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救世主大佬超甜的 > 特别章-这就是我所爱的人类

特别章-这就是我所爱的人类

推荐阅读: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最强战神渡劫之王天下第一万族之劫重生之都市仙尊好想住你隔壁特种奶爸俏老婆妖夏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xbiqugex.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我的名字叫宿瑶一。

    我来自很远很远的地方,远到漂泊太久,都快要忘却了。

    有人曾经问过我,我是谁...或者说,我是什么?

    我的生命无穷尽,我的旅途跨越无数的奇境。

    我曾一指划开无数宇宙,也曾把世界之初几笔染开。

    有人说,我是神,全能的神。

    有人说,我是奇迹,是一切不可能。

    更有人说,我应当是所有宇宙的真理。

    但我说,我是人,我是人类。

    我所踏足的第一个世界里,我只是一个平凡而渺小的普通人。

    那个我并不会抬头仰望星空,更不会思考什么人生哲学宇宙法则。我不知道生命之外还有生命,也不知道这个世界时时刻刻都发生着奇迹,时时刻刻都存在着奇景。

    我只是一个普通人,没有新奇的想法,没有探索未知的哲人思维。

    我只知道,人这辈子要像大人说的那般,上学,工作,结婚,生子,慢慢变老,最后化作一捧黄土。

    至于这有什么意义呢?正当愤青年纪时,我还是偶尔想过一两次。

    想不通,没法想,第二天早上还要六点钟起床上学,到学校还要趁早自习抄两页作业交差,于是只能疼痛文学主角上身,伤春悲秋两句,最后洗洗睡得了。

    我考上了一所所有人眼中的好大学,毕业后找了一份所有人眼中的好工作,日子平淡如水,但也一天天在过。

    那时我想,柴米油盐酱醋茶,可能就是我的一辈子了。

    从小到大,围绕在我身边的就是各种各样的,和我一样的普通人。

    有人追名逐利,有人向往诗和远方,然后追名逐利。

    但也有人,宁愿和诗葬在远方。

    但这些都和我没有一点关系,我应该考虑自己母胎单身二十五年的终身大事,别等到变老变丑肤变黄变皱然后孤独终老,我妈说的。

    但遗憾的是,每次相亲都被我这个工作狂弧了。

    大城市大企业的高管不好当,人前的光鲜婀娜背后都是加班头秃咖啡因,为了在帝都三环买套房,我连去公寓楼下买猪肉都要和杀猪大妈斗智斗勇。

    对了,卖猪的曾大妈是我在帝都最讨厌的人,程度远胜我那见鬼的刁钻老板。

    至于为什么,我想一千条也数不清她的罪恶。

    粗鄙嘴贱,爱缺斤少两,爱占小便宜,爱八卦,爱倚老卖老。

    每次去买肉,发现她诈秤后,都是一个流程:曾大妈先是狡辩得面红耳赤,理亏,然后一拍大腿骂起来,嗓门之大,每次都吵得小区其他业主都纷纷开窗探头。

    她还喜欢打苦情牌,尽管很拙劣。

    眼泪都挤不出来两滴,干嚎着说“我可就指望着这猪肉铺子给儿子买婚房了”,令人发指。

    我可从来没见过她儿子。

    最近更是可怕,升级版后的流程加上了一条“你活该长这么大都没有男朋友”,非常歹毒。

    如果不是实在没时间去超市,我才不会和她耗着。

    就在我辛辛苦苦攒够钱,准备去看房的那天,世界末日了。

    无数的丧尸、怪物以及乱七八糟的生物不知道从什么地方席卷而来,冲击着我的三观。

    在路上逆风奔跑来不及流下两行清泪的我,背后追赶着好几只丧尸。

    我就快领便当时,一把菜刀刷的一下飞过,一只丧尸来不及嗷呜一声脑袋就就被削掉半个,倒了下去。

    来人英姿飒爽,正是曾大妈其人。

    我的心情复杂极了。

    她在和丧尸的追打...没错,她追着丧尸打的过程中,不幸扭伤了脚,走起路来还一瘸一拐的。

    于是我俩,莫名其妙的成为了一个组合。

    我扶她,她负责施展老曾飞刀。

