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 千年之恋 > 541 大结局2

541 大结局2

推荐阅读:深空彼岸明克街13号最强战神渡劫之王天下第一万族之劫重生之都市仙尊好想住你隔壁特种奶爸俏老婆妖夏

一秒记住【笔趣阁 www.xbiqugex.com】,精彩小说无弹窗免费阅读!

    他凝视她,眼中的温柔无法伪装:“你长得不丑。”

    叶夫人摸了摸自己的脸庞:“凡夫俗子的眼光,怎么能跟你比?咱们别跟这些凡夫俗子计较了啊。”

    叶公子哼了哼:“这次就算了,再有下次,我一定要她好看。”

    “知道了知道了。”叶夫人拉起他的手,“进屋去吧,我熬鸡汤给你喝。”

    叶公子这才道:“你先进屋休息,我把鸡宰好了切好了,你再进厨房。”

    叶夫人点了点头:“嗯,我等你。”

    说罢,她转身进屋,坐在梳妆台前,看自己的脸。

    这张脸丑吗?

    她很认真地看了看,唔,好像真的挺丑的,但因为夫君不在意的缘故,她从来没介意过。

    现在仔细一看,确实算不上好看啊。

    这具身体,原本是避风巷后一个女乞丐的身体,那天,她被影如梦杀掉之后,魂魄不知怎的又附在这具身体身上,她想这一定是天意,便又折回来,将苍巴打晕,将梁红叶的身体带走。

    原本,她是想和夜九埋葬在一起的,但因为魂魄附在这具身体上的缘故,她想她需要给红叶单独立一个坟,好让她的家人将来可以拜祭,便在蔷薇行宫的废墟上给红叶修建了一座坟,并留了一封信给夜九,让他只带着红妆的尸骨离开即可。

    哦,他现在不叫夜九了,而叫叶不离。

    夜九已经不存在了,当然,红妆也不存在了,她现在叫洛小妹,因为她的小名就叫“小妹”。

    叶不离回到郦央以后,她就一直在暗中跟着他,一直跟到遥州,并跟到叽啾山,在他自尽之时救了他。

    想到那个时刻,她还心有余悸。

    她腿脚不便,不能及时跟上他,加上看到苍巴出现在附近,更是不敢轻易靠近,直到苍巴离开以后才跑过来,结果就看到他奄奄一息的样子……好在她总算赶得上了,要不然,她又要后悔一辈子了。

    早在郦央的时候,看到他平安归来,她当然很激动,很想跟他相认,然而,她无法以这具身体与他相认,只能再度默默地在暗中跟着他。

    这具身体,是一个女乞丐的身体,三十多岁的年纪,脸上有水痘遗留下来的疤痕,腿脚不好,身材更谈不上婀娜多姿,这样的她,要如何与他相认?

    所以,她只能跟着他走过千山万水,却无法与她相认。

    在跟着他的过程中,她一直带着那块玉佩,隐隐想明白了很多事情,尤其是那块玉佩的事。

    一定是那块玉佩,保留了她的魂魄,并让她得以转生到将死之人的身上。

    那天,她被影如梦杀死的时候,虽然死得平静,但她的潜意识里,怎么会不想着他?怎么会不渴望着与他相聚?怎么会不想着“如果能够重来”?

    而巧的是,此时的郦央,战争刚过,尚有许多流民和难民散布在全城各处,有些人已经熬到了生命的尽头,而这些人也在想着“真不想就这样死去,真想活下去”,所以,她的灵魂得以重生。

    只是,她这回重生的身体,既不年轻,也不美貌,想让他相信她,太难了。

    好在,好在这一次,他终于知道她就是她。

    无需她做任何解释,无需她做任何证明,他就这样认同了她,接受了她,并且,深爱着她。

    想到这里,她笑了,眉眼之间俱是风情。

    叶不离一踏进屋门,就看到了她温柔而甜蜜的笑容,心神又是一荡。

    他走过来,从背后环抱住她,轻吻她的脖子:“娘子,咱们生个孩子吧。”

    将养了这么久,他和她的身体都很健康了,生一个孩子,应该不会影响他们的两人生活罢?

    她将手轻轻地覆在他的手上,感受着他的体温与气息,闭上眼睛,微笑:“好……”

    她与他的孩子?那得多可爱哪。

    他不再耽搁,抱起她,往床上而去。

    一室的春色与旖旎。

    她沉醉在他的温柔与热情里,想着,这具身体长成什么样,有什么关系呢?

    因为长得美丽才得到的爱,能持续多久?

