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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9章 山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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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着眼前的苗族赶蜂人阿宾,伸出手给他轻握了一下,淡淡说:“李布森。”

    人是会成长的。经历的越多,成长的越快。

    我曾经是个懵懂无知的保安。但是,在死亡停车场的离奇遭遇,让我看清了这个繁华世界下隐藏着晦暗不清的真相。

    村子里的老一辈人,在我很小的时候,就经常在我耳边唠叨:“以后你到外面闯荡,千万记住,有些人惹得,有些人惹不得。”

    老人口中说惹不得的人,并不是说有权有势的人。

    有权有势的人,固然很难惹。但是,惹了就惹了,未必有严重的后果。

    因为有权有势的人,他们拥有的太多,顾虑自然就多,一般情况下不会意气用事。

    老人口中说的,是那些走村串乡,四处漂泊,居无定所的手艺人。

    比如,眼前的赶蜂人阿宾。

    我能感觉到他的身上,有跟我相同的味道。

    他十有八九,也是一名术士。

    梨花村很漂亮,湖光山色,风光秀丽,这里的村民们淳朴善良。

    可是,我没有忘记临走的时候,寿纸匠三番五次交代。

    寿纸匠告诉我,现在苗疆很危险,六道门已经到了苗疆。

    即便是梨花村这样的苗疆外围,可能也被六道门悄悄安设了探子。

    我在提防着阿宾。

    阿宾笑看着我:“你们想要住宿?走吧。我家有地方。”

    应采很高兴,立刻就点头答应,感谢阿宾。

    虽然我不相信阿宾,但是我也不想露宿荒野,最终还是答应了。

    阿宾在梨花村显然是一个很有威望的人,他在前面带路,村民们立刻让开一条通道。

    我和应采跟在阿宾的身后,身上背着化为僵尸的应采姐姐,来到阿宾的家。

    阿宾的家从外观上看很普通,很简单的水泥平房,但是院子的面积很大,里面养着各式各样的鲜艳花朵,都在盛放着,蜜蜂和蝴蝶在花朵上采蜜传粉,整个院子里都充满了一股甜丝丝的芬芳。

    “不好意思,只剩下一间房了。”阿宾的笑容有些尴尬,指着旁边的一个房间:“两位...要不然将就一个晚上。”

    应采的脸一下子就红了,低着头一声不吭,右手手指一直在卷着自己的头发。

    我指着远处的两排平房,奇怪道:“那些房间不能住吗?”

    阿宾顿时笑了,对我说:“你喜欢的话,当然可以住。”

    说完,阿宾就带着我和应采过去,没有开门,只是将平房的窗子打开。

    平房里面没有开灯,只有一扇窗子,里面的光线很暗,隐约能够看到,一个巨大的东西矗立在房间的中央。

    嗡!

    一团黑云扑面涌出,直接从窗口飞出来,朝着我的脸上涌过来。

    我吓了一跳,右手下意识放在后脑的位置,要从剑窍中拔出斩孽剑自卫。

    “咻!”

    阿宾忽然吹响了口哨,扑向我的黑云立刻转向,飞到了他的身上,落了密密麻麻的一层,像是穿了一件黑色的棉袄。

    我这才看清楚,原来那团黑云,竟然是一大群蜜蜂。

    现在蜜蜂全都落在阿宾的身上,成千上万,不仅仅是身上,连面孔都遮盖住了,轻轻的蠕动着。

    我光是看着,就觉得头皮发麻,脊梁上冷汗直冒。

    不过,应采并没有太过紧张,反而是很兴奋,惊呼道:“御蜂术,你是蛊师?”

