。
我所踏足的第一个世界里,我只是一个平凡而渺小的普通人。
那个我并不会抬头仰望星空,更不会思考什么人生哲学宇宙法则。我不知道生命之外还有生命,也不知道这个世界时时刻刻都发生着奇迹,时时刻刻都存在着奇景。
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没有新奇的想法,没有探索未知的哲人思维。
我只知道,人这辈子要像大人说的那般,上学,工作,结婚,生子,慢慢变老,最后化作一捧黄土。
至于这有什么意义呢?正当愤青年纪时,我还是偶尔想过一两次。
想不通,没法想,第二天早上还要六点钟起床上学,到学校还要趁早自习抄两页作业交差,于是只能疼痛文学主角上身,伤春悲秋两句,最后洗洗睡得了。
我考上了一所所有人眼中的好大学,毕业后找了一份所有人眼中的好工作,日子平淡如水,但也一天天在过。
那时我想,柴米油盐酱醋茶,可能就是我的一辈子了。
从小到大,围绕在我身边的就是各种各样的,和我一样的普通人。
有人追名逐利,有人向往诗和远方,然后追名逐利。
但也有人,宁愿和诗葬在远方。
但这些都和我没有一点关系,我应该考虑自己母胎单身二十五年的终身大事,别等到变老变丑肤变黄变皱然后孤独终老,我妈说的。
但遗憾的是,每次相亲都被我这个工作狂弧了。
大城市大企业的高管不好当,人前的光鲜婀娜背后都是加班头秃咖啡因,为了在帝都三环买套房,我连去公寓楼下买猪肉都要和杀猪大妈斗智斗勇。
对了,卖猪的曾大妈是我在帝都最讨厌的人,程度远胜我那见鬼的刁钻老板。
至于为什么,我想一千条也数不清她的罪恶。
粗鄙嘴贱,爱缺斤少两,爱占小便宜,爱八卦,爱倚老卖老。
每次去买肉,发现她诈秤后,都是一个流程:曾大妈先是狡辩得面红耳赤,理亏,然后一拍大腿骂起来,嗓门之大,每次都吵得小区其他业主都纷纷开窗探头。
她还喜欢打苦情牌,尽管很拙劣。
眼泪都挤不出来两滴,干嚎着说“我可就指望着这猪肉铺子给儿子买婚房了”,令人发指。
我可从来没见过她儿子。
最近更是可怕,升级版后的流程加上了一条“你活该长这么大都没有男朋友”,非常歹毒。
如果不是实在没时间去超市,我才不会和她耗着。
就在我辛辛苦苦攒够钱,准备去看房的那天,世界末日了。
无数的丧尸、怪物以及乱七八糟的生物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席卷而来,冲击着我的三观。
在路上逆风奔跑来不及流下两行清泪的我,背后追赶着好几只丧尸。
我就快领便当时,一把菜刀刷的一下飞过,一只丧尸来不及嗷呜一声脑袋就就被削掉半个,倒了下去。
来人英姿飒爽,正是曾大妈其人。
我的心情复杂极了。
她在和丧尸的追打...没错,她追着丧尸打的过程中,不幸扭伤了脚,走起路来还一瘸一拐的。
于是我俩,莫名其妙的成为了一个组合。
我扶她,她负责施展老曾飞刀。
其实她也没那么讨厌,除了太能吃,每次都要多吃掉我一半的补给。
曾大妈每天除了打打丧尸,还喜欢拉着我唠嗑——或许是周围很难碰到活人了,才会像倒豆子一样絮絮叨叨。
讲她那个不成器的儿子,她儿子那刁钻、非要婚房的准儿媳妇。
我突然觉得,她也挺可怜的。
支撑那样一个家庭,一定很累吧。
于是,我这辈子难得热血了一回,脑袋一热就答应了她一起去找她同在帝都的儿子。
我们都没有想到,那里丧尸那么多。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我当初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跑路。
最后一秒钟,面对着包围得密不透风的丧尸和怪物,她把她那废物儿子往我这边一推,格外悲壮地喊了声“快跑,不要管我”,留下了一个伟岸的背影。
我很好奇,到处都是这些抽象玩意,你想让我怎么跑?
安上哆啦c梦的竹蜻蜓,带着你儿子螺旋升天?!
丧尸的丑脸就要贴上我的花容月貌。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刻,我大力出奇迹了。
不过一推,前方所有的丧尸全部整齐划一地倒了下去。
我看着自己的纤纤玉手,震愣了片刻:我什么时候拜入气功大师x芳门下,习得排山倒海功法了?
来不及反应,我又是一套全国第九套广播体操的动作,解决了包围曾大妈的怪物。
她很震惊,她儿子很震惊,我也很震惊。
后来,我就成为了救世主。
解决完世界上所有怪物后,各国元首盛情给我办了一个宴席。
一些从简,杜绝形式主义作风,我说的。
但那四菜一汤委实把我震撼得无以复加——原来我们的世界,已经如此贫穷落后了吗?
好不容易溜出去,我偷偷摸摸地钻进曾大妈那幸免于难的家,终于吃上了一顿肉,虽然囤了多久未知。
听她儿子说,末世一爆发,她那准儿媳妇就毫不犹豫地踹了自己跑路,现在有没有个无名碑都无人知晓。
她儿子那是一个大彻大悟。
她家只有两个人,此时却看起来比任何时候都温馨。
临别前,我问喝了两斤二锅头,醉醺醺被儿子扶着还要坚持把我送到大门口的曾大妈:“为什么你改变了这么多?”
她打了个酒嗝,嘿嘿一笑:“我什么时候变过,一直不都是这样吗?”
我觉得有些不解,难道不是这大灾大难改变了她以前那讨厌的性格吗?
“人类是一种复杂又善变的生命体。”我摆了摆手,一步步离开。
“我们从来没有变过。”身后是曾大妈一如既往豪迈的声音,飘荡在夜风中。
在那以后,我离开了那个世界。
能力恢复的那一天晚上,我就恢复了记忆。
在迷雾中跌跌撞撞的我,第一次好像找到了方向。
名为人类的生命,冥冥中无限吸引着我。
人类为什么那么多变,那么复杂?
我很好奇。
于是我踏遍所有宇宙的小小星球,为人类降落。
我成为了人类千万次,却始终如同初次。
有着太多我无法完全理解的情感,在一次次成为他们后被填充在虚无的心脏。
人类很渺小。
自私自利,懦弱软弱,利欲熏心,两面三刀。
他们都有瑕疵,或多或少,但一定有。
有欲望,就有痛苦。
但我看到,所有人的眼里尽是笑意。
刹那间,视线中漂浮的光与爱,足以照亮所有宇宙。
他们不完美,但这就是他们的完美之处。
我看到救灾抢险一线前仆后继的志愿者;看到实行人道主义救援的医者;看到建筑一条条大路的工人;看到抓捕罪犯的警察;看到默默承担一切的特事工作者...看到他们,每一个渺小又伟大无比的瞬间。
人性若昏暗,世间尚有光能透入。
人性若闪耀,世间无尽黑暗皆被穿透。
这就是我所爱的人类。
他们在发光,也在让同类发光。
痛苦不能让我停留,但爱可以。
在每一个人类所在的世界,我为他们而降临此间。
不管多少个末世,多少次灾难,多少场战争,他们都一定会从血污中爬出来,拥抱最温暖的黎明曙光。
因为,他们是我所爱的,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