    因为被深爱而衍生出的美丽,才能永恒。

    他的爱,让她觉得她比以前的任何时候都美。

    她爱现在的自己,胜过以前的任何时候。

    这天,两人很晚才吃饭,吃过饭之后,就相偎着坐在大树上,看着漫天繁星。

    再也没有比这更幸福的时刻。

    再也没有比这更圆满的人生。

    当星星隐去的时候,他们回到茅屋,相拥而眠,如同他们的誓言,一生不分离。

    他们希望这样的生活,可以永远持续下去。

    但只要有人,特别是人多的地方,就会有是非。

    第二天,因为昨天在集市上出了那样的意外,两人没能买到想要的东西,叶不离准备去山里打猎。

    这是从入冬到开春这几个月里的第一次狩猎。

    他拿起弓箭,拉起洛小妹的手:“走吧。”

    洛小妹摇头:“你去吧,外头冷,我脚不好,就不去拖后腿了,在家里蒸馒头就好。”

    他从来不让她离开他的视线,就算去打猎,也一定带上她,让她坐在安全的高处看着他,她也习惯了与他形影不离,不过天气还冷,她的腿有些疼。

    叶不离拿毛毯盖上她的腿:“我不会走远,有什么事就大叫。”

    洛小妹笑笑:“放心吧,不是还有小灰吗,我能有什么事?”

    叶不离这才吻了吻她的脸颊,走出去。

    走到篱笆墙边,他摸了摸小灰的头:“我出去了,你好好看家,有人来记得叫大声一点。”

    名为小灰的狗摇摇尾巴,舔他的手心,“汪汪”叫了几声。

    叶不离又集中精神,朝四周仔细地扫了一遍,确定四周没有人后,才能旋风般的速度往溪边奔去。

    刚刚开春,草长莺飞,很多小动物开始冒头,到处活跃,正是打猎的好时期。

    他在打猎的时候,洛小妹正在厨房里揉面。

    慢慢地揉,细细地揉,她要蒸天底下最好吃的馒头给他吃。

    这样的时光,总是柔和而美妙的。

    但这一天,出了些意外。

    她刚把馒头放进蒸锅里,外头就传来“汪汪”的吠叫声。

    她探头张望,看到一行人往这里走过来,领头的女子,竟然是昨天撞到她并将她的面纱扯掉的那个。

    唉,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女人呢?

    她在心里叹气,对外头道:“灰灰,过来”

    小灰叫着跑进来,她摸了摸小灰的头:“你就呆在厨房里,乖乖的哦,不许出来。”

    而后,她走进房间,披了外衣,拎了一把椅子,坐在门前,双手放在外衣之下,安静地看着那一行人。

    带头的女子带着五六个人,气喘吁吁地走到篱笆墙外,看着眼前的茅草屋,一脸不屑。

    这么破的房子,怎么配让那样的男人住?

    那样的男人,就该住豪宅,坐香车,拥美人,怎么可以住茅屋,行无车,被个丑女人糟蹋?

    “小姐,叶公子真的住在这种鬼地方吗?”丫环一边给她擦汗,一边不可思议地道,“这种地方能住人吗?叶公子真是太可怜了!”

    叶公子面具被揭开的那会,她们和小姐就坐在酒楼上看着楼下的热闹,瞬间就被叶公子的容貌惊艳得几乎停止了呼吸。

    遥州说大是不大,说小却也不是很小,算得上是人杰地灵,长得好看的人不少,然而,她们所见过的任何长得好看的人,不论男人女人,都比不上他的十分之一,更遑论他那种鹤立鸡群、超凡脱俗的味道了。

    凡是见过他的人,没有人会忘记他的绝世风姿。

    如果能嫁给这样的男人……哪个女人不偷偷地在心里这么想?

    特别是在见过那个女人的丑颜之后,她们更坚信,这么丑的女人都能嫁给他,她们凭什么不能?

    而且她们家小姐还是城里有名的富家美千金,难道不比那个丑女人更配叶公子吗?

    “是啊,叶公子真的很可怜!”大小姐摇头,而后得意地道,“不过,他的命运就要改变了!我可以改变他的命运,让他少奋斗二十年!”

    在她看来,没有男人会甘于贫穷和平庸,何况是外形那么出众的男人?

    这个男人会守在这种地方,一定有不得已的理由,但她可以改变他的命运,让他过上人上人的生活。

    几名丫环都附和:“是的啊,小姐就是叶公子的贵人!叶公子遇到小姐以后,命运就会不一样了,以后一定会过着富贵的日子,他一定会感激和爱死小姐的!”

    像她们这样的丫环,不敢奢求太多,能给那样的男人当个侍妾什么的,她们就心满意足了。

    想到这里,她们都脸泛红晕,窃笑不已。

    大小姐一眼就看透了她们的心思,冷哼一声,推开篱笆门,走进院子,冲坐在门口的丑女人道:“喂,这里是不是叶公子的家?”

    自从过年前在街头对叶公子一见钟情后,她就没一刻忘记过叶公子,为了让叶公子注意到她,她暗中派了不少人去打听他的事情,还暗中派人去叽啾山接近他,想让他知道他有机会娶一个出身和容貌都很不错的女子,但是,那些人连他的身都靠不近,就莫名其妙地被丢下山。

    她一直等,一直等叶公子知道她的存在,从而对她产生渴慕,然后向她示好,结果,等了几个月,一点迹象都没有,而她每个赶集日都打扮得千娇百媚地上街晃荡,想“巧遇”他,但是,他却一次都没有出现。

    直到昨天,她才再次见到了他,哪怕他戴着面具,也是如此与众不同,独一无二,令她迷醉不已。

    这样的男人,莫说是她,绝大多数人此生都未必能见到一次,她不能错过!