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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一章 射猎(三更求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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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风初起,天气却热得狗都吐舌头。

    因为地势的原因,太极宫热得像个大蒸笼似的,别说李世民受不了,就连职业喷子们都受不了,加上今年基本上太平无事,皇帝试探着提出秋猎的想法,满朝御使都前所未有的乖觉,一个个老实闭嘴,就连魏征都一言不发。

    御苑的位置,很巧,正是离东水庄、东山庄咫尺之遥的群山。

    王恶很尴尬。

    好吧,弓箭一直是王恶的弱项,而他的长随里,要么是如昆十九一般只会扔手雷、不会玩弓箭的,要么就是如第五招一般只余一条手臂的,偏偏史可郎又去照顾他阿娘了,怎么玩?

    连魏征那老家伙都在王恶面前耀武扬威,得意洋洋的拎了一只兔子从王恶身边“路过”。

    是可忍孰不可忍!

    王恶有心一通手雷扔出去,可一想,别人都拿一整只猎物,自己拿个炸得稀巴烂的猎物,更没面,只能熄了这心思。

    李世民不愧是马上皇帝,胯下宝马如电,手中利箭脱弦,一只麋鹿瞬间倒下,箭羽露在眼眶外。

    “好箭法!”

    “陛下身手果然不减当年!”

    “看到陛下雄姿,臣依稀想起当年在洛阳大战王世充……”

    真心的、奉承的,各种好听话不要钱的扔出来,就连御使也不由自主的丢下节操,说了几句好听话。

    毕竟,纵使李世民一身毛病,但他的赫赫武功不容置疑,消灭大敌突厥更是将他威望捧上了天,这时候又不是在朝堂,说两句好话也没事的。

    王恶沉吟了一下,上前一步,对李世民拱手。

    “卿有何话要说?”李世民眨眼。

    “陛下神射,臣自愧不如。臣请陛下将麋鹿献于大安宫太上皇处,以表陛下孝心,为天下子民做出典范。”王恶这话乍一听很不错,仔细一琢磨,味不对。

    字面意思当然是很美好,可暗藏的却是对李世民的指责,陛下,你孝心不行啊!

    李世民自然听出这层涵义,额头上的青筋跳动几下,最终摆出一副虚心纳谏的模样:“蓝田伯所言甚是,朕当献予太上皇,以表孝心。”

    御使们捶胸顿足。

    亏了啊!多好的劝谏之机,竟白白浪费,以至于被王恶这等后生晚辈夺得名声!

    痛哉!

    李世民这人其实毛病挺多的,但他肯纳谏,用后世的话说,能装,为了洗白玄武门的污点也是够拼的,否则以当年军中的脾气,一百个魏征也不够他砍的。

    不管王恶的话有怎样的寓意,但李世民必须接受,毕竟孝是大义,即便是诸子百家,也没哪家敢反对孝道。

    更何况,哪怕是做姿势,也有利于缓解李渊李世民父子如坠深渊般的关系。

    再怎么说,除了立太子一事,李渊还是很疼李世民的。

    羽林卫向山林中散去,一来是驱赶野兽到御前让皇帝大臣们尽兴,二来是提前除了或驱逐猛兽,不至于让皇帝有遇险的风险——虽然李世民未必怕猛兽。

    “蓝田伯何不展示一下自己的箭术?”侯君集恶意地撺掇着,成心想要王恶出丑。

    “蓝田伯,露一手!”不仅仅是李世民,连程咬金他们都在凑热闹。

    罢了,就出一次丑罢!

    王恶张弓搭箭,毫无准头的一箭对着一头跳跃的麋鹿射出,王恶自己都没抱半点希望。

    “郎君,中了!”第五招喜悦的叫道。

    王恶张眼看去。

    好吧,确实是中了,不过中箭的部位有点尴尬,是麋鹿的臀部。

    他喵的!额明明瞄的是鹿头!鹿头!鹿头!

    不过,这尴尬的结果让王恶把咆哮压在心底,说出来会更尴尬。

    程咬金实在看不下去,一箭射在麋鹿颈上,麋鹿瞪着眼睛倒了下去。

    “蓝田伯不擅箭法,能射中已经殊为不易。”李世民看似为王恶解围,其实是在取笑王恶。

    群臣哄笑。

    李世民心里暗暗得意。

    让你给朕上眼药,这一下,尝到难受的滋味了吧?

    “郎君,第一次射箭能有如此成就,已经是难得可贵了。”第五招安慰。

    第五招的话让君臣的笑声戛然而止。

    居然是第一次射箭!

    哪怕是李世民,当年第一次射箭的成绩也没好到哪里去。

    咳咳,君臣若无其事的开展了讨论。

    “奇怪,御苑今年的猎物似乎少了些啊!”

    “可不是吗?老夫今年射得的雉鸡、兔子,比往年可少了三成。”

    一群臭不要脸的!