    阿宾挥手,身上的蜜蜂立刻飞走,到花丛中采蜜去了,摇头笑着说:“我可不是尊贵的蛊师,只是一个落魄的赶蜂人。”

    阿宾说完,似乎不愿再多说,将我和应采带到刚刚的房间里,让我们住下之后,收了两百块当住宿费,借口有事离开了。

    我看这房间里只有一张吱吱呀呀作响的竹床,忍不住嘀咕一句:“这么穷山僻壤的地方,一晚上收两百块,真黑。”

    不过,天色暗下来之后,阿宾竟然过来叫我和应采去吃晚饭。

    两百块钱住宿费,是包括饭钱的。

    我和应采来到阿宾的房间里,屋子中间放着一张小桌子,上面三道小菜,爆炒虫蛹,竹笋炒肉,还有一道炒花生米。主食是香喷喷的竹筒米饭,还有两瓶芳香四溢的梨花酒。

    我坐下之后,只尝了一口,就立刻赞不绝口。

    特别是爆炒虫蛹和梨花酒,是我从来都没有尝到过美食。

    阿宾听我称赞他,也很高兴,多喝了几口酒,也是跟我聊了起来。

    阿宾是一个赶蜂人。

    这个职业,如今已经十分少见了。

    赶蜂人饲养蜜蜂,拉着蜂箱,在天南海北追逐着花期。

    什么地方开花,赶蜂人就会驱赶蜜蜂到什么地方。

    赶蜂人的收入,一部分是靠着出卖蜂蜜和蜂王浆。另一部分,则是帮助各地的大型果园用蜜蜂传递花粉,收取一定的酬劳。

    由于环境问题,蜜蜂和蝴蝶这种昆虫的数量越来越少,很多地方的果园面积太大,人工授粉工作量太大,就会请阿宾这样的赶蜂人过去,帮忙传递花粉,提高收成。

    据阿宾说,赶蜂人的收入还不错,却很辛苦,风餐露宿,居无定。而且,现在很多人直接用白糖喂蜜蜂,酿出来的蜂蜜低价售卖,对他的生意影响很大。

    否则,阿宾也不会在正值花期的时候,回到家乡,他已经准备金盆洗手,不想再当赶蜂人。

    听到阿宾的遭遇,我不由感叹:“干什么都不容易啊。”

    酒足饭饱之后,我向阿宾告辞,准备回去休息。

    “对了。”

    阿宾忽然想到了什么,追出来对我和应采嘱咐:“我们村里有一个禁忌。你们最好遵守。晚上,尽量不要到外面乱转,院子角落就是茅房。”

    “为什么?”我看了阿宾一眼。

    “你们两个是走南闯北的人,也不怕吓到你们。我们村附近的山里,有山混子。”阿宾压低了声音,神神秘秘的说。

    我的脸色微微一变,没有多说什么,拉着应采回到房间。

    应采很好奇,追问我:“李大哥,什么是山混子?”

    “山混子,就是山魈。”

    我点了一支烟,慢慢的说。

    我的脑海中,不由的浮现出一段记忆。

    曾经在白云禅寺,我就见识过山魈的恐怖。不过,那山魈也帮了我很大忙。

    “山魈?”应采吓得打了个哆嗦:“我听说是山里的一种怪物,全身漆黑,力大无穷,还会抓小孩子作为食物。”

    应采是真的害怕了,小脸都是一片煞白。

    我笑了笑:“其实,山混子也未必是山魈。更多是猴子、鬼面狒狒,或者是山里的野人。”

    “山里的野人...”应采眨了眨眼睛:“真的有野人吗?”

    “野人...有什么稀奇的。不过,我倒宁愿是山魈。”

    我盘膝坐在地上,闭上眼睛,开始打坐练功,一边轻声说道:“山魈,是山中的怨灵阴气所化。以我现在的本事,对付普通的山魈,绰绰有余。可如果是不是山魈,而是野人...就很可能是逃犯之类,为了逃避警察追捕,躲藏到深山老林里。他们其实比山魈更加危险。人心远比鬼怪更可怕。”

    应采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简单洗漱了一番,没有脱衣服,直接躺在床上睡着了。

    长途跋涉,带着姐姐的尸体回家,应采一路上太累了。

    皎洁的月光透过窗棂,照在应采的俏脸上,让她看起来清纯可人,犹如月宫的谪仙子一般。

    我不由的看痴了。

    似乎是小云对我不满,幽冥令猛地震动了一下。

    我连忙收回目光双手握着幽冥令,低声辩解:“老婆,我毕竟是个男人,连看看都不行吗?”

    就在这时候,我的肩膀忽然一紧,低头一看,一双长着漆黑长指甲的枯手不知道什么时候紧紧抓住了我的肩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