    其实她也没那么讨厌,除了太能吃,每次都要多吃掉我一半的补给。

    曾大妈每天除了打打丧尸,还喜欢拉着我唠嗑——或许是周围很难碰到活人了,才会像倒豆子一样絮絮叨叨。

    讲她那个不成器的儿子,她儿子那刁钻、非要婚房的准儿媳妇。

    我突然觉得,她也挺可怜的。

    支撑那样一个家庭,一定很累吧。

    于是,我这辈子难得热血了一回,脑袋一热就答应了她一起去找她同在帝都的儿子。

    我们都没有想到,那里丧尸那么多。

    如果时间可以倒流,我当初一定会毫不犹豫地跑路。

    最后一秒钟,面对着包围得密不透风的丧尸和怪物,她把她那废物儿子往我这边一推,格外悲壮地喊了声“快跑,不要管我”,留下了一个伟岸的背影。

    我很好奇,到处都是这些抽象玩意,你想让我怎么跑?

    安上哆啦c梦的竹蜻蜓,带着你儿子螺旋升天?!

    丧尸的丑脸就要贴上我的花容月貌。

    就在这千钧一发之刻,我大力出奇迹了。

    不过一推,前方所有的丧尸全部整齐划一地倒了下去。

    我看着自己的纤纤玉手,震愣了片刻:我什么时候拜入气功大师x芳门下,习得排山倒海功法了?

    来不及反应,我又是一套全国第九套广播体操的动作,解决了包围曾大妈的怪物。

    她很震惊,她儿子很震惊,我也很震惊。

    后来,我就成为了救世主。

    解决完世界上所有怪物后,各国元首盛情给我办了一个宴席。

    一些从简,杜绝形式主义作风,我说的。

    但那四菜一汤委实把我震撼得无以复加——原来我们的世界,已经如此贫穷落后了吗?

    好不容易溜出去,我偷偷摸摸地钻进曾大妈那幸免于难的家,终于吃上了一顿肉,虽然囤了多久未知。

    听她儿子说,末世一爆发,她那准儿媳妇就毫不犹豫地踹了自己跑路,现在有没有个无名碑都无人知晓。

    她儿子那是一个大彻大悟。

    她家只有两个人,此时却看起来比任何时候都温馨。

    临别前,我问喝了两斤二锅头,醉醺醺被儿子扶着还要坚持把我送到大门口的曾大妈:“为什么你改变了这么多?”

    她打了个酒嗝,嘿嘿一笑:“我什么时候变过,一直不都是这样吗?”

    我觉得有些不解,难道不是这大灾大难改变了她以前那讨厌的性格吗?

    “人类是一种复杂又善变的生命体。”我摆了摆手,一步步离开。

    “我们从来没有变过。”身后是曾大妈一如既往豪迈的声音,飘荡在夜风中。

    在那以后,我离开了那个世界。

    能力恢复的那一天晚上,我就恢复了记忆。

    在迷雾中跌跌撞撞的我,第一次好像找到了方向。

    名为人类的生命,冥冥中无限吸引着我。

    人类为什么那么多变,那么复杂?

    我很好奇。

    于是我踏遍所有宇宙的小小星球,为人类降落。

    我成为了人类千万次,却始终如同初次。

    有着太多我无法完全理解的情感,在一次次成为他们后被填充在虚无的心脏。

    人类很渺小。

    自私自利,懦弱软弱,利欲熏心,两面三刀。

    他们都有瑕疵,或多或少,但一定有。

    有欲望,就有痛苦。

    但我看到,所有人的眼里尽是笑意。

    刹那间,视线中漂浮的光与爱,足以照亮所有宇宙。

    他们不完美,但这就是他们的完美之处。

    我看到救灾抢险一线前仆后继的志愿者;看到实行人道主义救援的医者;看到建筑一条条大路的工人;看到抓捕罪犯的警察;看到默默承担一切的特事工作者...看到他们,每一个渺小又伟大无比的瞬间。

    人性若昏暗,世间尚有光能透入。

    人性若闪耀,世间无尽黑暗皆被穿透。

    这就是我所爱的人类。

    他们在发光,也在让同类发光。

    痛苦不能让我停留,但爱可以。

    在每一个人类所在的世界,我为他们而降临此间。

    不管多少个末世,多少次灾难,多少场战争,他们都一定会从血污中爬出来,拥抱最温暖的黎明曙光。

    因为,他们是我所爱的,人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