    布谷鸟的鸣叫声在林中回荡,热气球在空中飘荡。

    李世民点头,王恶掏出一枚烟花,放置到空地上,第五招上去点燃引线,七彩的烟花冲天而上,即便是炽烈的日光也不能掩去其光芒。

    “这是做甚?”群臣茫然,亦有一些眸子里掠过一丝惊慌。

    东山庄、东水庄都已经被羽林卫团团围住。

    “这是怎么咧?”东山庄内,李大头手足无措的看着涌入的羽林卫,手脚发抖、声音发颤,眼泪在眼眶里打转。“黑三,他们一定是搞错了。你告诉他们,搞错咧!”

    黑三苦笑:“对不起,真没搞错,谁让你是逍遥榜的发布人呢?”

    李大头惶恐的神色一变,显得泰然自若:“哦,原来你们都知道了啊!那没事了,反正以后你们得管饭。”

    这心态,和《警察与赞美诗》一样一样的。

    东山庄只是小范围抓捕,东水庄却是一场攻坚。

    哪怕是身披坚甲,羽林卫还是出现了伤亡,东水庄上下的青壮,此刻披着锃亮的山字甲,执强弓、横刀,与羽林卫展开厮杀,除了士气略有不如,他们的武器、武艺、箭法,竟然与羽林卫不相上下。

    带队的校尉高履行觉得面上无光,原本俊俏的面容开始抽抽。

    作为长安城纨绔中的一哥,混入羽林卫不过是来镀金的,可这镀金的关键一战居然掉链子了!说出去,高老公子还要不要混?

    “你们的手雷是摆设啊!”

    高履行咆哮。

    这一刻,高履行才不顾上官的要求,甚么尽量捉活口!扯特娘的淡!怎么让军士少死些、不要威胁到自己的生命安全才是第一位!

    活口,偌大的东水庄,死不完的!

    事实上,高履行这样的公子哥儿进入行伍,是最不受欢迎的,因为他们怕死、因为他们不能吃苦……

    然而,这一刻,原本不怎么服高履行的军士们觉得心头暖暖的。

    不管怎么说,还是有人在乎额们军士性命的。

    手雷相继掷出,原本满是敌手的场地空了出来,成了一片血肉修罗场。

    没有受过如此刺激的高履行,满鼻腔都是血腥味,再配上血肉模糊的场面,情不自禁的蹲地上狂呕,不仅仅是隔夜食,连黄胆汁都吐出来了,眼眶里都是泪水。

    没有人再嘲笑高履行的软弱,只是几个队正打着手势,默契地分出一队守护高履行,其余人沉默前行,不时地扔一颗手雷威慑。

    既然有高履行愿意担着责任,杀胚们也不惮释放出最强烈的杀心。

    上头只要活口,却没说要一个还是两个活口!

    “额愿降!”一名青壮放下横刀,跪地求饶。

    墙后,传来喝骂声:“东水庄男儿,宁死不降!你没得丢庄上的脸!”

    一名羽林卫军士小心翼翼地挪过去,脚尖踩住横刀,掏出绳索准备捆人,却不防那青壮猛然自腿上抽出一把障刀,刺向他喉咙!

    千钧一发之间,羽林卫军士身子一偏,避开要害,障刀划破肩甲,刺入军士的肩膀。

    负痛的军士反手一刀,割去对方头颅,匆忙撤回队中,由同伴包扎伤口。

    这时节,吐够了的高履行跟了上来,听完队正的汇报,不由勃然大怒,一脚踹队正屁股上:“混账东西!受甚么降?屠庄!”

    换平日,凭这一脚,甭管高履行多大来头,脾气暴躁的队正一定翻脸,即便不敢动刀,挥拳相向是一定的。

    然而,此刻受了高履行一脚的队正却是一脸的认真。

    “尊校尉令!”

    一层层推进,完全是手雷开道,原本东水庄设下的埋伏都被炸得烟消云散,再如何精巧的机关在手雷的暴力破解前都是那么的无力。

    至于这么做的成本……

    不好意思,在何不食肉糜的高老公子面前,从来不要提成本,反正有人替他买单。

    足足可以轰平一个小县城的手雷,在高履行的强力要求下,把东水庄来回犁了三遍。

    看到鸡犬不留的现场,高履行一拍脑门:“啊呀,忘记留活口咧。”

    最老的队正提醒着高履行:“那不一定没有。额们关中,土壤比较干燥,甚么窑洞、地道数不胜数,没准人家是钻了地道呢?”

    高履行一听来劲了:“给额翻,掘地三尺也得找出来!能办到,额的赏金全部给你们分,顺便,下值时请你们晓月楼耍一趟!”

    原本有点疲惫的军士们一听,顿时来了精神。

    高履行在长安城名声千般不好,却有一点为人称道,言出必行,大家或多或少都听说过的,说请晓月楼,绝不会去敷衍。

    而且,赏金对高履行来说,真看不上眼,高老公子在烟花之地逗留一日都花得比这多。

    前程,才是高履行唯一注重的。

    不立功,皇帝凭甚嫁公主给他?

    说起来,长孙皇后是高履行的表姐,李世民又要嫁女儿给他,这辈分……贵圈真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